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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在这儿

在巴黎,我居住的那条街道是根据一位外科医生的名字来命名的。那位医生就在附近的医科学校教书,后来他发现了一种罕见的皮肤病。得了这种病的人,手部皮肤会挛缩,导致手指向掌心内弯曲,这样一来,手掌就永久性地变成了拳头。这条街并不长,与这个地区的其他地方相比,也不会更有特色,但这里不时会吸引许多来法国度假的美国人。由于种种不明原因,他们全都会站在我办公室的窗外,对着彼此大呼小叫。

有些人的争执是由语言引起的。有一个妻子显然在来到法国之前发表过一些言论来炫耀自己具有学习语言的天赋。她说:“我一直都在听磁带啊!所有那些浪漫的语言听起来都差不多,所以既然我会说西班牙语,说法语肯定也就没问题啊!”但是与别人交流之后,她才发现人们还会用一些俚语,还会问一些她预料不到的问题,这样一来她就招架不住了。“是你说自己会法语的!”我总是能听到这句话。往窗外望去,就能看到一对夫妻站在人行道上,面面相觑。

妻子会说:“是啊,但至少我已经尝试过了。”

“该死的,那就再好好试试!没有人知道你说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有关地理位置的争执也会经常发生。有些人会注意到大概也就在半小时之前,他们还来过我们这条街。但也只有当他们觉得自己又累又饿,或者需要去洗手间的时候才是如此。

“看在上帝的分上,菲利普,张张嘴问问路有什么大不了的?”

听到这句话时,我会躺在沙发上想:那为什么你不问呢?为什么一定要菲利普问呢?但其实这些问题往往比表面上看起来的要复杂很多。也许菲利普二十年前就来过这里,而且一直声称自己很了解这里的地形;也许菲利普不想把地图掏出来,不想拿着地图去问路,让人一看就知道自己是个游客。

他们想要穿越这条街的欲望就像是一个陷阱,会引发最为丑陋的纠纷。“玛丽·弗朗西斯,你就是想变成法国人,这是你的问题所在!但你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美国人而已!”我向窗外望去,目睹了一场婚姻变故。可怜的玛丽·弗朗西斯戴着米色的贝雷帽站在那里。如果她现在站在宾馆里面,看起来的确会更优雅一些。但在现在这种情形下,她头上那顶帽子美感全无,看起来十分滑稽可笑,就好像一个圆圆的馅饼正从她的后脑勺上往下滑。她还在脖子上系了条小围巾,全然不顾当时正是炎热的夏季。幸亏她没有再穿一件海魂衫,否则事态一定会更加严重。但这一切已经很糟糕了,所有的配饰戴在她身上就像是小丑穿了戏服一样。

有些游客吵闹的声音震耳欲聋,丝毫不顾及别人是否能听得到。玛丽·弗朗西斯说话的声音却很轻柔,但她丈夫认为这是她矫揉造作的表现,所以就更加来气了。他不断地重复说:“你是美国人!我们不住在法国,我们住在维吉尼亚州,维吉尼亚州的维也纳市。明白了吗?”

我望着那个愤怒的男人,十分确信如果我们在一个宴会上碰面的话,他一定会说自己住在华盛顿特区。如果我再接着问他住在哪条街上,他一定会把目光转移到别处,含糊其辞地说:“哦,我住的地方不在特区内。”

如果这场争执发生在室内的话,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选择躲避到屋里的另一个房间,或是去后院用脚猛踢易拉罐发泄一下。但这场争执却发生在我的窗外,所以受害者只能选择哭泣、生闷气或者气势汹汹地冲回宾馆。“天啊,看在上帝的分上,”我又听到了这样的话,“我们就不能试着好好相处吗?”这样说就好比在命令别人发觉你很有魅力。这是没有用的,我以前已经试过了。

我和休出门旅行时发生的争执大都和走路速度有关。我走路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他长着修长的双腿,总是会走在领先于我二十英尺的前方。在旁人看来,我们一起走路时,他就好像在逃离我一样,在街道上拐来拐去,故意让我看不见他的踪影。每当有人问起我假期过得如何时,我的回答总是一样的。无论在曼谷还是在卢布尔雅那 ,无论是在布达佩斯还是在波恩,只要别人问到我:“都看到了什么景观?”我都会简单回答说:“休的后背。”因为他总会无端消失在人群中。我敢肯定,在我们去一个地方之前,他一定事先给当地旅游局打过电话,问清楚了当地人流行的服装款式和颜色。比方说,如果当地有很多人穿海军式风衣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穿上,这样一来我就更加难以分辨。他销声匿迹在人群中的本事真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当我们去一个亚洲城市旅游时,我甚至觉得他把自己变矮了几公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他的确做到了。伦敦有一家书店,他们出售的旅游手册都会附赠一本小说,讲述发生在那个国家的故事。你可以通过阅读旅游手册掌握那个国家的信息,通过阅读小说了解那个国家的风情。这真是个不错的想法!但我无论去哪个国家旅游,我都只需要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是《寻找沃尔多》 。我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紧紧跟随休的步伐上,结果自然欣赏不到任何的景致。

