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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素质教育管理概述1

1.素质教育的涵义

素质教育的概念

素质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素质概念是生理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即“遗传素质”。《辞海》写道:“素质是指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在心理学上,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这是关于狭义素质的典型解释。广义的素质指的是教育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通常又称为素养。主要包括人的道德素质、智力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等。”——素质教育中的素质,指的是广义素质。

关于素质教育的含义,我国教育界对中小学素质教育内涵的研究,由于角度不同,给素质教育下的定义(或作的解释)不尽相同。有人依据“强调点”归纳“素质教育”有9类15个定义。这9类定义,有的属于词语定义;有的属于哲学定义;有的强调以人的发展为出发点;有的同时强调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的强调公民素质;有的强调先天与后天相结合,有的把各种素质平列;有的试图划分素质层次;还有的强调通过科学途径充分发挥天赋。

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作了明确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

素质教育主要包括内在素质和外在的素质。内在素质主要是人对世界、环境、人生的看法和意义,包括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等,也就是一个人的对待人、事、物的看法,也可以成为人的“心态”。外在素质就是一个人具有的能力、行为、所取得的成就等。

素质教育的特点

综观素质教育的定义,虽然表述不一,但有着共同特点:

(1)认为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

(2)认为素质教育要依据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实际需要。有的定义虽然只提到人的发展,但并非是不考虑社会需要,而是针对“应试教育”忽视学生主体性的偏向而突出强调人的发展。

(3)在某种意义上,素质使人联想到潜能。这些定义都主张充分开发智慧潜能。

(4)不仅主张智慧潜能的充分开发,而且主张个性的全面发展,重视心理素质的培养。

作为定义,既要简洁,又要能涵盖要领的本质特征。依据这一要求和以上的分析,可以试将素质教育定义为: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体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2.素质教育的目标

素质教育的目标

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成功的人格,人格养成专家叶长强先生,因兴趣使然结识众多海内外文化大家、儒释道等百家要人、社会精英人士及名人骚客。浸淫于浩若烟波的中华文化中,总结出人格之精髓——大成模型,填补了国内外人文教育的空白。大成模型是对往圣先贤人格发展的总结与提升,以人体结构为模型,将全息人格分为道、德、知行、时间、契约、行为、结果、情感、抉择九个部分,以生命进化为前提,在外和内谐的格局内呈螺旋状平衡向道接近成长模型。

素质教育的不足

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在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产生过较大影响。这一模式在今天已暴露出某些不足。

(1)“先确定目的然后确定手段”的做法,在课程设计中未必可行,不应把目的和手段完全分开。

(2)忽视了在一定情况下进行点滴改进的必要性,同时也忽视了课程内容的多样性,以及教师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随机处理的必要性。

(3)像理解力、鉴赏力等重要的教育结果,是难以测量和清楚地观察到的。有鉴于此,有学者提出另外的观点,认为学习活动是师生间、学生间、学生与教材间以及学生与其他外部因素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在每一个学习者的学习活动中充满着偶发的、不可预知的因素,因此,既无可能也无必要在教育活动开始前就对学习结果作出明确规定,而应在教育活动进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目标,并不断修正目标,使之随时适应新的情况。简言之:既不应有预先统一的目标,也不应有恒定不变的目标,应当为教育活动的参与者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素质教育的重要职能是发展人的个性,使每一位受教育者的潜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发展。严格说来,每一位受教育者都应有各自独特的发展目标,那么,还要不要统一的教育目标?要不要具体的教育目标?回答都是肯定的。

素质教育的灵魂

强调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把它喻为“灵魂”“核心”“关键”,是我党三代领导核心一以贯之的思想,在今天具有尤为重大的现实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青少年学生表现出政治上积极上进,学习上勤奋刻苦,生活上丰富多彩的主流精神风貌。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天青少年成长的外部环境和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方面,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西方社会越来越把意识形态的渗透当做全球战略的重要内容,极力通过多种途径加紧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宣扬资本主义价值观,同我们争夺思想阵地,争夺青少年一代。

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社会生活发生着深刻变化,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及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会给青少年学生带来许多消极影响。

另外,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影响也仍然存在,这些都必然影响青少年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再加上一些地方和学校的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滞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明确,思想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不落实;体制、机制、队伍和投入政策措施不到位;重智轻德、重课堂轻实践等倾向十分严重;思想教育的内容、方法、手段不适应时代的需要和青少年发展的特点;一部分学校忽视思想教育工作,一部分教师不能为人师表,一部分地区的育人环境和舆论氛围起着负面导向作用,造成一部分青少年心理脆弱、理想淡漠、思想混乱,少数青少年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素质教育的本质

其实,对于什么是素质教育的问题,回答应该是清楚的。李岚清副总理指出:“素质教育从本质来说,就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这是从教育哲学的角度在教育目的层次上对素质教育概念的一种规定,这一规定把素质教育与其他种种不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区分开来了。

例如,它明确地区分了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

(1)素质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国民素质;而“应试教育”的目标是“为应试而教,为应试而学”,在此目标导向下,即使客观上能使部分学生的某些素质获得浅层次发展,也只能是片面的,以牺牲其他方面发展为代价的。

