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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议会后之政党

第一次选举

明治二十三年七月一日,行众议院议员第一次总选举。东邦有宪法政治,实始乎此。此时据《选举法》得投票权者四十六万人,比诸人口四千二百万人稍逾其百分之一而已。民众尚多不知进求参政权。惟少数有学识者组成政党,作为舆论运动于政治而已。故如投票权分布之广狭,无与民众之欣戚也。《宪法》实施之初行选举者多慎重其运动,较之后年反为平静。而投票亦出于清洁之精神。但各政党莫不期与政府奋争,而其所疑者在政府能守《宪法》精神否,或能举责任内阁之实与否。

政派形势

自由党解散,而改进党孤立。大同团结分裂,而大同俱乐部尚为自由、保守二派所混成。旧自由党员等欲分离独立。大同协和会则遂袭其往时标号称,再兴自由党板垣伯图大同俱乐部二派之融和。二十二年十一月,临其大阪大会,欲使其与再兴自由党相合同而不成。翌年一月,伯乃自起而组成爱国公党,一时与大同俱乐部及再兴自由党成鼎立之势。此时九州主进步者,有九州同志会。其余吏党及主保守者亦有非政党之团体。如此小党分立之间,总选举自行焉。

第一议会

设令此形势径入第一议会,则政府裁制议会极易易耳。然各党既欲与政府竞争,不能不图民党之合同。九州同志会先周旋于民党各派之间图联合其主进步者,以当保守、政府二党。然政府禁政党联合,遂不能行。于是有企划解各党各派以作一大政党。八月,九州同志会、大同、自由及爱国四派合同而组成立宪自由党,惟改进党不加于此合同。已经总选举出议员四十余名,其一致之坚于议会自为有力团体。此等议员与立宪自由党相约按问题而互相提携,以当政府。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一议会召集之际,二党议员占最多数(一百七十余名)。此时伊藤伯任贵族院议长。自由党之中岛信行氏选为众议院议长。

第一议会(明治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十四年三月八日)之时,山县内阁受民党攻击颇窘穷。预算之议让步削减至六百五十余万圆,且誓约次年度整理政务,节减经费,实行改革,方得通过于议会。二十四年五月,山县总理大臣辞职,松方内阁始成。子爵品川弥二郎氏为内务大臣,盖松方内阁中最重要之人也。

是岁三月,立宪自由党改称自由党,推板垣伯为总理。自由、改进二党在第一议会之情势虽至闭会后尚继续,共为反对政府党。嗣有大隈、板垣两首领之会见,更开民党大恳亲会,于是两党举其联合之实。政府不欲让步,反拟与民党决战击摧之。观其在第二议会前之行为,及提付议会之诸案,可以知矣。盖第一议会与政府交绥结其局者,因山县内阁誓约期次会整理政务,节减政费也。山县内阁虽解其任,而松方内阁亦同为藩阀系统。且品川内务大臣明属于山县派而居重要之职。

由民党观之,新内阁宜践行前内阁之誓约。然松方内阁已定方针不欲让步于民党。如第一议会削减所赢之剩余金政府支出其数百万圆,以充救助岐阜、爱知二县震灾之费。此支费虽为紧急支出,然关永久土工者非无余日可以咨于议会,而政府支出之于开会之前,谓是属于政府之特权。其提付议会之案,尽用前会所赢得之剩余金以充新事业之费,而拒斥民党休养民力之要求。于是政府与议会之冲突竟不可免也。

第二议会之解散

形势至此,民党愤激。第二议会(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开会,自由、改进两党联合制议院多数,悉否决政府重要议案,且责岐阜、爱知二县震灾救助费之临时支出。政府即令众议院解散。

选举干涉

自是,品川内务大臣与次官白根专一氏,密命地方官谋利用政府一切机关干涉选举运动,因摧折民党之势,使政府党得于议院占多数。其影响显露于选举之际,有以钱购投票者所费不赀,有以暴行胁迫令选举人不能行其意志者,警察官实嗾之。官吏、银行员、商社员及商工家苟有缘于政府者,咸不得任意行其投票权。横暴相害,良民遂失投票之自由。全国骚然,民心忷忷。高知、佐贺二县为民党之本据。是二县及北陆诸县,白昼有执铳剑而横行者,死伤甚多。然民党虽逢艰难,而总选举之后尚占多数,不异于前次议会。

