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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巫婆和疯子

在挑选家具方面,我母亲一直将“结实耐用”这一原则奉为金科玉律。因为她很早以前就明白,无论你在小孩子面前放什么东西,他们都会想方设法将其损毁。因此从我记事起,家里的家具就都是经过母亲精挑细选过的,的确结实耐用,但没有任何观赏价值。唯一的例外就是餐厅的一套实木餐桌,还是父母结婚后不久买的。平日里,只要有客人在那套桌椅上停留的目光超过一秒钟,我母亲马上会冲到餐厅,热情地加以详细介绍,然后等待客人的赞溢之辞。“您肯定很喜欢这套餐桌吧?”她会问,“这可是从斯堪的纳维亚买来的!”我们从小就知道,“斯堪的纳维亚”是个十分遥远的地方。那里气候寒冷,人迹罕至,人们终日闭门不出,专门在家里密谋如何将树木解体分尸。

餐厅里的餐具柜和餐桌一样,风格也很简单大方。柜子用柚木做成,表面刷过一层棕色的桐油,这样柜子就显现出了实木的纹路。随着餐厅内光线的变幻,它会时不时闪耀柔和的光辉。家里没有比餐厅更加漂亮的房间了,尤其在父亲用软木橡树皮包装过墙壁之后更是如此。那种软木树皮和我们平日里看到的做成公告板的木材不同,呈现出的颜色如同湿软的松树叶一般。如果再点燃自助餐炉下面的蜡烛,拿出家里只有圣诞节时才会使用的碳纤维纹理的餐具,整齐地摆放在餐桌上,这会是一幅多么温馨的画面啊!

我曾经认为家里的餐厅就是整座房子的灵魂所在,它为我的童年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和美好的回忆。但到了十六岁那一年我却郑重决定,从今以后不再迷恋家里的餐厅。让我改变主意的是一部每周上演一集的电视连续剧,讲的是在经济大萧条期间发生在维吉尼亚州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故事。他们家的厨房没有搅拌机,他们也不是某个国家俱乐部的成员,但他们却有更令人羡慕的东西,那就是一座非凡的房子。那座房子风格十分古老,大概修建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房子用斜斜的木墙板搭建而成,屋里面点着油灯,这样所有的一切都沐浴在那柔和的金色光芒之中。我当时并没有用“浪漫”这个词去加以形容,但我脑海中对于“浪漫”一词的理解也不过如此。

“你以为‘二战’以前人们都生活得很舒适吗?”父亲曾经这样问过我,“你如果试试凌晨五点起床,到冰雪覆盖的大街上去卖报纸的话,你就知道啦。我就曾经做过,而且大街上臭气熏天。”

“哎,”我告诉他,“既然你欣赏不了那样的生活,我也没办法。”

就这样,我对那个年代,那个我从未生活过的年代的生活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同时,我自作主张地把那个年代的不尽如人意之处都统统排除在外,丝毫不加以考虑。比方说,那时候很多人都会得小儿麻痹症,还有很多人会把松鼠炖了吃。但在我眼里,那个年代就是比现在更加伟大,更加文明,更加美好。那可是厚重的历史啊!如果你住的房子还没有你们家猫的年纪大,那不是件很令人崩溃的事情吗?

“不,”我父亲说,“我绝不这样认为。”

我母亲的观点亦是如此。她说:“那时候,我们得和邻居一起挤在狭小的屋子里生活。到厨房去的时候还要从我父母的卧室里穿过。如果你觉得那样的生活很有意思的话,那是因为你从来没见过你外祖父把假牙摘下来睡觉的样子。”

能看得出来,父母都迫切地想告别他们过去的生活。因此当看到我和格雷琴开始在家里掀起复古之风的时候,他们的反应十分强烈。本来他们就看不惯我的背带裤和格雷琴的灯笼裤,因此当看到我又在头上扣了顶礼帽的时候,我父亲实在是忍受不下去了。他坚定地守候在家门口,寸步不离,说什么都不让我迈出家门一步。我记得他那时是这么说的:“简直是太荒唐了。你这顶帽子,再加上这裤子,还有脚上那双该死的发糕鞋……”他时不时地停顿一下,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所以只能站在那里挥舞着双臂,似乎是希望自己手里有一根魔杖之类的东西。“你简直是……你穿得简直是乱七八糟!”