(2)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必然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每一位未来的国民;而“应试教育”则把目光盯在少数升学有望的学生身上,弃多数学生于不顾,甚至不惜将正常儿童扣上“弱智”帽子,使其不列入分数统计。

(3)素质教育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强调教育者发挥创造精神,从学校实际出发设计并组织科学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受教育者在自主活动中将外部教育影响主动内化为自己稳定的身心素质;而“应试教育”则使教育者跟着考试指挥棒亦步亦趋,在教学方法上以灌输、说教、被动接受为基本特征。

4.素质教育的原则

素质教育要求在全面遵循高等教育一般原则的基础上,重点把握并遵循创新教育原则、学生为本原则、个性发展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学以致用原则、开放办学原则,并使这些原则在成功素质教育的各个层面共同发挥作用。

创新教育原则

(1)基本含义。

创新教育原则是指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为基本价值取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通过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在成功素质的五大体系中,观念体系是核心,其中创新精神是观念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成功素质教育就是要围绕“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等方面全面实践教育创新,并运用创新原则,开展办学模式创新、育人机制创新、教育观念创新、教学内容与方法创新以及管理创新,实现成功素质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2)基本要求。

①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贯彻与实践创新原则,必须从有利于创新的角度,大力营造广大师生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环境。

②建立有利于创新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贯彻创新教育原则,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十分重要。一方面,对教职工在教学创新、科研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贡献突出的给予奖励,并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挂钩。另一方面,倡导学生大胆创新,对于学生在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可以通过奖励学分、免修部分课程、享受奖学金等形式予以激励;对于未能按规定完成创新课程、创新活动以及未获得创新学分的,一律要求补修,或采取其他学籍管理措施加以约束。

③充分发挥各创新主体的作用。全校师生都是创新的主体。贯彻落实创新教育原则,必须重点在学校创新、教师创新、学生创新这三个层面充分发挥作用并有所作为。

学校创新是全局性创新,在办学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创新是学校灵魂和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并内化到全校师生思想观念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围绕成功素质教育根本目的,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摆在重要位置,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

在专业与课程建设上,要围绕成功素质的五大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探索与推广将知识转化为创新素质的有效方法;在教学评价上,要按照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要求,从有益于引导教学创新和学习创新,设计和完善教育教学测评体系;在学校管理方面,要全面推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教师创新是教育教学创新的主体。教师创新包括教师的教育观念创新、教育能力创新、教学方法创新等。学生创新是创新教育的落脚点和归宿。创新教育要求学生时时想着创新,人人都能创新,处处践行创新。

学生为本原则

(1)基本含义。

素质教育认为,学校的主体是学生,学校一切工作都必须奉行“三个一切”的办学宗旨,即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提高教育质量,一切为了学校的发展,其落脚点是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成功,一切为了开发、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

①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是学校教育的出发点。学生为本就是要把学生特别是学生的发展作为学校教育活动的本体,一切教育活动都必须从学生的发展出发。

②让学生得到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是学生为本原则在质上的体现。学生为本的教育强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求按照成功素质的五大体系全面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同时,还注重对学生个性特征的充分开发。

③让全体学生都得到发展,是学生为本原则在量上的要求。只有让全体学生都得到发展,成功素质教育关于“人人都可能获得成功”的主张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④教师与学生是组成大学的主体因素,根据二者之间不同的权利格局,形成了不同的大学主体观。一是“教师主体说”。即学校和教师根据惯例以“行会”形式保护他们彼此的利益,构成“行会”的主体,支配着“行会”的教学和管理活动,学生则成了相当于商业领域中的“学徒”。这种模式的影响极为深远,包括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美国以哈佛学院为代表的殖民地学院以及德国的哈勒大学、哥廷根大学等都是按照教师型大学的建制发展起来的。

二是“学生主体说”。20世纪中叶以来,在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先后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随着学生人数与类型的增多,教育经费的紧张和院校竞争的加剧,法、德、美、日诸国高校都曾爆发过规模空前、影响深远的学生“革命”和“风暴”,学生对大学的行政、教学、科研、人事、经费等方面全面施加压力,成为影响大学生存、改革与发展的举足轻重的力量。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多方面因素(如财政危机、适龄青年入学人数减少、教育设施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剩”等)的影响,首先在美国形成了“学生消费者第一”的主体观,并对当今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的办学原则产生重大的辐射作用。

所谓“学生消费者第一”主体观,就是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视为生产者和消费者,通俗地说是卖者与买者的关系,是一种注重和保证学生权益,如获得知识权、对学校与专业的选择权、提出诉讼权、安全保障权等的“市场管理哲学”。

成功素质教育认为,“学生消费者第一”是一种真正以学生的长远发展和切身利益为取向的办学原则,它强调质量、注重信誉、贴近市场。成功素质教育吸纳了“学生消费者第一”的“合理内核”,把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行为作为一种“智力投资”或“为提升素质”的一种投入,用经济学的观点,投资或投入是讲求“回报”的,也可以说学生就是“消费者”,他们既然缴了学费,就应当享受优质的教育服务。