上一次类似的事情发生时,我们在澳大利亚。我去那里参加一个会议,只有一个周六上午的四小时可以自由活动,但休的空余时间就有很多。悉尼有很多地方可以去观光,但我最想去的是野生动物园,因为在那里可以看到澳洲野犬 。我从来没看过梅丽尔·斯特里普 演的那部电影,所以这种动物对于我而言完全是个谜。如果有人告诉我说:“我家里的窗户开着,忽然有一只澳洲野犬飞了进来。”我会相信那是真的。如果有人说:“澳洲野犬啊!我们家的池塘里全是澳洲野犬,都泛滥成灾了。”我同样也会相信。无论你告诉我它有四条腿还是两条腿,身上长了鳍还是毛,我都不会产生任何疑问,因为我对它完全不了解。但其实这也正是让我兴奋的原因,因为即使在二十四小时滚动播出的介绍大自然的频道上也很难见到它的踪影。休说他可以给我画一张野犬的肖像图。但既然长途跋涉地来到了这里,我可以容忍自己再继续无知一会儿,一定要坚持到站在笼子或者水池前亲眼见到这个生物才行。那一定会是无比荣耀的一刻,我不想在关键时刻把这一切都毁了。而且我不想自己单独去逛动物园,这就是我们矛盾的开始。

来到澳大利亚后的一周内,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游泳,双眼周边已经形成了两个硕大的深色圆圈,那是长期戴泳镜留下的痕迹。他每一次去海里游泳都会连续游几个小时,而且会悄悄穿过安全区,一直游到公海范围里,似乎想径直游回法国去。这其实是件很尴尬的事情,尤其当你是那个和招待你的主人一起被抛弃在海岸上的人时。我只能说:“他其实很喜欢这里,真的很喜欢。”

如果要是下雨了的话,他可能会很情愿和我一同前往。但他就是对澳洲野犬提不起任何的兴致。我苦苦哀求了他一个多小时,他才同意陪我一起去。可即便如此,谁都能看得出来,他的心思丝毫不在野犬那里。我们乘坐渡船去动物园。在船上的时候,他就眼巴巴地望着海水,双手不时做出划水的动作。我能看得出,在船上多待一秒钟,他的痛苦就会加深一分。下船后,我必须得跑步前进才能跟上他的步伐。动物园里可爱的考拉和众多挡在考拉前面拍照的游客在我眼前一晃而过。“我们能不能……”我气喘吁吁地说,但休压根儿就听不到,他已经在围着鸸鹋转圈了。

休非凡的方向感在哺乳动物中可以排第一。即便到了威尼斯他也不会迷路。那里的街道蜿蜒曲折,看上去就像是蚂蚁设计出来的。但休下了火车后,只要看一眼地图,就能直接把我们带到要找的宾馆去。我们登记住宿一小时后,他就开始给陌生人指路了。到了我们要离开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向当地的船夫介绍去各处的捷径了。这次到了野生动物园也是如此。大概是因为他可以嗅到野犬的味道吧,或者他在飞机上就看到了野犬的住处。无论他有什么秘密武器,总之他进了动物园后就朝着野犬的方向直奔过去。一分钟后我终于赶上了他,把腰一直弯到了地面才喘过气来。然后我用双手捂住面庞,站直身子,慢慢地透过手指间的缝隙向前望去。先是看到了一圈围栏,里面有一道浅浅的水渠。然后我看到了几棵树,然后是一条尾巴,然后是……我对呈现在眼前的生物十分惊诧,双手立即垂了下来。

“为什么它们长得和狗一样啊?”我说,“你确定我们走对地方了吗?”

没有人回答。然后我发现自己站在一个日本妇女的旁边,她一脸尴尬地望着我。我对她说:“对不起,我以为你是我飞了大半个地球带过来的那个人呢。我们坐的还是头等舱。”

动物园是个可以让你尽情出洋相的好地方,因为你身边没有人能顾得上看你。他们关注的是那些更加离奇,更适于拍照的动物。例如,有一只大猩猩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棵卷心莴苣,憨态可掬,那样子比一个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横冲直撞的四十多岁老男人更具有观赏性。对于我而言,我嘴里嘟囔的总是相同的内容,那就是反复练习我的告别宣言:“……伙计,这一次我受够了,我说真的!”我一边说一边想象自己打包走人的情形。我会把自己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塞进行李箱里。“如果你想我了,可以去领养一只狗。一只又老又肥,可以跑着追你的狗。如果你听到它遥远的喘息声,你也不会感到惊奇,因为你肯定早就习惯了吧!但是我再也不会这样做了,因为一切到此为止了!”

