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深圳市政府在新股认购表发售之前,忙着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组织了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公安、武警、工商、监察等诸多部门的庞大队伍,希望能够保证发售工作顺利进行。
1992年8月8日《深圳法制报》刊登题为“市公安局为新股发行保驾”的新闻消息:
为保证明后两日新购表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公安局组成领导小组,研究方案判定措施,抽调大批警力投入售表地点,各项防卫工作均已准备就绪。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张锦荣向记者介绍说:市局领导小组由治安、内保、交通、防暴等部门领导组成,叶洪章副局长任组长,各分局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今天下午18时,3400各公安干警和武警指战员将投入特区内的303个售表点,宝安县的37个售表点由县公安局部署保卫工作。
这次新股售表工作的特点是人多、表多、钱多、点多、面广。市局领导小组要求保卫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售表工作的平安、平稳、公平、安全,每个售表点保证有两辆机动车应急。
7日,市局领导小组派出10个小组到各银行售表点征询意见,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市指挥中心。
8日下午18时,在干警上岗的同时,市局将派出5辆宣传车上街宣传,并印刷3000余张通告张贴于各售表点。
在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市局和各分局积极组织巡逻队联防队巡逻于大街小巷,确保社会秩序的安定。
这还只是诸多措施中的一部分,市政府在新股认购表方面所作的各项工作不可谓不缜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