选举之恶弊

选举费多金盛张飨宴,始作俑者实在政府之干涉。盖第一次选举时虽用暴力,然需费极少。第二次选举时,散布钱财不知其所出。自是之后,弊风至今不熄,而逐次益甚,可谓干涉之余毒。行政官皆干涉选举。警察官不保护投票之安宁,反嗾使暴徒,被害者至无可告诉,求拥护权利而不可得。时,裁判之独立,盖亦危矣。

儿岛大审院长之公明

大审院长儿岛惟谦氏密训寮属谓司法官保信与否在此危机,只宜察事之是非,下以公明之判定,如民吏二党之别不可置之于眼中。儿岛氏盖廉明者,判官中虽有平允之吏,而识量又不足以副之。政府之机关可为人民信赖者,于此时仅有司法部而已。其令法衙能神圣公明者,因法官中有诚意任其责之人耳。

第三议会

政府干涉选举,物论哗然。元老在阁外者亦不喜之。政府令内务大臣品川子罢职,而枢密院副议长伯爵副岛种臣氏袭其后,以缓民心。第三议会(二十五年五月六日至六月十四日)问选举干涉之责促政府处决,使其决议之案得通过。副岛伯欲使政府与议会调和,然与内阁诸员议不相合,遂辞职。会已闭后,农商务大臣河野敏镰氏暂袭其后,而内阁不能统一。八月八日,举阁员皆辞职,于是第二次伊藤内阁代之。山县、黑田、井上、大山等诸元老列于阁中。陆奥宗光氏任外务大臣。

国民协会

第三议会之后,政党界气象一新。议员由前内阁庇护,得当选者结成国民协会,声言国家主义,以国权之伸长,军备之扩张为其纲领。推西乡伯及品川子为首领。时自由、改进二党之联合尚依旧。

同盟俱乐部

别有议员特立反对政府者,组成同盟俱乐部,虽少数,主持颇坚,称民党别动队。

第四议会

第四议会(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十六年三月三日)与政府互执其见,似前议会。众议院求一扫政府积弊。议院虽认知军舰制造费之必要,然以政府之国防计图,出于不确之方针,卒削除其全项。政府预算案岁出凡八千三百七十五万九千六百六十六圆有奇。议会求削减八百七十一万八千二百七十二圆。政府不允。于是众议院休会,促政府反省,次则提以上奏案。政府命停会十五日。迨再开会,议会即决定上奏案而复休会。此时政府所出之道,非解散议院,则当自处决而让其责耳。然政府知解散终不足使政府党得多数,而不欲引退辞职。

大诏焕发

二月十日,大诏焕发局面一变。第四议会遂得平和终局。大诏曰:“自今六年之间,节内廷之费每岁三十万圆给付政府。文武官僚亦宜于六年中捐十一之俸以补战舰之费。内阁与议会各为立宪机关,宜互慎权域,和衷以辅翼国家之大事。”于是众议院要求政府公约政务之整理,经费之节减,期次会而行之,且按政府能同意之程度,而审查预算案,遂决定之。

第五议会

第五议会(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三十日)之时,党派形势一变。自由党领袖星亨氏选为众议院议长。以股券卖买公处之议有丑闻,众议院劝其辞职,遂除其议员名,自是自由党分裂为星派及非星派。自由党于前次议会与改进党及同盟俱乐部同步调,迨此次则不喜与改进党同行,而渐有接近政府之征候。前议会已闭后,国民协会公然翻其旗帜而反对伊藤内阁。伊藤内阁欲改正约章而不厉行现约。改进党、同盟俱乐部及国民协会等合同抗政府。第五议会停会二次,卒解散。

第六议会

明治二十七年三月一日,行临时总选举。政府训谕各地方长官曰:选举可勒制,不可有干涉偏颇之行。然竞争剧烈,其热达最高之度。第六议会(二十七年五月十五日至六月二日)开院之前数日,同盟俱乐部与同志俱乐部联合而组成立宪革新党,以对外强硬为主义,期责任内阁之遂成而反对政府。改进党及国民协会同其步调。其间自由党(议员百二十人)虽变其态度,然反对政府党尚占多数。第六议会经十八日复见解散。日本宪政以此时为变化甚急之期。

