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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到他放纵性情时,他又常是尽情歌颂桃李,譬如有“桃李务青春”之名句的《长歌行》。这种时候他对于松柏则颇不屑,譬如《拟古十二首》之九:白骨寂无言,青松岂知春。前后更叹息,浮荣何足珍。

到他注入深情时,桃李也是其寄托。譬如“桃李如旧识,倾花向我开”;再譬如《寄东鲁二稚子》,直以桃花寄寓亲情:

娇女字平阳,

折花倚桃边,

折花不见我,

泪下如流泉。

李白固然也积极去追求过功名,事实上他仅是希望其个人价值能因此而得到社会的认可,或是从道义上觉得理应如此,缺乏的是杜甫“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那样的真诚与热情。当他纵容起性情而不再考虑这些的时候,便有了他的绝好文章《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

夫天地者,

万物之逆旅也;

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

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

文中有个除掉束缚而疯狂的李白,以至我们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到那集一春之所有灿烂的满园桃花,花之色,人之情,在这一刹那而于天地大块内,于光阴流淌之间,竟成永恒。桃花在李白诗中成为以青春、感情为代表的个性人生美好的象征,则桃花得李白一赏,复何怨之有呢?

对于桃花,古人为我们留下了诸多有价值的文献。“山桃红花满上头,蜀江春水拍天流”,唐代诗人刘禹锡用“山桃红花”四字轻描淡写出一幅春山春水的画面,为中国自然水山增添了许多美丽的色彩。长期传颂的陶渊明《桃花源记》,1000多年来,对于无数追求理想生活的人,是巨大的慰藉。其他还有刘晨阮肇遇仙的传说,以及孔尚任的《桃花扇》传奇,都是有关桃花的可贵的文学遗产。由此可见,中国人对桃花,感情有多么深了。

论姿色,桃花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可倾城倾国。论气质,桃花无兰花的幽静素淡而清秀出尘。但她们聚朵成枝,聚枝成簇,聚簇成丛,这便淋漓尽致地显示出春天的妩媚与娇娆。桃花已然成为春临的一种象征,撩拨和温润了人们的心,默默地沟通了人们和自然的天然联系,奉承给人们视觉的安谧与心灵的抚慰。

诗酒人生

“古来圣贤多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文人和酒自古就是一体的,他们之间有着特殊而密切的关系。酒是文人们的生命线,是他们艺术的催化剂和助产士。自古有多少名人佳话以酒为媒,又有多少的动人篇章是诗人在醉意中的随意挥洒!诗人的从容和逍遥、诗人的不平与牢骚、诗人的歌哭与欢笑,常常寓之于酒,寄之于诗,构成了他们的诗酒生涯。

说到酒,第一个想到的是杜康,没有他历史不知要变得多么无趣,许多名篇将不复产生。杜康原是黄帝手下的一位大臣。黄帝建立部落联盟后,经过神农氏尝百草,辨五谷,开始耕地种粮食。黄帝命杜康管理生产粮食,杜康很负责任。由于土地肥沃,风调雨顺,连年丰收,粮食越打越多,那时候由于没有仓库,更没有科学保管方法,杜康把丰收的粮食堆在山洞里,时间一长,因山洞潮湿,粮食全霉坏了。黄帝知道这件事,非常生气,下令把杜康撤职,只让他当粮食保管,并且说,以后如果粮食还有霉坏,就要处死杜康。

杜康由一个负责管粮食生产的大臣,一下子降为粮食保管,心里十分难过。但他又想到嫘祖、风后、仓颉等臣,都有发明创造,立下大功,唯独自己没有什么功劳,还犯了罪。想到这里,他的怒气全消了,并且暗自下决心:非把粮食保管这件事做好不可。有一天,杜康在森林里发现了一片开阔地,周围有几棵大树枯死了,只剩下粗大树干。树干里边已经空了。杜康灵机一动,他想,如果把粮食装在树洞时,也许就不会霉坏了。于是,他把树林里凡是枯死的大树,都一一进行了掏空处理。几天后,他就把打下的粮食全部装进树洞里了。