用商业领域“顾客就是上帝”的观点,学生利益是学校的“生命”,“一切为了学生”是办学的宗旨,离开了这一点,学校无疑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学生为本”的最终落脚点就是人才培养质量。如同学生就是“原材料”和“产品”一样,能否生产出优质的“产品”。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为本”的原则是否得到落实。不讲求培养质量的学校,纵使“名气”再大,不过是徒有虚名。所以,成功素质教育主张学校的所有行为都必须让位于学生的根本利益,坚持学生为本原则,满足学生实现成功的需要。

(2)基本要求。

①牢固树立“学生至上”的理念。成功素质教育认为学校的主体是学生,学校教育教学必须坚持“学生至上”。学生既是教育的中心,也是教育的目标;既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既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根本。

一切教育必须坚持学生至上,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同时,也是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题中之意。坚持“学生至上”,就是要尊重学生,理解学生,服务学生。说到底,是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同时,使学生的潜质得到充分地开发。坚持学生至上,就是要把学生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以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开发为目标,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学校发展。“学生至上”是“学生为本”原则的核心要求。

成功素质教育要求,所有教职工都必须是学生成长的服务者,“主人翁意识”的本质就是对学生的服务意识;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成为学生成才的服务内容,这一过程的“聚力指向”就是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学校的所有机构都必须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服务站。

其根本职能就是为学生提供全面、快捷、优质的服务;学校的基础设施都是学生享用的硬件资源,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必须围绕学生的需要而展开,并对学生开放。只有树立这种观念,才能践行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以人为本”和成功素质教育所确立的“学生为本”。

②真正落实“三个一切”的要求。“一切为了学生”是成功素质教育办学的宗旨,是学生至上的最好诠释。“一切为了学生”要求学校的一切部门、一切工作都要以服务学生为中心,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把选择权交给学生,培养具备成功素质的人才,这是学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切为了学生”强调教育的范围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对他们的成长、成才负责,是整体性的发展和提高,绝不是对所谓的“好生”负责,对“差生”不闻不问。

“一切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教育质量是高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教学是教育工作的主渠道,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途径,处于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最终是服务于教育目的的,即为了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成功素质教育培养的学生的成功素质越高以及成就事业的学生越多,则教育质量就越高。“一切为了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实现了,“一切为了学生”才能落到实处。因此,“一切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是一切为了学生的保证。

“一切为了学校的发展”,成功素质教育认为,学校发展目标、发展主题、发展重点和发展途径,应该且必须以“一切为了学生”为基本价值取向,把学校办成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认可的高水平大学。一切为了学校的发展是从根本上提高教育质量的保证,也是一切为了学生的根本保证。

综上所述,“三个一切”最终可以归结为“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是“学生至上”最直接的体现;“一切为了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着眼点就是“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校的发展”最终也是“一切为了学生”,既为了当前的学生,又为了未来的学生。

“三个一切”的基本主张和宗旨是“学生至上”的集中体现。同时,只有学生不断发展且取得成功,学校才能获得不断发展的动力。因此,教育质量和学校发展都必须以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围绕着学生成人成才成功这个中心来展开。

个性发展原则

(1)基本含义。

素质教育认为,个性发展原则是指教育要以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基础,善于发现和挖掘学生的潜质,充分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等个性特征,使其成为学生的优势素质,促使学生的个性充分发展,实现成功素质的全面发展并最终走向成功。

个性发展原则的实质是从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着手,使教育具有针对性,使每一个学生准确把握自身的发展潜质和素质优势,找到自己发展的独特领域,实现自己成功素质的开发与培养。

尊重和开发学生的个性是成功素质教育目的所决定的。成功素质教育认为,个性是指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独特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特征,每个人本身就是个性的存在。个性是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通过环境的影响、教育的开发,以及在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彰显,是成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杨振宁说:“教育的最大成功在于使每个人的最大能力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开发。读书不是学习的目的,而应是创造新知识、新体系的一种手段。”这也说明,只有通过在教育的不同阶段科学运用各种教育手段作用于学生的个性形成与发展,寻找学生身上的最强点和闪光点,并加以挖掘和开发,才能实现学生的个性发展进而培养其成功素质。

个性发展原则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作为以开发成功素质为价值取向的教育,一方面,必须承认并尊重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素质基础与素质差异,这种素质基础与素质差异不仅是后天开发的前提,而且还决定着后天开发的方向、途径和实现程度。

另一方面,不应只看到一个人的外在表象,而应该注重发现人的潜质,并加以开发和提升。人们之所以强调并重视因材施教,其根据就在于此。强调个性发展,是素质教育的本质要求。

(2)基本要求。

①尊重和保护学生个性。尊重和保护学生个性是学生个性发展的前提。成功素质教育要求保护学生个性,需要从几个方面着手:一要更新育人观念。学生没有好差之分,只有个性与素质的差异。对于教师来说,则应该把学生视为一个个鲜活的个体,人人具有成功的潜质,平等地对待每个学生,所谓“有教无类”。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学生,不以个人喜好或单纯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从而错失了每个学生可能被开发成功的机会。

