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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意外,尸骨有两具!

现场的勘探还在进行,因为兔子洞已经荒废多年,洞里长满了茅草灌木,要下到底下并不容易。

不过大家的速度挺快的,在何景城发愣的时候,沈妍希就先下去了。

这妞,一贯有汉子的自觉。

现场拍照、搜集物证和痕迹,探勘完之后,尸骨被绳子吊了上来。

令大家始料未及的是,尸骨有两具!

其中一具的尸骨上,确实有一个铜铃,上面写了一个“彤”字。

这具尸骨上插了一把梭镖,木质把柄已经腐朽,铁刃锈迹斑斑,卡在右胸第四和第五根肋骨之间,肋骨有裂痕。

凶手显然不专业,刺杀的部位不够精准。

这具尸骨看起来要小巧一些,符合十六岁左右少女的体态。

另外一具尸骨则高大许多,经测量有172公分,骨骼完好,死因不明。

骨头上有昆虫遗蜕,从外象来看,两具尸骨的死亡时间都很长。

具体的死亡时间,还需要做断骨荧光反映检测。

现场被保护起来,当地村民不能靠近,但是村民远远地看到了尸骨被吊出来,一个个都在窃窃私语。

“真的找到骨头了,真没想到彤妹子被人杀死丢兔子洞里了,这些年,亏得德福哥一家人到处找。”

“是啊,以为出去打工了,原来在这里,彤妹子冤啊,才十六岁的娃。”

“难怪二伢子他们在水库里洗澡的时候,说听到有女娃哭,造孽啊,是彤妹子在哭冤呢。”

……

这些话听在耳边,让人脊背凉飕飕的。

证物收集齐备,大家准备先撤。

但是何景城还在山上到处转悠,看他那样子,既像是若有所思,又像是无头苍蝇。

总之在沈妍希看来,非常讨厌,装什么逼嘛。

你一个才入行的警察,非要搞得自己像个名侦探一样?

沈妍希走过去问:“喂,有什么发现没有?”

“‘喂’没有任何发现。”

靠,还幽自己一默,沈妍希上去就是一个膝顶:“我看你是皮卡丘二弟,皮在痒。”

何景城不露痕迹地避开:“咱们分头行动,你去问问何立国,再去村里走访几户。”

“那你呢?”

何景城说:“我在这里再找找,等回局里,我们再碰头讨论案情。”

“证物都带走了,就算你去洞里蹲一宿,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发现。”

“我总觉得遗漏了什么,但一时又想不起来,你们先去吧。对了,你们回局里的时候不要等我,我自己想办法找车。”

“你莫不是要缅怀一下自己的青春时光吧?”

“嘿嘿。”何景城只是不置可否地付之一笑。

沈妍希恨得痒痒的,总觉得这小子有什么瞒着她,只是一时之间,她还没有确凿的证据。

回到村里,走访村民是必须的程序。

沈妍希先找何立国聊了聊。

何立国那黑瘦的脸上,悲愤中带着一点激动:“警察同志,小彤死得冤啊,你们可要替小彤做主哦。”

“侦查案件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作为公民,你配合我们办案,也是应尽的义务,但是——”

说到这里,她略停了一下,然后加重了语气,目光如刀子一样逼视着他,“你为什么要说谎呢?”

何立国眼中闪过一丝惶恐:“警察同志,我没……说谎啊。”

“那你是怎么找到尸骨的?你说是放牛娃发现的,现在将那放牛娃给我找来,我要当面问问他。”

何立国呆了,尸骨找到了,警察为什么还要在意这个细节?

“你对警察撒谎做伪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给你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将实话说出来,否则的话,我就只能将你带回局里好好审讯了。”

何立国惶恐不安,眼神躲闪,低下头看脚趾,一语不发。

沈妍希起身,对身边做记录的王哥说:“等他10分钟,再不开口带回局里问话。”

何立国见她真的起身,有点急了,在他看来,沈妍希虽然也凶,但是总比她旁边那五大三粗的糙老爷们要好说话吧。

当然,他这是错觉,以貌取人犯的错。

“警察同志,我说我说,唉,不是我不说,是那人不准我说出来,我答应了他保密,他才告诉我的。”

沈妍希心中暗喜,感觉自己就快触碰到案情的真相了:“那人是谁?”

“我……不知道啊。”

fuck!玩我呢?沈妍希抖了抖眉头,一股怒气就要释放。

何立国人哆嗦了一下,解释道:“我真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我先收到相片,就是一具尸骨,尸骨的脚脖子上有那个铜铃,我认得铜铃上的那个‘彤’字。过了两天,就有人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只要我不告诉警察是他说的,就告诉我小彤尸骨在哪里。”

“而且,“何立国顿了一下,”那人还让我必须去找涪河市隆兴分局的何景城报案。“

这事确实蹊跷,沈妍希想了想,问道:“给你打电话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男人,声音听着很怪,但应该是男人。”

沈妍希:“相片和信封在哪里?没毁坏吧?”

“家里,没有毁坏呢。”

沈妍希:“好,一会去取来,还有,将他的电话号码也给我。”

何立国说出来之后,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原本他就没准备要隐瞒,只是觉得这个知情人很厉害,作为平头百姓,他自觉惹不起,这才遵守诺言,不告诉警方的。

“何小彤的初中同学,现在有在村里的吗?”

“有一个,叫四毛,在家里做砌匠(砖工)。”

“四毛是绰号?本名叫啥?”

“本名就叫何四毛。”

“好,你先跟我去取证物,然后我们去找找这个何四毛。”

一刻钟之后,何四毛被传唤。

何四毛20出头,敦实的身材,眼睛里有一股横蛮的味道。

虽然是在工地上干活的,但是他看起来很精神,穿得也像县城里的小青年。

沈妍希问了他一些有关何小彤的事情,包括她那个时候是不是戴着一个铃铛。

她本来没指望何四毛能够记得,可没曾想,何四毛记得很清楚。

为什么呢?因为那时候的何小彤,是班花,戴个小铃铛,走起路来,那是美得叮当响。

“那你的同学何景城你还有印象吗?”

“有啊,怎么没有。这小子一肚子的坏水,跟他那爹一个样。”

估计这何四毛不知道何景城当了警察,而且今天还回了家,所以说话完全没个顾忌。

沈妍希偷着乐:“怎么一肚子坏水?”

“为了追小彤,老偷他爹的钱买一些不值钱的玩意送她。”

“还有别的吗?”

“有啊,你看我的手指。”说着,何四毛伸出自己的食指,那上面有一道疤痕,虽然时间久了,但是依然可以看出,当时的创口还挺大的。

“是何景城弄的?”

“是啊,咬的,这小子就是疯狗,跟他那老爹一样。”

原本何四毛这么骂何景城,按理她应该觉得解气,可事实上,她却皱起了眉头:“注意文明用词。”

何四毛压低嗓音,故作神秘地说:“你可不知道,他那老爹是什么人……是逃犯!身上背着人命的,这小子啊,心狠手黑,跟他爹一个德性。”

“你这么说,有证据吗?”

“怎么没有,他逃走之后,警察都来调查了。”

“那何景城的母亲呢?”

“那我也没什么印象了,好早之前就逃了,跟那种杀人犯在一起生活,不逃了还不死在他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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