不过我却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我的穿着,而在于这个环境。我的穿衣打扮当然和餐厅的斯堪的纳维亚餐桌毫不搭调。但如果能换个环境,换个年代的话,毫无疑问,我的衣着自然就再合适不过了。

“最适合你的环境就是精神病院,”我父亲说,“现在快把你那顶该死的帽子摘下来给我,否则我就一把火把它烧了。”

我开始渴望拥有一座历史气息浓厚的房子。而就在四年后,我果真找到了,就在北卡罗莱纳州的查珀尔希尔市。本来我是去那里看望一个中学同学的,但因为当时刚辞去了工作,也没有其他事务急需处理,所以我就考虑在那里多待一段时间,找一份刷盘子之类的兼职工作先干着。后来有家当地的饭店雇用了我,那个饭店由深色木料搭建而成,整张窗户也只有一张扑克牌那么大。但让它美名远扬的并不是那里味如珍馐的食物,而是店里的老板——一个叫拜伦的人——在餐厅里播放的古典音乐。如果换作其他人,大概随便放一盘音乐专辑就算了事,但拜伦却十分认真地对待这项工作,他精心地准备每一首曲子,使得来此就餐的每位客人都感觉像是在檀格坞 音乐厅听音乐会一样。那时我一度这样想:先在厨房刷盘子,久而久之我就会有能力去竞争餐厅的服务员职位,去那里收拾饭桌、帮顾客点菜。但我也只是偷偷想一想罢了。那时的我穿着锥形裤和一件烟熏色的夹克衫,凭我那身装扮,能被收留进去洗盘子,就应该谢天谢地了。

我拿到第一笔工资以后,就开始四处寻觅,找一个合适的住处。对于住房条件,我只有两个要求,第一房租要便宜,第二距离我上班的地方近。最终我找到了一座两个条件都符合的房子。但我事先并没有奢望它还会是一座保存完好的老式房子,而且只要交钱,还可以同时供给三餐。当我从房子前面经过时,房东正在张贴租房广告。就在目光接触的一刹那,我们都露出了同样的表情,似乎在说:“天啊!陌生人,你不就是我嘛!”我们看起来都像是那种放映起来会沙沙作响的老掉牙纪录片里面的人物。我是一个戴着花斑太阳镜的失业工人,身着比自己大两倍的粗花呢大衣,而她则是一位坚强独立的寡妇,只有靠出租房屋才能维持生计。“打扰一下,”我向她喊道,“请问您戴的是20世纪40年代的帽子吗?”

那个女人将双手越过头顶,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帽子。那顶帽子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用灯芯绒做成的茶托,上面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樱桃。“噢!是的!”她说,“你竟然注意到了,眼神真好!”她告诉我她叫罗斯玛丽·多德。在她介绍自己的时候,我就开始猜测她的年龄,不过她上过妆的面容差点让我上当受骗。她的妆很重,还抹了许多桃色的腮红。远远看去,她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但仔细一看,还是会有几缕黄色的头发,所以看起来就像是被尿过的雪地一样。如果说她看起来有些像男人,原因一定在于她的穿着打扮而不是她的体态特征。她身上的夹克和衬衫里都装有垫肩,所以将两件都套在身上的话,这身打扮几乎不适合出家门。也许别人会很在意这个,但罗斯玛丽却不然,她有什么好介意的呢?

我几乎还没有踏进房间的门槛就已经答应要住在那里了。房子的外表深深吸引住了我。许多人都觉得那座房子很简陋,我父亲看见了肯定会说“垃圾场一个”。房间墙壁上涂的底漆由于年代久远都已经起皮。但是,它们又不会构成什么危险,除非你把它们都吞到肚子里去。门廊的廊顶咯吱作响,时而还会有几片消失不见的瓦片。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座房子就建在一所大学停车场的旁边,孤零零的。所以不难想象,它看上去就像是一座从天而降的房子,就像《绿野仙踪》里的桃丽丝所在的木头房子被龙卷风卷到空中又落了下来一样,只不过后来发生的故事不同罢了。然后再说说房子的内部结构,它看起来比外面还要好。从前门进去就到了客厅,罗斯玛丽称之为“接待室”。这个词虽然很古老,用在这里却很合适。窗户上挂着天鹅绒的窗帘,墙纸上印着淡淡的花朵图案。茶杯的垫巾随处可见,平坦地铺在桌面上,垂下来的部分就像是被塞得鼓鼓囊囊的椅子后背上的蜘蛛网一样。我的目光不时地从一处挪到另一处,而罗斯玛丽就一直追踪着我目光的落脚点,就像是我母亲希望别人看到我家的餐桌一样。她会对我说:“我看你很喜欢我家的沙发床”,或者是“你现在已经找不到这样的台灯了,这可是真正的斯蒂芬妮牌台灯。”