二要创设条件尊重和保护学生个性。比如通过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尊重个性、崇尚个性的氛围,让学生认识到个性不仅是自己的特质,更要成为自己的优势,只有个性充分发展,才是实现成功最有效的途径。

②彰显个性。成功素质教育要求彰显个性,是对传统学生观的突破。传统教育把学生的锋芒毕露、桀骜不驯、恃才傲物、课外“歪门邪道”之术等视为“洪水猛兽”,加以压制和管束。高等教育要培养成千上万的人才,这个人才不能是“千人一面”的人才,而应该是人皆有才,各有千秋。

素质教育是以学生为本、开发学生潜质、发展学生个性的教育,是人尽其才、人人得以成才的教育。张扬个性,需要从下面几方面着手:一是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学生自我展示、自我表现的欲望;二是创设条件,为学生张扬个性、发挥个性、展示个性提供平台;三是重视特长生的培养,根据学生自身的发展潜质和素质优势去开发他们的成功素质。

③引导个性。学生的个性需要正确引导。没有经过正确引导的个性,其发展会发生偏差。素质教育要求引导个性,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引导学生个性发展的方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的个性发展起导向作用,要充分认识学生个性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个性的发展。

现实生活中,有的学生将个性绝对化,认为发展个性就是我行我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而荒废学业;有的学生在发展个性过程中,无视校纪校规,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有的学生只注重个人的发展,忽略个性发展的社会性和个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等。

针对这些现象,教师需要对大学生的个性发展进行正确引导,让学生明了个性发展的真正含义与内容,并将个性发展的社会性和学生的自我意识统一起来。

二是完善学生个性发展的途径。主要是在专业素质教育和非专业素质教育中都要充分重视学生个性的引导,通过挖掘学生多方面的潜质,引导学生的特长发展,充分开发学生的优势素质,促进学生个性的充分开发。

④因材施教。因材施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既要注意学生的共同特点又要照顾个别差异,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

素质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具备一双“慧眼”,对学生的知识水平、接受能力、学习风气、学习态度和每个学生的兴趣、爱好、知识储备、智力水平以及思想、身体等方面的特点要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对其个别差异等变量因素作科学分析,以便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素质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更要善于兼顾个别差异,量体裁衣,因人而异,把个性发展真正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使每个学生都得到相应的发展。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

(1)基本含义。

素质教育认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是指以理论学习为基础,把实践作为知识内化和素质形成的根本途径,并在实践中去运用知识和提高素质。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是反映素质教育规律的一项基本原则。成功素质教育认为,除先天遗传外,素质不能直接传递,只能通过后天开发、训练内化而成,其中,实践经验内化是基本途径之一。因此,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掌握理论知识、培养和开发学生成功素质的重要教育原则。

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和动力,也是认识的目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实现知识转化和知识内化的基本途径和手段。离开实践的知识是空泛的知识,离开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一切真知与创造都源于实践。

然而,传统教学方式的最大缺陷恰恰就是对学生亲身实践的漠视,往往把他们禁锢于一种静止、封闭的被动状态之中,使得他们本应旺盛的求知欲望、创新激情、成功心理遭到无情的抑制乃至扼杀。

要开发学生的创新潜质,培育学生的成功素质,就必须坚决打破这种刻板的教育教学观念与形式,构建一种基于学生知识获取、突出实践地位的育人途径,即让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学习,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实践,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体验,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提高。

(2)基本要求。

①转变教学观念。这一原则要求在教育过程中克服以往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变以往的“听中学”、“看中学”为“练中学”、“做中学”、“活动中学”。

要在理论知识的传授过程中,重视学生的实践,重视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的自我领悟、自我体验和自主创新,即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活动内化素质。

②在教学中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首先要保证实践课在教学计划中的恰当的比例,赋予实践教学的“法定地位”;其次要保证实践教学的足够课时量,这是将实践教学落到实处的基本保证。

最后要在教学过程中具体落实并保障实践教学质量,要在成功素质教育大教学观、大课堂观的指引下,打通课内学习与课外活动、知识积累与实际运用的壁垒,从实践入手,让学生在亲身经历的实践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动手能力,提升自身素质,使成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③要求师资队伍具备更高的素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较高的理论素养,更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很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操作能力。因此,学校尤其要抓好“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学以致用原则

(1)基本含义。

素质教育认为,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学用相长;以用促教,教用相长,是教学的最高境界。学了不能用,学了不会用,等于“白学”;教的不能用,教的不会用,等于“白教”。要做到学以致用,必须遵循“三用”原则,即“适用、够用、会用”。适用、够用是要求,会用是目的。

“适用”,就是指教学内容要以“适用”为标准,“无用”的不教,“用不上”的不教。人类知识浩如烟海,“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七分没学到”。因此,适用原则就是要选取最需要、最重要、最适用的内容教给学生。这是教学内容的上限,即“多了不行”。