谁知,两年以后,装在树洞里的粮食,经过风吹、日晒、雨淋,慢慢地发酵了。一天,杜康上山查看粮食时,突然发现一棵装有粮食的枯树周围躺着几只山羊、野猪和兔子。开始他以为这些野兽都是死的,走近一看,发现它们还活着,似乎都在睡大觉。杜康一时弄不清是什么原因,就在这时,一头野猪醒了过来。它一见来人,马上窜进树林去了。紧接着,山羊、兔子也一只醒来逃走了。杜康上山时没带弓箭,所以也没有追赶。他正准备往回走,又发现两只山羊在装着粮食的树洞跟前低头用舌头舔着什么。杜康连忙躲到一棵大树背后观察,只见两只山羊舔了一会儿,就摇摇晃晃起来,走不远都躺倒在地上了。杜康飞快地跑过去把两只山羊捆起来,然后才详细察看山羊刚才用舌头在树洞上舔什么。不看则罢,一看可把杜康吓了一跳。原来装粮食的树洞,已裂开一条缝子,里面的水不断往外渗出,山羊、野猪和兔子就是舔了这种水才倒在地上的。杜康用鼻子闻了一下,渗出来的水特别清香,自己不由得也尝了一口。味道虽然有些辛辣,但却特别醇美。他越尝越想尝,最后一连喝了几口。这一喝不要紧,霎时,只觉得天旋地转,刚向前走了两步,便身不由主地倒在地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当他醒来时,只见原来捆绑的两只山羊已有一只跑掉了,另一只正在挣扎。他翻起身来,只觉得精神饱满,浑身是劲,一不小心,就把正在挣扎的那只山羊踩死了。他顺手摘下腰间的尖底罐,将树洞里渗出来的这种味道浓香的水盛了半罐。

回来后,杜康把看到的情况,向其他保管粮食的人讲了一遍,又把带回来的味道浓香的水让大家品尝,大家都觉得很奇怪。有人建议把此事赶快向黄帝报告,有的人却不同意,理由是杜康过去把粮食霉坏了,被降了职,现在又把粮食装进树洞里,变成了水。黄帝如果知道了,不杀他的头,也会把杜康打个半死。杜康听后却不慌不忙地对大伙说:“事到如今,不论是好是坏,都不能瞒着黄帝。”说着,他提起尖底罐便去找黄帝了。

黄帝听完杜康的报告,又仔细品尝了他带来的味道浓香的水,立刻与大臣们商议此事。大臣们一致认为这是粮食中的的一种元气,并非毒水。黄帝没有责备杜康,命他继续观察,仔细琢磨其中的道理。又命仓颉给这种香味很浓的水取个名字。仓颉随口道:“此水味香而醇,饮而得神。”说完便造了一个“酒”字。黄帝和大臣们都认为这个名子取得好。

就这样酒产生了,有了酒也才有了“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的刘伶,也就有了“金樽清酒斗十千”的李白。李白向来有“诗仙”之称,同时,他又不愧于“酒仙”的称号。杜甫曾经说他“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他自己也宣称“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但是,李白喝醉以后不同于其他人,他喝酒以后,诗写得更好。《清平调》三首著名的诗,就是他醉后写的,这里有个十分有趣的故事。

开元年间,皇宫中初次种植牡丹,红的、紫的、粉的、白的都有。唐玄宗很喜欢这些花,就移植了一些在兴庆宫龙池东面的沉香亭前。一天,牡丹盛开,玄宗与杨贵妃一起来赏花,并选出一些特别出色的乐工,写出了十六部新曲谱。著名乐师李龟年,拿着乐器和乐工们一起前来准备唱歌助兴。

玄宗说:“今天赏花王牡丹,又有贵妃在,怎么能再用旧歌词呢?”于是命令李龟年速召翰林居士李白进宫,写新歌词再唱。

李龟年带人到翰林院,李白却一早出去喝酒了。于是李龟年又到长安市中找。忽然听到一座酒楼上有人高声放歌:

三杯通大道,

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

莫为醒者传。

李龟年忙上楼一看,果然是李白,于是便上前高声说:“奉旨立宣李学士沉香亭见驾。”谁知李白已酩酊大醉,口中念道:“我醉欲眠君且去。”说完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李龟年没办法,只好叫随从抬着李学士下楼,用马把他驮到兴庆宫。

李龟年扶着李白来到玄宗面前,李白醉极了不能朝拜。玄宗因为爱惜李白的才华,所以一点也不怪罪,让人在亭子边铺了条毛毯,让李白躺下,又让歌女念奴含冷水洒面。李白醒后,见到皇帝,连忙挣扎着跪下说:“臣罪该万死。”玄宗叫人立即做醒酒汤来,汤来后又亲自用勺子调温后,让李白喝下,然后说:“今天牡丹盛开,我和贵妃赏玩,不想听旧歌词,所以请你来做几首新的。”

李白听了,就说:“这倒不难,只是请皇上赐酒。”玄宗听了,有点不高兴:“刚把你弄醒,你又要喝酒,是不是存心违抗我呢?”李白说:“皇上,我是斗酒诗百篇,喝了酒才做得出好诗。”玄宗就让人捧来酒。李白一口气喝了好几杯,立即提笔,在铺好的纸上龙飞凤舞起来,三首《清平调》一会儿就完成了:

(一)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榄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二)

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三)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玄宗读了三首清平调,非常高兴,马上命令乐工们调试好乐器,并催李龟年演唱。于是盛唐时代的一些著名音乐家都为他伴奏,李暮吹笛,花奴击羯鼓,贺怀智击方响,郑观音弹琵琶,张野狐吹觱篥。玄宗兴致一来,也拿起玉笛吹奏起来。每支曲子唱过之后,都要改变节奏,缓慢地再唱一次,听起来特别柔婉动人。杨贵妃在旁边手执花枝含笑聆听,非常高兴。唱毕,玄宗命贵妃执七宝杯,赐李学士一杯西域产的葡萄酒。

李白爱酒如命,他和他的“导师”,也是发现他这匹千里马的伯乐--贺知章的相识也是发生在酒楼的。李白第一次到长安寻找报国之门时,有一天就和朋友慕名去一家酒楼吃饭去。这家酒楼的酒可是长安一绝,许多达官贵人、文人墨客都喜欢上这儿来。恰巧,那天贺知章也在那儿吃饭。文人喝酒,难免要行行酒令,吟吟诗文。遇上美酒,李白诗性大发,吟起了那首《蜀道难》:“噫吁唏。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贺知章闻此绝唱,马上找上了李白,两人越聊越投机。李白又给贺知章看了他的《乌栖曲》,看罢,贺知章称赞李白为“谛仙人”,当即表示要请李白喝酒,可这老贺也挺健忘的,居然出门没带钱。这怎么办?贺知章当即解下自己作为官员象征的金龟做酒资。也难怪这两人能成为知己,酒品相近而已,李白不是也有“五花马,千金裘,忽尔欲出换美酒”吗?贺知章故后许多年,李白还有“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昔好杯中物,翻为松下。尘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以资纪念,诗中有酒,序中更是详细叙述了两人以诗为媒以酒为交,畅杯抒怀。怅然有怀,凄然伤情、泪下沾巾之语,既是为知遇之恩,也是为少了一位可以倾心尽醉的忘年交的长者。

李白爱酒,爱屋及乌,连酿酒的师傅他都有感情。宣城有一位姓戴的老翁,酿酒技术高超,他酿的酒甘美无比,李白特别喜欢。当这个老翁去世以后,李白特地赋诗一首以为纪念,这就是著名的《题戴老酒店》:“戴老黄泉下,还应酿大春。夜台无李白,沽酒与何人?”李白希望戴老,即使是在黄泉之下也不要忘记酿酒。只是美酒还须人赏识,在那黄泉之下是没有像我李白这样的知音人的,又有何人会去和你的酒呢?你又把酒卖给谁呢?诗人与善酿老翁、诗人与美酒之间是怎样的一种缘份啊。

在李白的生命中,诗与酒是极为重要的元素。他的那些不朽的诗篇永远都和酒有关,或是酒醉而作,或者以酒为主题。在醉中,他“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如此登峰造极的状态却可说才是这位酒中仙人的本色。他愁也饮酒,借酒解愁,却是“借酒浇愁,愁更愁”;欢乐时也饮酒,借酒抒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诗人强烈的生命意志和人生喟叹就这样消融于酒,寄寓于诗;他对饮有诗,独酌也有诗,他的《月下独酌》四首其一竟在寂寞孤独中幻化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场面。看看李白的《襄阳歌》:

落日欲没岘山西,倒著接篱花下迷。

襄阳小儿齐拍手,拦街争唱《白铜鞮》。

旁人借问笑何事,笑杀山公醉似泥。

鸬鹚杓,鹦鹉杯。

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

遥看汉水鸭头绿,恰似葡萄初酦醅。

此江若变作春酒,垒曲便筑糟丘台。

千金骏马换小妾,醉坐雕鞍歌《落梅》。

车旁侧挂一壶酒,凤笙龙管行相催。

咸阳市中叹黄犬,何如月下倾金罍?