战时之议会

第六议会已解散后,七月二十五日,日、清二国以朝鲜之故开战端。八月二十七日,有《日英改正约章》之公布,是为对等约章之嚆矢。而维新以来之宿题,始得解决焉。九月一日,总选举之际,举国热中于战争,无遑他事而投票遂得平稳。第一议会以来政党与政府争阋,以政弊刷新,经费节减,责任内阁对外强硬等为纲领。议院解散凡三次,卒无和衷协同之道。

第七议会(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至二十一日)临时召集于广岛。以御外侮故议员尽变其度。临时军事费一亿五千万圆,两院无一人异议者,仅四日决定全案。第八议会(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亦在战时,故各政党自制避冲突,无事而终其局。

政府与自由党之提携

此时伊藤内阁陆奥氏任外务大臣。明治十年,陆奥氏与土佐人士相谋,欲乘西南战役之虚成就政府之变革。事露,陆奥氏下狱五年,已得特赦,后在东京隐助自由党,与板垣氏等亲交,其后历游欧洲,任驻扎美国公使,二十三年入内阁,任农商务大臣,终列第二次伊藤内阁为外务大臣,而挥其奇才。当日清战役之难局,能举其与《列国改正约章》之功绩,辅伊藤伯与李鸿章议定《马关约章》,而结战局(但逢三国干涉而更有让步)。

圣旨赏其功劳叙伯爵。彼知政党不能执实权者之无能为,而知政府临议会不能无视政党。此时自由党已脱于民党之联合,其反对政府与否固任其所欲。陆奥氏利其与自由党员有亲交,乃劝诱使其与政府相提携。二十八年十一月,自由党公然宣明其与伊藤内阁之提携。其间国民协会亦再为政府党。第九议会(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时,改进党、革进党等反对政府者不能敌政府党。政府党之占多数于议院实始乎此。

进步党

于是反对政府党知不足以当政府党,尽解散各派,并以独立议员之一分而大合同之,三月一日称进步党,发表其政纲。

政府与进步党之提携

伊藤内阁与自由党相提携,而第九议会莫不如其意,故已闭会后举自由党总理板垣伯授以内务大臣之职。先是,上年八月,大藏大臣松方伯与伊藤总理议不合,挂冠去。二十九年五月,陆奥伯因疾辞职。伊藤内阁基址颇薄弱。加以财政之困难,外交之失败(因三国干涉),使民心渐厌伊藤内阁。于是朝野之间,有热望财政外交之刷新者,皆曰:宜以松方伯任大藏大臣,以大隈伯任外务大臣。

二十九年九月,伊藤内阁瓦解,而有松、隈联合内阁之树立。松方伯任内阁总理兼大藏大臣。大隈伯任外务大臣。松方总理召集地方官有所训示,略云人民由宪法所享有之权利自由,关于言论、出版、集会等者宜尊重之,以巩固其保卫。政务主简捷,去其繁文,广举才能,而矫正情弊,是为须要。大隈伯以进步党首领而入内阁。且松方总理之宣言已如此。进步党即宣明是内阁之方针与其党之主义无大差,而自为政府党。于是与自由党主客易位。

第十议会

第十议会(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至三十年三月二十四日)之时,自由党议员之数虽尚胜于进步党,而国民协会亦讴歌于松隈内阁。故政府能制多数于议会。大隈伯临议会之初劈头挥其雄辩演说外交之方针,颇使人注意焉。其大要曰:“外交之事不可不大其规模,不可不一定其方针,而永为国策。即使内阁更迭而外交之事常得继续。又不可不令密合于《国际法》之要义,以正理公道为基础,而得同情于世界。”此时《新闻纸条例》改正,始废发行停止之例。是为言论自由之新纪元,而后人永享是内阁之遗惠。松方总理及政府理财家觉改正币制之要,乃改银币制度,易以金币本位,而议会赞成其案,遂决定之。