“够用”,就是指教学内容要以“够用”为标准,确保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和社会对人才素质的需求相符合,确保“够用”。这是教学内容的下限,即“少了不行”。

“会用”,就是指教学内容一定要内化为学生的素质。所学能不能用是对教学效果最直接的检验。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将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通过学生的实践、内化为学生的素质。只有提升到这一境界,学生才能闻一知十、举一反三,在实践中运用自如。“会用”是教学的最根本的要求。

(2)基本要求。

①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体现“三用原则”。按照“适用”的要求,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教学内容要适用,不适用的不教。核心课程要加强,基础课程要精干,边缘课程要适度。要勇于将那些无“用”和可用可不用的课程,从课程体系之中剔除出去。

按照“够用”的要求,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保证教学内容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课程安排要以“必需”和“够用”为度。要根据不同专业的不同特点,根据社会需求确定课程内容。在学时、学分的分配以及考核测评的权重上,属于核心素质类的课程要加大课时量。

按照“会用”的要求,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强化实践教学,要加大社会实践、教学实验、实训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占学时学分的权重。

②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必须贯彻“三用原则”。按照“适用”的要求,教师在教学各环节的教学过程中,要根据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的规律,科学选择教材,合理取舍教材的内容,保证教学内容的适用性。

要善于进行教学内容的适用性研究,明确社会真正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学生真正需要学什么。要确保在日益膨胀的知识总量与种类中精心选择,使所教的内容符合“适用”的要求。

按照“够用”的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突破教育教学的难点,凸显重点和把握要点,一般理论知识要简,重点教学内容要精。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特点,把握教学内容。

按照“会用”的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内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学会利用所学的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

开放办学原则

(1)基本含义。

素质教育的开放办学原则认为大学应有“全球思维”和“世界眼光”,要实行对内对外全方位开放。只有在开放的视野下办学,学校才有生命力和竞争力。

开放办学是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世界高等教育领域所面临的激烈竞争的发展环境,使得许多高校都把开放办学作为提高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香港科技大学正是因为其开放办学力度大,办学仅短短的十几年,就已跻身于世界名校之林。

应该承认,我国大学与世界高水平大学还存在很大差距。要缩小这种差距,重要的途径就是走开放办学之路。开放办学的意义在于:能使高校提高对教育资源的利用率,促进校际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能借鉴世界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经验与管理经验,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教育合作,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提高学校的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

开放办学是提升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大学生的核心竞争力是其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是优秀的专业素质与非专业素质的统一。或者说,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是以个人专长为核心的观念、品质、知识、能力、方法等各方面的综合实力。

一句话,成功素质是大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只有开放办学能够使大学生的志向更远大、观念更先进、视野更开阔、胸怀更宽广,更能让学生在开放的育人环境中得到熏陶和升华。

世界眼光、全球思维是成功素质的内在要求。一个学生,只有在开放的环境中才能更好地了解自己与他人;一所大学,只有在开放办学中才能培养出更多“经常仰望星空”、具有全球视野的优秀大学生。

(2)基本要求。

开放办学的形式有三个方面:一是面向国内高校开放办学;二是面向社会开放办学;三是面向世界开放办学。

①面向国内高校开放办学。首先要广泛开展校际合作,注重国内高校之间的横向联系,彼此共享资源,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办出特色。各高校都有各自的优势和特色,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互设壁垒、条块分割、资源浪费的现象,因而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需要。

国内校际间的开放办学,可以包括教师互聘、资源共享、学分互认等方式,既有助于发挥自身优势,营造全面发展人才的培养氛围,又能促进学科交叉、优势互补,提高整体规模效益,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

此外,还可适度地通过组织学生“游学”、大学之间签订学生互换培养协议、选送学生到其他大学的优势学科学习等途径,以培养学生的优秀素质,提高学生的核心竞争力。

②面向社会开放办学。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使学生成为社会上的“抢手人才”,必须对社会开放办学。校企合作、校所合作是向社会开放办学的基本形式。教育规律要求,教育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教育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必须适应经济发展这一经济基础。大学的使命是育人,企业的目的是赢利,校企合作要以“双赢”、“多赢”为目的。校企合作是教育与经济相结合的具体化,是学校与企业两类不同社会组织的优势互补,它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培养出企业急需的各类人才。

高校要瞄准市场,根据社会需求、企业需要去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减少或砍掉那些社会已经饱和的专业,增设社会需求量大的新专业,为社会输送大批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的“抢手人才”;高校也可聘请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实践经验的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来担任全职或兼职教师,学校与企业联手培养符合现代企业所需的高素质人才,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学校还要与社会科研机构、设计院所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的合作,比如进行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合作。学校与科研部门充分发挥各自在人才、科研与技术开发上的优势,在产学研结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新技术产业创办、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进行合作。

学校还可以与企业、院所签订协议,建立学生实践、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提供平台,促使学生的专业素质在科研实践中得到加强和提升。