君不见晋朝羊公一片石,龟头剥落生莓苔。

泪亦不能为之堕,心亦不能为之哀。

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

舒州杓,力士铛,李白与尔同死生。

襄王云雨今安在?江水东流猿夜声。

诗人意念中的岁月,尽是醉中生涯,诗人醉中的的山水,无不与酒相关。这真是一幅一个酒鬼的自画像,算起来也就只有同样号称酒鬼的刘伶的《酒德诵》可以与之媲美。

李白的《月下独酌》是他与酒的情缘的集大成,其第一首:“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我歌月裴回,我舞影零乱。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是李白酒诗的巅峰之作,名垂千古。更有趣的是第二首,这是一篇李白这个“酒鬼”对美酒的爱的宣言书: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老天不爱酒,天上又只能会酒呢!这大地如果不爱酒,地上也不会有酒的!既然这天地都爱酒,我爱酒有何妨呢。一次喝三杯只是小意思,算不得喝酒,一次一斗才算喝酒。酒中自由黄金屋,酒中自有颜如玉,其中的乐趣不喝醉的人是很难知道的。

在我们心中,大唐全盛时期的美酒是最令人迷醉的,盛唐诗人的醉态也是最令人心动的。大唐以前的酒惜乎其还不够淳厚、清爽,诗人的醉意似乎也还不够从容、酣畅,而盛唐以后的酒,其中又有太多的而且是越来越浓的心酸和苦涩,诗人的醉中也有愈来愈深的无奈和悲凉,“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唯有盛唐诗人们,能自如地挥洒春风般华美芬芳的诗笔,酣畅淋漓地抒写他们生命中的沉醉。

读这样的诗,我们未饮之前就已经醉了。是盛唐,成就了李白;是李白,使盛唐的美酒如此醉人。大唐,以其强盛和繁荣,以其勃勃的生机,也以其兼容并包的博大气象,和充分的自信与宽容,造就了一个诗的时代、一个诗的国度!在这样一个黄金时代的氛围和背景中,以“沉郁”著称的诗圣,也写出了诙谐豪放、浓墨酣畅的《饮中八仙歌》:

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

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曲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

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

苏晋长斋绣佛前,醉中往往爱逃禅。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

杜甫的诗被称为“诗史”,他挥洒而就的这幅精彩的“醉仙图”,正是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画面。我们应该非常重视和珍视这个画面,因为这以后多少年,多少代,我们都再也看不到这样精彩的画面,看不到这样酣畅恣肆、陶然忘我的醉了。

相见时难别亦难

相见,是现实里的面对。

怀念,是回忆中的相遇。

人生一世,永远不能完美。时间真的可怕,它能腐蚀一切,即使再坚强的心。遗忘也许是不可改变的宿命,就算泪流满面,就算隐隐作痛,我们也应该将彼此遗忘。

一生只为一天守候,是浪漫还是残酷?总觉得牛郎与织女的相会,让人心碎。太久的守望,再见面时,一定泪流满面,却相对无语。“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美丽的句子经久的咏诵,仔细咀嚼,其间又包含了多少的无奈与期盼?自问,究竟有几个人能忍受天河永隔的爱恋呢?也许只是自我安慰罢了。如果有机会能够朝朝暮暮,能够共迎朝霞暮送夕阳,又有谁会放弃?终错过了携手的机缘,在彼此的人生旅途中没有交集。两个相爱的人,被迫只能站在银河两岸,遥望彼此,等待一年中唯一一次相见,忍受着寂寞、孤独和相思的痛苦。

牵牛出河西,

织女处其东。

万古永相望,

七夕谁见同。

……

--杜甫《牵牛织女》

原本天上的织女星与牵牛星情投意合,心心相印;可是,天条律令不允许男欢女爱。织女是王母的孙女,于是,王母便将牵牛贬下凡尘,命织女不停地织云锦以作惩罚。

织女的工作,便是用一种神奇的丝在织布机上织出层层叠叠的美丽云彩,随着时间和季节变幻它们的颜色,这是“天衣”。自从牵牛被贬之后,织女常常以泪洗面,愁眉不展地思念牵牛。她坐在织机旁不停地织着美丽的云锦,以期望博得王母的慈心,让牵牛早日返回天界。

一天,几个仙女向王母恳求去人间碧莲池一游,王母心情正好,便答应了她们。她们见织女终日苦闷,便一起向王母求情让织女共同前往,王母也心疼受惩罚的孙女,便令她们速去速回。

话说牵牛被贬之后,降生在一个农民家中,取名叫牛郎。后来父母离世,他便跟着哥嫂度日。哥嫂待牛郎非常刻薄,要与他分家,只给了他一头老牛和一辆破车,其他的都被哥哥嫂嫂独占了。

从此,牛郎和老牛相依为命,他们在荒地上披荆斩棘,耕田种地,盖造房屋。一两年后,他们营造成一个小小的家,勉强可以糊口度日。可是,除了那条不会说话的老牛而外,冷清清的家只有牛郎一个人,日子过得相当寂寞。牛郎并不知道,那条老牛原是天上的金牛星。