然后我会昂首挺胸地走出门,再也不回头,再也不接他的电话,再也不看他写给我的信。家里的锅碗瓢盆,所有我们一起购置的东西都可以留给他。我就是要这样无情。“一切要从头开始”,这就是我的座右铭。所以我怎么会留着一个装满了照片的鞋盒呢?我也不需要再保留那条褐色的腰带,那是他买给我的三十三岁生日礼物。记得我们当初刚认识的时候,他还不知道腰带应该是婶婶而不是男朋友送的礼物。不过我不会在乎这些。但从那以后,在挑选礼物方面,他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他送给过我一只用真猪皮做成的机械猪,和真的猪一样大小;还有一台专业显微镜。而最好的礼物莫过于那幅17世纪的油画了,上面有个德国农民正在给孩子换掉脏兮兮的尿布。这些礼物我当然会留着,为什么不呢?我还会带上他送我的那张桌子,还有壁炉架,还有那张绘图桌。那张桌子很明显是他买给自己的,后来不喜欢了,才试图送我当圣诞礼物。这些我都会带走,一个也不能少。

不过现在看来,我要想徒步离开是不太现实了,得开辆小货车才行。但是无论如何,我要离开,而且心意已决。我想象自己拉着所有的东西从公寓楼的前门走出,然后才想起来我不会开车。但休一定会来帮忙的,因为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都会第一时间帮我解决。但现在我遇到的另一个难题是,我应该把小货车开到哪里去呢?很明显,必须得开到一所公寓去,但去哪里找公寓呢?去邮局和别人开口说话已经是我的极限了,我怎么可能去和房地产商讨价还价呢?不过这和我会不会说法语毫无干系,因为即便我不在巴黎,而是在纽约的话,我也不可能采用这种方式去找出租的房子。如果和中介开始讨论六十美元的房租,我就会开始出汗。不光额头上会出汗,甚至全身都会冒汗。在银行里待五分钟,我的衬衫就被汗水浸透。十分钟过后,我就已经瘫坐在了椅子上。最终,我乖乖地交出十二英镑,租到了最后一所公寓,而我能做的只有签上我的名字,剩下的事情都交给休去处理。

但乐观点想,我还有钱,虽然我不太确定怎样才能把这些钱从银行里取出来拿到手里。我还经常会收到银行各种各样的邮件,但我从来不会打开那些没有写清楚具体收件人姓名,或者看起来与免费样品无关的邮件。休总是能处理好这方面的事情。他会打开那些让人生厌的邮件,认真地逐字逐句阅读。他知道什么时候该为我们的保险缴费,什么时候该续签我们的签证,还有洗衣机是不是过了保修时间了。他看过之后就会说:“我觉得我们不需要延长保修期。”因为如果洗衣机坏了,他就能自己修好。除我之外,所有的东西坏了,他都可以修好。但如果我一个人生活,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只会进行加工,却不会进行修理。例如马桶坏了,我就用颜料桶来代替;冰箱坏了,我会去买个新冰柜,把坏了的冰箱改装成一个大衣柜。打电话叫修理工来修?从来不会。自己修理?你永远等不到这一天。

虽然我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将近半个世纪,但我依然会对世间所有的人和物感到一种莫名的畏惧。坐飞机时,如果我主动和身边的小朋友说话,我就会觉得自己看起来肯定傻里傻气的。如果楼下的邻居邀请我去他家里参加宴会,我就会告诉他我已经有约在身,然后一个晚上都蜷缩在被窝里,不敢下床走动,生怕我的脚步声会让楼下的邻居发觉。我不知道如何生火,不知道怎样发邮件,不知道怎样使用答录机收听别人给我的留言,甚至不会对鸡肉做任何加工,因为这一切一直都是由休全权负责的。因此每当他外出时,我都过着原始社会般的生活,吃的肉还是粉红色的,上面还有未去掉的动物毛发。这样看来,他试图逃脱我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因此无论我有多么生气,结局往往都只有一个。如果我要离开的话,我能去哪里呢?搬去和父亲一起住吗?所以我往往是一个人生了半小时的闷气之后,最终发现了他的踪影,追赶上了他的步伐。这时我发现自己见到任何人都不会像见到他这般高兴。

我会走上前去对他说:“原来你在这儿呀!”当他问起我去了哪里的时候,我会很诚实地告诉他,我刚才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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