校企合作、校所合作培养出来的学生既有扎实的文化和专业理论基础,又有与岗位能力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素质。这样就很好地实现了学校与企业、学校与科研院所的“无缝对接”。同时,高校可以为科研机构、设计院等提供充裕的科研经费,企业又可以将高校的最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③面向世界开放办学。高校必须关注世界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大胆借鉴并吸取国际上先进办学经验与管理经验,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如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开展学者互访、互派留学生、学分互认、学术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5.素质教育的机制

约束机制

实施素质教育既需要解决“令行”的问题,也需要解决“禁止”的问题,禁止是对背离、干扰、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行为的禁止。“令行”与“禁止”互相关联,互为因果,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约束机制尽管着眼于“禁止”,其实是为了“令行”,是为了在社区内产生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舆论和共同的风尚习俗,造成使个体行为从众化的心理压力和动力,在行为上进行自我控制。可见,必要的约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力保证,是素质教育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素质教育的约束包括法规约束、组织约束和文化约束等形式。就法规约束和组织约束而言,也可以分为四个环节。

(1)决策环节,这是对约束的方向、内容、力度等作出决定的过程。例如国家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2000年1月3日),规定的若干个“不得”,同时规定:“对加重学生负担的违纪事件,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分别制定了《约法三章》《十不准》等规范性文件,包括对违反行为的惩罚规定。这些都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正确决策。

(2)实施环节,这是落实约束手段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时也是约束与反约束的矛盾、冲突过程,既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也需要执行者坚定不移的决心和执法必严的气势,以利于维护决策权威,保证其真正落实。据报道,为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山西省长治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教师工资不能兑现的地方,首先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凡教师工资发放不了的,县(区)书记、县(区)长和机关干部的工资一律停发。仅仅40天后,全市5293名教师工资全部得到解决。

(3)监控环节。这是指决策机构对实施环节和约束对象进行监督、核察和调控的过程,也是对越轨行为施以惩罚的过程。

(4)反馈环节。有关的约束决策是否正确,约束是否收到预期效果,整个约束过程能否良性运转,对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反馈环节获得确切信息,以便对决策、实施、监控等环节作进一步调整。

保障机制

素质教育运行的保障机制,是指为素质教育运行提供必备的基条件。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具体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的,孤立的不需要任何条件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建立健全素质教的保障机制,就是提供保证素质教育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

素质教育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两个环节。

(1)明确保障的内容和要求。首先,要保证学校经费和设施达到规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简称“三个增长”)。近年来总的形势不容乐观。至今不少学校,特别是老少边山地区的学校办学条件仍然停留在“黑板+粉笔”的阶段,一些学校甚至连粉笔也要限量供应。学校应该具备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运动场地和器材等,几乎是一无所有。不少学校教师工资常遭拖欠、克扣,进修、培训的经费更是无从谈起。学生生活单调,视野狭窄,孤陋寡闻,哪里谈得上提高和全面发展?

(2)要尽快有效地改造薄弱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薄弱学校,主要是指办学条件差、办学水平差、教学质量差、社会声誉差的学校。近些年来,独生子女的比例越来越高,家长对子女的前途也越来越关心、重视。在愈刮愈烈的“择校风”中,条件好的学校人满为患,而薄弱学校则难以为继,师生在精神上受到创伤,信心削弱进一步加剧,形成恶性循环。这些现象不利于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不利于维护公民教育和学习权利的平等,更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

动力机制

社会需要是素质教育运行的动力源。提高人的素质既是生存的需要,又是发展的需要;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个人自我完善的主观需要;既是个人的需要,又是社会、国家以及整个人类持续发展的需要。就一个地区而言,提高人的素质,能有效地促进社区居民素质的提高,满足社区发展各种需求,符合包括学生及其家长在内的所有人的共同的根本利益,这是实施素质教育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可以说,实施素质教育的动力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十分现实的,关键是素质教育的价值尚未被充分揭示,少数学校和家长误认为实施素质教育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而产生某种抵触情绪,因而,建立素质教育的动力机制,首先就是要将阻力变为动力。

素质教育动力机制主要包括三个环节。

(1)动力源开发环节,即激发人们对素质发展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引导人们将单纯的片面的文凭需求变为着重对素质的追求。

(2)动力转化环节,将对优良素质的需要这一潜在形态的动力转化为追求优良素质的现实动力,转化为参与素质教育的实际行动。

(3)动力反馈环节,指整个动力机制输出结果对动力机制运行产生影响的过程,通过反馈,动力主体可以获得有关信息,从而对自身动力的方向、强度、持久性等做相应调整。

激励机制

素质教育激励机制是一种引导过程。它包括四个环节。

(1)导向环节。

《决定》颁布之前,人们对素质、素质教育等基本概念缺乏统一的认识,因而一度各地各学校只是依据各自对素质教育的理解,自发地进行相对无序的实践探索。《决定》的颁布,为素质教育的若干基本问题形成统一认识提供了政策性依据,为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应当把各地、各学校的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决定》上来。地方政府要把“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总体目标具体化为提高本地区居民素质、提高地区综合实力、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使这一目标作为一面旗帜,充分发挥其凝聚、感召、整合、激励等作用。借用柳斌同志的话说,就是“应该把素质教育的旗帜举得高高的,把素质教育的舆论造得浓浓的,把素质教育的劲头鼓得足足的,要理直气壮地抓素质教育。”