这一天,老牛突然开口说话了,它对牛郎说:“牛郎,今天你去碧莲池一趟,那儿有仙女在洗澡,你把那件红色的仙衣藏起来,穿红仙衣的仙女就会成为你的妻子。”牛郎见老牛口吐人言,又奇怪又高兴,便问道:“牛大哥,你真会说话吗?你说的是真的吗?”老牛点了点头,牛郎便悄悄躲在碧莲池旁的芦苇里,等候仙女们的来临。

不一会儿,仙女们果然翩翩飘至,脱下轻罗衣裳,纵身跃入清流。牛郎便从芦苇里跑出来,拿走了红色的仙衣。仙女们见有人来了,忙乱纷纷地穿上自己的衣裳,像飞鸟般地飞走了,只剩下没有衣服无法逃走的仙女,她正是织女。织女见自己的仙衣被一个小伙子抢走,又羞又急,却又无可奈何。这时,牛郎走上前来,要她答应做他的妻子,他才能还给她衣裳。织女定睛一看,才知道牛郎便是自己日思夜想的牵牛,便含羞答应了他。这样,织女便做了牛郎的妻子。

他们结婚以后,男耕女织,相亲相爱,日子过得非常美满幸福。不久,他们生下了一对可爱的儿女。牛郎织女满以为能够终身相守,白头到老。

可是,王母知道这件事后,勃然大怒,马上派遣天神仙女捉织女回天庭问罪。

这一天,织女正在做饭,下地去的牛郎匆匆赶回,眼睛红肿着告诉织女:“牛大哥死了,他临死前说,要我在他死后,将他的牛皮剥下放好,有朝一日,披上它,就可飞上天去。”织女一听,心中纳闷,她明白,老牛就是天上的金牛星,只因替被贬下凡的牵牛说了几句公道话,也被贬下天庭。它怎么会突然死去呢?织女便让牛郎剥下牛皮,好好埋葬了老牛。

正在这时,天空狂风大作,天兵天将从天而降,不容分说,押解着织女便飞上了天空。

正飞着,织女听到了牛郎的声音:“织女,等等我!”织女回头一看,只见牛郎用一对箩筐,挑着两个儿女,披着牛皮赶来了。慢慢地,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织女可以看清儿女们可爱的模样,孩子们都张开双臂,呼喊母亲,眼看牛郎和织女就要相逢了。可就在这时,王母驾着祥云赶来了,她拔下她头上的金簪,往他们中间一划,霎时间,一条天河波涛滚滚地横在了织女和牛郎之间,无法横越了。

织女望着天河对岸的牛郎和儿女们,直哭得声嘶力竭,牛郎和孩子也哭得死去活来。他们的哭声,孩子们的叫喊声,是那样揪心裂胆,催人泪下,连在旁观望的仙女、天神们都觉得心酸难过,于心不忍。王母见此情此景,也稍稍为牛郎织女的坚贞爱情所感动,便同意让牛郎和孩子们留在天上,每年七月七日,让他们相会一次。

从此,牛郎和他的儿女就住在了天上,隔着一条天河,和织女遥遥相望。

直是:相见时难别亦难。

爱人相见,应该是最美好的时光;可是,牛郎与织女,有太多伤感的情绪,他们的相见意味着又一次长久的离别。一颗心因为真爱而死守,哪怕受到伤害,也依然愿意紧紧抓牢决不放弃。可是,任何情事都抵不过时间的摧残,很多年后,终究“心也倦了,泪也干了”,不是不爱了,而是经历了太长久的等待,等到真的见了,却不知道该如何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去述说衷肠。“日日思君,君不见”再难舍的真情也经不起年复一年的别离。上天勉强赐予短短一日的相逢,这一日真的是充满甜蜜和幸福吗?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秦观《鹊桥仙》

好一句“柔情似水,佳期如梦”,让每一个女子对爱情的憧憬达到了唯美的极至。虽然中国的爱情故事多为悲剧,但是人们却一直是充满着对美好的寄托。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朝朝暮暮!”这两句词揭示了爱情的真谛:爱情要经得起长久分离的考验,只要能彼此真诚相爱,即使终年天各一方,也比朝夕相伴的庸俗情趣可贵得多。如果两个人相爱,那么咫尺天涯又算什么,时间又算什么,就算是分离还是幸福的,那是一种幸福的孤单。如果两个人不相爱,那么再近的距离,两颗心也是冰冷相向,燃不起爱的火焰,即使是天天在一起,也是痛苦的,那才是可怕的孤单。

