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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中央重视农业和轻工业发展

1952年12月22日,中央发出的《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

《指示》指出:

集中力量保证重工业的建设,决不能理解为可以忽视轻工业的发展、农业和地方工业的发展、贸易合作事业和运输事业的发展及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以至放松对这些事业的领导。如果那样,显然也是错误的。

在一次会上,为了引起大家对农业的关心,陈云将“一五”计划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实事求是地向大家作了说明。

陈云说:“五年计划中最薄弱的部分是农业,即使完成计划也是很紧张的。轻工业要增产,主要不是投资问题,而是原料问题。”

1956年4月,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农业和轻工业不相适应的情况逐步暴露出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指出:

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

在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上,我们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

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

面对全国重视重工业、轻视农业和轻工业的情况,毛泽东很是着急,他严厉地对一些同志说:“如果你们真不重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我就要把‘重轻农’的次序改为‘农轻重’!”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再次强调了要处理好农、轻、重的比例关系。

他指出:

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和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如果我们的农业能够有更大的发展,使轻工业相对地有更多的发展,这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会有好处。农业和轻工业发展了,重工业有了市场,有了资金,就会更快地发展。

毛泽东的这番讲话,一方面充分肯定“一五”计划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指导方针是正确的,另一方面也告诉全党同志,要根据条件的变化及时处理好农轻重的关系,避免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正是在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方针的前提下,使全国各地较为合理地安排了农业、轻工业和其他行业的发展,才使“一五”计划取得了协调、稳定发展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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