第十一议会之解散

闭会后政府改正官制之一分,而擢用人材。惟内阁除大隈伯外无一政党员加其列者。其最多者为萨藩士,不热诚于宪政之施设。进步党觖觖,尤忧政务及财务之刷新不能实行以践公约,愤慨之,于是藩阀与政党在政府内部隐然竞争势力。三十年十一月六日,大隈伯终辞职。进步党员就官职者皆辞去。政府更欲引自由党以保其位置,然自由党决计反对政府。此时国民协会亦宣言其反对政府之旨意。第十一议会(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五日)之劈头三派联合提《不信任内阁之案》,即日有解散之命。而松方内阁亦瓦解。盖政府不待总选举而知其制多数于议会之难,自觉其增税计图之不易遂行也。

第三次伊藤内阁新成立,井上伯任大藏大臣。三十一年三月十五日,行临时总选举,国民协会减其议员之数,自由、进步二党则与前次无大差。伊藤总理与大隈、板垣二伯相会见,求其一党之持携而不得焉。

第十二议会

第十二议会(三十一年五月十四日至六月十日)主要之问题,在外交及增税二案。进步党捉外交要目提以上奏案。而自由党及国民协会不赞同,遂使不得通过。政府所提之增税案则自由、进步二党反对之。停会三日后以大多数否决之。议院即解散。

第十二议会之解散,颇刺激在野党。未经旬日,进步、自由二党各议决解党,相合而新组成一政党称宪政党。六月二十二日,举行其结党式,大隈、板垣两首领公然加名于党籍,而有破竹之势。此时,伊藤侯提议曰:不若组成政府党,与宪政党对峙,诸元老非之而不遂行。二十五日,伊藤侯捧辞表且奏荐大隈、板垣二伯为其后继。奏荐以政党首领者为从来未有之例。盖元老中无一人欲进充重责者,又无助成后继内阁者。故伊藤侯与大隈、板垣两首领相会见,告曰辅弼重任但可让授之于二君而已,请二君受内阁全部而燮理之。

宪政党内阁

二十七日,有大命,使大隈、板垣二伯组成新内阁。大隈伯任内阁总理兼外务大臣。板垣伯任内务大臣。其余阁员除海军大臣西乡侯(萨摩)、陆军大臣桂太郎子(长州)外,皆用政党员。大石正已氏任农商务大臣。尾峙行雄氏任文部。大东义彻氏任司法(以上旧进步党)。松田正久氏任大藏。林有造氏任递信(以上旧自由党)。如此政党内阁成于平稳之间者,因伊藤、大隈、板垣三老授受政权协于《宪法》之旨也。人或谓伊藤侯当是时之位置略似胜安芳氏在幕末之衷情。

新内阁欲整理政务,以板垣内务大臣为整理委员长,改革官制,减官吏四千五百二十二人,节约俸给七十四万二千五百七十圆余。八月十日行临时总选举,先时有紧急敕令之发布严勒制选举,而期前代议士之再选,选举又得静稳,而众议院为政府党所充满,其反对党则仅有国民协会二十名无所属二十名而已。宪政党之成立为日尚浅,结合未坚,忽负大任,目前无大敌之可御,总选举已毕,言责未尽而旧二派(进步与自由)生内讧。各派政客不得职位者不平之。内阁以二派争分职遂失其统一。时星亨氏归自美国,而二脉论其宜任外务大臣与否颇为喧嚣。文部大臣尾崎行雄氏演说于帝国教育会,以一语招物议而旧自由派与保守派攻击之。

十月二十七日,尾崎氏辞职,而犬养毅氏(进步派)任文部大臣。旧自由派益愤懑。二十九日,自由派不待旧进步派之同意而解宪政党,除进步派而更组成宪政党。诸大臣属旧自由派者呈辞表。三十一日,首相大隈伯以下诸大臣属旧进步派者亦皆呈辞表,而宪政党内阁全解焉。十一月三日,旧进步派更组成宪政本党,与宪政党相对峙。

政府与政党

《宪法》施行之初,政府无视政党,而苦于议会。虽敢出于选举干涉等之非行,然无效遂让步与在野政党相提携。时势渐变,有二大政党之合同,组成内阁。然训练未足,而自招瓦解。于是藩阀之元老,在野之政客,皆知国政非提携不可料理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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