也许只有牛郎与织女这样的神仙,才能抵御一次又一次的离别。这样的痛,世上的人是无法抵挡的。也许死,反而是爱得解脱。年复一年,没有感情的相会,又有何意义?倘若不能长相厮守,就放开对方,不要因为漫长的等待,让彼此备受煎熬。倘若,真爱对方,一定会让对方看尽万物美好,而不会牵绊对方。

“牵牛出河西,织女处其东。万古永相望,七夕谁见同。”。一样的生命,不一样的过程;一样的结束,不一样的终结,只是方式不同罢了。在若干年里,只要我们偶尔惦记彼此,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爱情,是伊甸园中的果实,甜美,却让人失去理智。它诱惑着世间的人们,不断的尝试,又不断地被伤害。它是带刺的玫瑰,美丽,让人忍不住去摘,却又不断让碰它的人受伤害。

董永和七仙女的美丽传说,从古至今代代相传。

董永父亲董秀,会打铁铸造、木工制作,原住在武陟大董村。大董村被沁河冲毁后,迁到小董村。在很小的时候,其母亲不愿受恶人欺压自尽而死。其父一根扁担,挑着董永和行李,逃难到山西高平,打铁为生,董秀手艺好,为人忠厚,很受当地人欢迎。在高平住了几年,还给董永找了后娘,母子感情也亲如骨肉。后来到长安居住。西汉末年,王莽篡位,长安动荡不安,其父又生了病,萌生归意。其父携带妻儿回到武陟小董村,一年以后病故。当时董永才十二岁,心里非常悲痛。村里人见他们家太穷,愿意出力帮他把父亲软埋了,但年幼的董永非常孝顺,说父亲当了一辈子木匠、铁匠,死了连口棺材都没有,做儿子的宁可自己当“磨道驴”,也要自己给父亲买棺木下葬,奉养继母。从小董村往东有个付村,付村有个财主,人称付员外,在小董集镇上有商号。经商号老板说合,付员外买棺材帮董永埋葬了父亲,董永便到付家终身为奴,当推磨工。

从此,每天天不亮,董永就起身往付村打工,晚上提着饭罐回家照顾继母,时间久了,在田间走出一条小路。种田人虽爱惜土地,但因为董永在行孝,很受感动,就把董永走的小路保留下来。就连小路上的小草也被感动了,早上向东倒,晚上向西倒,不绊董永的脚。董永卖身葬父,自己当“磨道驴”,还早起晚归照料继母的故事越传越远,感动了朝廷,感动了上天,并感动了王母娘娘的一个女儿七仙女,七仙女在下凡村的落仙台处下凡后,便在董永回家的路上呼风唤雨,与董永在槐荫寺的一棵大槐树下相遇,七姐说无家可归,要与董永成亲。董永说自己卖身为奴,娶不起媳妇。又说没有人证、物证不敢相攀。七姐说愿意跟他受贫寒,便以槐树为媒,土地为证。董永不信,除非土地爷现身作证,老槐树开口说话。于是老槐树开口说他们是前生姻缘,给他俩当媒人,董永和七姐便在槐树下成亲。

七姐要为董永赎身,付员外百般刁难,让七姐在三日之内织出黄绫百匹,给的却是乱丝。七姐焚香,求助于众姐妹,一夜之间织好了一百匹花团锦簇的黄绫,换得董永的自由,过起了男耕女织的幸福日子。刚够百日,玉帝发现七姐下凡,差天兵天将把她追回天庭。七姐临别已有身孕,约定一年之后在他们相逢之地送还他们的孩子。第二年,董永抱回了自己的儿子,无法圆满的故事终于有个比较圆满的结局。

桂魄初生秋露微,

轻罗已薄未更衣。

银筝夜久殷勤弄,

心怯空房不忍归。

--王维《秋夜曲》

每次偶然的擦肩而过,每个无心的回首,也许就是另外一个开始。有几分好笑,但是生活就是这样变幻莫测。一生,可能就是因为那一天,轻轻抬头,淡淡微笑……

总觉得“缘分”这两个字太过矫情,但是除了这两个字,实在找不出别的词语来形容人和人之间的相遇、相知与相守。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了,从陌生到熟悉,刹那的光辉铸就了一段刻骨柔情。虽然并非总是甜蜜平顺,虽然它可能百感交集,那最熟悉的人或许最后还是分道扬镳,那昙花一现的交集,终会如午夜绚丽灿烂的烟火,刹那间的美丽过后,终究回归了夜的黑暗。