(2)检测环节,亦即评价环节。

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素质教育目标、准则、制度等,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检测、评价。包括硬评价和软评价两种,前者指政府部门(包括教育督导机关)按照既定的有关条例,对下级政府和学校以及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官、教育基地、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实施素质教育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全面或某一方面的系统检查、评价,带有权威性。后者指社会舆论对学校及教师工作的评价,包括媒体对学校和教师工作的报道、家长和社会人士的有关评论等。

(3)分配环节。

根据评价结果按一定程序将社会资源分配给有关单位和个人。社会资源分配包括物质性的,如增加工资、颁布奖金奖品等,也包括精神性的,如授予荣誉称号、晋升职务职称、颁发奖章奖状等。

(4)反馈环节。

反馈环节应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分配结果与评价结果是否一致,二是获得较少社会资源的那部分单位和个人,如何调整自己的观念和行为。应当根据需要不断地对激励标难、手段和过程进行及时调节,使之更加合理公正,更加健全完善,更能使获得激励的那部分单位和个人成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学习的榜样,使政府对素质教育的提倡变得具体形象,容易为公众广泛接受,从而扩散到整个社会。

6.素质教育的基本特点

全体性

所谓“全体性”,广义地说,是指素质教育必须面向全体人民,任何一名社会成员,均必须通过正规或非正规的途径接受一定时限、一定程度的基础教育。狭义地看,素质教育的“全体性”,是指为全体适龄儿童开放接受正规基础教育的大门。换言之,素质教育不要求也不允许对入学的儿童按照某种标准(例如种族、民族、性别、肤色、语言、社会和经济地位等差异)进行筛选。“全体性”是素质教育最本质的规定、最根本的要求,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什么素质教育。为什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把素质教育与实施义务教育联系在一起,其原因就在于义务教育从立法上保证了教育机会的均等化与受教育权利的公平性。

坚持素质教育的“全体性”其主要定义在于:

(1)保证使接受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接受教育是每一个儿童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

(2)保证使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在最低可接受水平之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中小学教育应为提高全体人民的基本素质服务,推进国家经济发展与民主建设。

(3)为贯彻社会主义“机会均等”原则,为每个人的继续发展提供最公平的前提条件。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未来的合格公民奠定素养基础。

基础性

所谓“基础性”是相对于专业(职业)性、定向性而言的。素质教育向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是“基本素质”而不是职业素质或专业素质,是让学生拥有“一般学识”而不是成为某一专门领域的“小专家”或某一劳动职业的“小行家”。

坚持素质教育的“基础性”其主要意义在于:

(1)一个人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基本素质,才有可能实现向较高层次的素质或专业素质的“迁移”。基础教育以发展和完善人的基本素质为宗旨,因而不少人指出基础教育的本质就是素质教育。

(2)人类蕴含着极大的发展自由度,这就是人的可塑性。自由度越高,可塑性越强;反之亦然。教育是塑造、培育人的事业,如果在基础教育中充斥了定向的、专门化的训练,而不是着眼于把普通的基础打扎实,那就等于抑长趋短,将非特化功能倒退为特化功能,缩小了发展的自由度、窒息了人的可塑性。

(3)从教育控制论的意义上讲,教育是一种人为的、优化的控制过程,以便受教育者能按照预定目标持续发展。但如果把基础教育局限于职业的、定向的训练,就会使本来应得到扩大发展的可能性空间过早地停滞、萎缩,这岂不是同教育(优化控制)一词的本义背道而驰吗?怎么能指望培养的学生善于应付社会繁杂多变的“不确定性”呢?

发展性

所谓“发展性”是指要着眼于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知识与能力,真正把学生的重心转移到启迪心智、孕育潜力、增强后劲上来。这是强调培养能力、促进发展,是指在正确处理知识和能力之间的关系这一前提下而言的。知识与能力虽不是完全等同的东西,但是,如果学到的知识是“活化”的知识,是能够“投入运转的知识,是具有很强的生命力”的知识,那么,这种知识就能顺利地转化为能力,成为人的智慧的一部分。素质教育的“发展性”强调的是“学会如何学习、学会生存”。真正的教育是形成自我教育。而自我教育能力的直接动力是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素质教育倡导尊重、发挥和完善学生的主体性。它十分注意培养学生强烈的创造欲望、创造意识和创造能力。

从本质上说,“发展性”符合“变化导向教育观”的趋势,即把适应变化、学会变化作为教育的重要目标,从接受教学(教师奉送答案)向“问题解决”(教师引发思考)转变。教师从一名鼓励者、促进者、沟通者、帮助者和咨询者等角色发挥作用。

全面性

所谓“全面性”,是指素质教育既要实现功能性的目标,又要体现形成性的要求,通过实现全面发展教育,促进学生个体的最优发展。因为,素质教育应该是完善意义上的教育,它是指向全面基本素质的。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应当指出,“全面发展”已经列入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教育目标之中。但是,我们的任务是要在社会主义的素质教育中探索“全面发展”的具体规定性,我们认为,素质教育中的“全面发展”有两个方面的具体规定性。