缘分就是那样不可琢磨,明明感觉它就在你的手里,却又在不经意间悄悄的从你指缝溜走,感觉那么近又是那么远。想必天堂和地狱也非常接近吧!一不留神就会失去美丽的爱情,从幸福的天堂跌入痛苦的地狱。

也许你我的相识,是一场美丽的错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曾经相信,缘分的天空会有绚丽的云彩,也曾相信真情的翅膀会化做明月的清影。可是,更多的是雷雨季节的冷酷以及夜半惊梦的惆怅与失落。似乎天地万物,冥冥中早已注定了我们的宿命。夏蝉秋叶,永远是触及不到,你来我去也只是一场错爱罢了。故事的悲欢离合也只是虚幻里的种种,一切都在暗黄色的调子下开始直到结束。像夏日里最后的阳光,温暖得叫人鼻子发酸,无奈得叫人心都碎了;像冬日里最冰凉的空气,稀薄得叫人窒息,寂寞得叫人只剩下冲动。

爱究竟能承受多久的分离?也许两个人每天相守在一起,但是各自的心却离得好远;也许,两个人天各一方,心却始终在一起。

记得朋友曾说过的话:爱人就是情人,那是很幸福的事。很赞同并努力追求的美好,相爱之人结为夫妻,白头偕老终生不渝,是古今多少人的美好愿望,又是多少文字颂扬的美好!

西方的圣经也在告诉我们: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心灵成为一体,也就是爱的统一。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像左手和右手,即使不再相爱也会选择相守,多年的时光,想要放弃需要足够的勇气。有的人,你看了一辈子却忽视了一辈子;有的人你看了一眼却影响到你一生--这就是人生!

无论怎样的爱都是一份美好,一份结果。而刻在心底的爱,因为无私无欲,因为淡泊忧伤,才会是真正的永恒。

爱原本就为了相聚,为了不再分离;而有一种爱叫做:相见不如怀念。

剑非万人敌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侠客,就有侠。有侠就有义,侠义合起来才是侠的精髓。仗剑行江湖,载酒写文章,诗人们都是有些侠气的。最早的侠算起来,应该是《史记》中记载的刺客和游侠儿了。这些人的事迹虽为人所称道,但主流社会是把他们当成祸水的,汉时的郭解,轻财重义是为豪杰,却屡次受到官方的打击。文人以其手中之笔为这些人辩护,创出了侠客这一称号,总结出了以“侠之小者,行侠仗义;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为核心的侠义精神,使侠与主流社会相切合。

主流社会最早写侠的诗要算曹植的《白马篇》: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

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陲。

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

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

边城多警急,胡虏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

长驱蹈匈奴,左顾陵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曹植是曹操的第三子。生于乱世,自幼随父四方征战,“南极赤岸,东临沧海,西望玉门,北出玄塞”。自东汉末年分裂割据以来,为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而献身一直是时代的最强音。时代的这种召唤,加上为国家统一而南征北战的曹操那“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壮志的熏陶,培养了曹植“戮力上国,流惠下民”的理想,铸成了他心中既有爱国之德又有爱国之才的英雄形象。金代作家元好问说过,真实的诗篇应该是诗人的“心画心声”。可以说,《白马篇》就是曹植的“心画心声”,寄托了诗人为国家建功立业的渴望和憧憬。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种“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游侠儿,跟金庸先生笔下的郭靖一样当得起“大侠”之名。

曹植只是在思想上想象着侠,而到了唐代,许多诗人其本身就可以算个侠客。就拿李白来说,他是很有些侠客气质的,中国现代新派武侠的开山人梁栩生先生在其《大唐游侠传》中,干脆就把李白塑造成一个武艺高强的侠客。李白乃西域人,虽生于四川,但他骨子里的那种尚武的基因是没有办法消除的。“诗因鼓吹发,酒为剑歌雄”,李白是位侠客。强烈的任侠精神使得李白的许多诗篇激昂慷慨,恢宏豪迈,这自然离不开他所钟爱的剑。不仅以剑抒怀作诗咏叹,更佩带操练。李白终生以剑匣相伴,十五岁在峨嵋学剑,自称“我家青干剑,操割有余闻”,“剑非万人敌,文窃四海声”。在李白的笔下,剑象征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意识,又代表着济苍生、安黎元的牺牲精神。昌龄诗云:“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李白则高呼:“愿解腰下剑,直为斩楼兰”。“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竟西来”,“浮云在一决,志欲清幽燕”,他用剑来抒发他的壮志豪情,济世情怀,来表达他对历来杰出英雄人物、狂士侠客的倾慕之情。然当他志不能遂,才被见弃之时,他也会以拔剑击柱之势,抒发心中愤懑不平之情。尽管在“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暗天”的际遇中,他也有“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情态,但他对未来总怀有良好的愿望和信心,自比于姜太公,“大人”身处坎坷,而心怀坦荡。

在李白的笔下,有“燕南壮士吴门豪,筑中置铅鱼隐刀。感君恩重许君命,泰山一掷轻鸿毛”的高渐离、专诸这样的“小侠”。也有“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的朱亥、侯嬴这样的“大侠”。

春秋战国时期,燕赵和吴越多慷慨重义之士,分别做出了轰轰烈烈的大事。为了报达深深的恩情,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回报,生命虽如泰山之重,必要时也不惜一掷,就像鸿毛那么轻。

高渐离和荆轲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当荆轲要入秦之时,他和荆轲斗酒,在易水之宾为他击筑送行。唱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刺杀秦王失败死了之后,他就立志要为荆轲报仇,于是他隐姓埋名,藏在宋子县一个富人的家里当帮佣。

有一次,他家主人宴客,酒酣时有客人击筑助兴。高渐离听到筑乐,勾起了无限心思,高渐离像其他仆人评论演奏者技艺的长短。此事后来被他的主人听到之后,于是令他表演一番。

高渐离技惊四座,不多久,远近的人都知道宋子县有这么一位音乐大师,消息传到了秦始皇那里,于是秦始皇传他进宫表演。高渐离知道机会来了,他很干脆地答应了。但是秦始皇不知怎么知道了高渐离是荆轲的好朋友,为了防止他像荆轲一样刺杀自己,于是始皇就让人弄瞎高渐离的双眼,从此就放心地让高渐离为自己击筑了。

失明的高渐离并没有放弃复仇,他的筑,是乐器,也是武器。高渐离在筑的中空灌铅,使筑既是乐器又成为武器。在秦王听击筑着迷不留意时,奋起用灌铅的筑击打秦王。很可惜,高渐离也没有成功,被始皇杀死了。从此,秦王再也不敢接近以前的六国诸侯了。

专诸是春秋四大刺客之一,从小就很勇猛,敢和比自己大很多的孩子打架。随着专诸渐渐地长大,他常常和伙伴们在街上打架斗殴,勇武之盛无人能敌。后来伍子胥正从楚国逃亡到吴国时,路过专诸住的村子,看见了专诸,非常欣赏专诸的勇武,专诸也对伍子胥的知遇之恩感激涕零。就这样专诸跟伍子胥到了吴国,成了伍子胥的门客。

吴王僚七年,公子光(即后来的吴王阖闾)打算杀死吴王僚,夺回自己的王位。他叫伍子胥暗地里物色合适的刺客人选。伍子胥一下子就想到了专诸,回家一说,专诸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公子光见到专诸后安排他去太湖边学习烤鱼,因为僚喜欢吃烤鱼,光打算在宴席上让专诸借口上菜刺杀他。专诸学了3个月,烤出的鱼色香味俱全。

吴王僚十三年春,吴国大举进攻楚国,僚尽遣亲信出征。公子光认为时机成熟,就在家中摆下宴席招待僚。僚在赴宴前问他的母亲:“光设酒席邀请我,但愿不会有什么变故。”僚的母亲说:“光最近心神不宁,脸上常带有羞愧愤恨的神色,小心一点好。”僚于是穿了三曾的棠甲铁衣在重兵护拥下前往光的府邸。公子光一看,以为自己的事情败露了,打算取消行动。专诸劝阻到:“千万不可,我看僚的表情并不像知道我们要暗杀他。况且如今箭在弦上,不杀是不行了。”酒至半酣,光假装出去方便,向僚介绍说:“我手下有一名厨师。烤鱼的手艺极好,我请他为大王上烤鱼。”边说边告退。专诸把著名的鱼肠剑裹在鱼里端了进去。专诸走到僚的跟前,趁他准备撕开烤鱼的时候掰开鱼身,推出鱼肠剑,吴王僚大惊失色,急忙后退,左右侍卫立刻把交叉的戟砍在专诸胸上,专诸的前胸当场被撕开,然而专诸狂吼一声,依然挺胸向前,左右侍卫全吓傻了,僚也呆住了,专诸的剑刺穿了僚的三层铠甲,直透后背。这时僚的护卫们才反应过来,纷纷上前乱刀砍死了专诸。公子光也发动预先埋伏好的手下,消灭了僚的全部随从和大臣,自立为王,这就是吴王阖闾。

重情重义,舍身报君恩,为知己者死,仅是小义、小侠而已。以一己之身救国家于危亡,扶大厦于即倒,这才是大义、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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