(1)针对一个个体来说,它是“一般发展”和“特殊发展”的统一;

(2)针对班级、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群体而言,它是“共同发展”和“差别发展”的协调。全面发展既要讲共同性,又要讲个别性,它决不排斥有重点地发展个人的特殊方面,允许在一个群体中各个体之间有差别地得到发展,全面发展决不能被理解为均匀发展和划一展。全面发展实际上就是“最优发展”。最优化不等于理想化,而是力求取得对具体条件来说是最大可能的最佳效果。只有这样,每个学生才能有信心根据他自己的特点找到发展的“突破口”或“生长点”,打破“千人一面”的格局。

全面发展是最优发展,也是个性的最优发展。“发展个性”是世界教育改革的共同趋势。最近我国心理学工作者提出了“从系统一—结构观点来分析个性”的建议,强调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个性是社会实体的观点,从人的心理的整体上把握“个性”。因此,可将个性定义为“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所形成的心理动态系统”,以此来表明个性是一般性和个别性、动态性和稳定性的统一体,是社会化的产物,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立足于教育学的基点,从实际出发,坚持素质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可认为“个性”是“社会主义公民基本品质和素养的总和在每一个学生身上不同的优化结构”。其特点为:

①“个性”必须首先以社会主义公民基本品质和素养的总和为前提,它强调的是个性发展的共同性一面;

②“个性”也是社会主义公民基本品质和素养的总的在每一个学生身上的不同结构。这种不同的结构是每一个学生个性发展的独特性一面,它是因材施教、个别对待的依据;

③我们不仅要承认每个学生应该有不同的素质结构,同时还要使这个结构达到尽可能的合理化。优化结构,这是教育者应尽的责任。总之,把个性最优发展纳入素质教育的轨道,这是实现将年轻一代培养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可靠保障。

未来性

所谓“未来性”是指立足于未来社会的需要,而不是眼前的升学目标或就业需求。一般说来,教育具有较强的隋性和保守性,它总是在努力使年轻一代学会老一代的思维、生活和工作方式,因而人们在批评现代学校教育体系的局限性或弊端的时候,往往批评它是根据“昨天”的需要而设计的。素质教育就是要改变教育的惰性和保守性,它的目标是使年轻一代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素质教育的误区

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是新世纪的强烈呼唤,是适应新世纪综合国力竞争的需要,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实质就是以国民素质为核心的经济、科技、人才的竞争。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从根本上说,科技的发展、经济的振兴、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都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大量合格人才的培养。”面对现行教育体制的种种弊端,《中国教古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教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活泼的发展。”而在这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新旧体制交替之际尚存在许多的误区。如果不能及时地加以澄清的话,推行全面素质教育恐怕就是一句空话。综合起来看,实施素质教育的误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素质教育的真正内涵了解不透彻在大力实施全面素质教育的今天,有的教育工作者仍对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理解含糊不清。要理解这一慨念,首先要知道什么是素质,再了解什么是素质教育。

素质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挟义的素质概念是生理学和心理学意义的素质概念,即“遗传素质”。(辞海写道:“素质指人或事物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在心理学上,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广义的素质指的是教育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通常又称为素养,主要包括人的道德素质、智力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等,而我们实施全面素质教育中的素质指的是广义素质。所以实施素质教育,一定要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认清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这两个根本对立的教育观,才不会陷入素质教育的误区。”

认为素质教育就是不要考试

这是转轨过程中体现得最为突出的一种思想观念。实际上这是对考试功能的一种片面认识。考试的根本功能是对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进行信息反馈、检评、调查,其目的是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但应试教育扭曲了考试功能,使之成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唯一标准。为着这一目的,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考试分数,而不注重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强调的是读书,而不重视实践、动手动能力的培养;强调的是适应环境,而不重视改造环境。因而窒息人的智慧,扼杀人的创造精神,严重影响了党的教育方针的落实。

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同样也需要考试,只是反对以片面追求升学率为目的的“应试教育”。考试不再作为教育教学目的,更多的是作为教育手段。它要求淡化考试的“选拔”意识、“分数”意识,强调考试根本功能的发挥,既注重考试内容的评价功能,又注重考试的诊断功能、激励功能;既注重考试内容的全面性综合性,又注重考试的多样性。其目的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具有科学知识和强健体魄的国民,从而提高整个民族的素质。

认为素质教育就是学生不要有负担

这是对学习过程的一种片面理解。因为认知的内在需要时间去记忆、去理解;基本技能的形成也需要时间和训练去实现。没有负担能达到这种目的吗?

素质教育强调的是课堂教学要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能性、创造性,让学生愉快地学习,要在趣味性、挑战性方面下功夫,要在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上下功夫,而不是追求学习的简单化和玩玩乐乐,追求机械地不留作业上。

众多的实践证明,必要的压力和负担不仅不会让学生感受到身心的不适,相反会激发他们强烈的战胜困难的欲望和摆脱困境的创造力,而这正是素质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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