所以当我得知她也倒卖古董,或者按她的话说,“涉足”这一行业时,我没有感到一丝惊奇。房间的各个角落都堆满了古香古色的玩意儿,有绿色的玻璃糖果盘,有装有影星照片的镜框,还有盖子上印有各种字母组合的香烟盒……在一个敞着盖子的扁平旅行箱的旁边还倚靠着一把雨伞。当我注意到雨伞的把手是人造树胶做成的时候,我的房东太太摘去了她头上的樱桃茶托,愉快地预言说我们日后一定会相处得很融洽。

后来的几个月里,情况的确如此。罗斯玛丽住在一楼,那里有许多终日紧闭的房间,这些房间的门通向客厅,罗斯玛丽把它们称为她的“密室”。有时候,我站在屋外还可以听到她电视机的声音,这让我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因为在这房间里放一台电视机就好比在伟大神秘的金字塔中放了一张台球桌一样。但她却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那台电视机年代久远,十分陈旧,她把它叫做“我的模范电视机”。

我的房间就在楼上。在一封家书中,我曾经这样描述我的房间——“让人出乎意料地满意”。是啊,我到哪里才能找到像我房间里那样已经脱了皮、弯弯曲曲还翘着棱的墙纸呢?这房间集中了我所梦想的一切:陈旧的床和书桌、镀铜的落地灯……它们都这样站在那里,每天等待着我的归来。有些家具的确早已年华老去,比如有一把坐椅已经只剩下靠背了。但至少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是统一的陈旧风格。向窗外望去就能看到停车场。沿着停车场旁边那条繁华的街道一直走就到了我打工的饭店。当罗斯玛丽太太得知我在那样一个声誉卓著的地方工作的时候,兴奋极了,她告诉我说:“那里很适合你。不要觉得刷盘子的工作不体面。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盖博 有一段时间也曾经做过刷碗工呢!”

“真的吗?”

我感到自己真是聪明透顶,可以听懂她讲的一切,并且作出正确的反应。而家里的另外一个房客甚至连陈查理 是谁都不知道,更何况他还是半个韩国人呢!我经常能在客厅里碰到他,他应该是化学专业的学生。家里还有另外一个房间空着,但一直很难往外出租,因为曾被水淹过。罗斯玛丽告诉我:“能不能租出去我无所谓。我更在乎房客的质量而不是数量。”

我是一月初的时候搬进去的。接下来的整个冬季,我都如同生活在美丽的梦境中一般。傍晚时,当我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中,罗斯玛丽就会坐在客厅里等着我回来。我们两个人总会不约而同地身着奇装异服。“啊哈!”罗斯玛丽会说,“这不是我要找的那个年轻人吗?”然后她会从屋里拖出一堆她刚从二手商品市场上淘来的新宝贝,并向我一一解释它们的收藏价值。“现在新出的火王牌 面包盘的商标都是蚀刻上去的,都不再采用压花的方法了。”

我知道我们两个人很特别,和美国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我们不喜欢用来对付警方测速雷达的挫警仪,不喜欢大型购物中心和可以旋转的淋浴喷头。“如果有什么东西不崭新锃亮,他们压根儿就不会感兴趣。”罗斯玛丽会这样抱怨,“即使把自由钟 送给他们,他们还是会抱怨钟上有裂缝的。现在的人都是这样,我已经看透了。”

罗利市有一家电台专门播放年代久远的电台节目。如果收音信号好的话,晚上我们有时候会坐在家里的沙发床上一起听杰克·本尼 的节目,或是广播剧《菲柏·麦吉与摩莉》 。罗斯玛丽会用古香古色的针线包缝补一件破旧的美国陆军航空队女兵制服,而我则会紧盯着家中的火炉,希望它可以奇迹般地恢复工作。我们可能还会一起翻看诸如《观看》之类的过期杂志。有时候外面的风把窗子吹得吱吱作响,我们就拉过来一条被子盖在腿上,嗅着樟脑丸那令人陶醉的香气。

我希望我们的生活可以永远这样持续下去,但过去的一些人和事总是免不了回来敲敲门。这次来敲门的过去不是那种可以让人珍藏在记忆中的过去,而是和关节炎有关。四月初的一个下午,我下班回到家后,看到有一个表情惘然若失、白发苍苍的女人坐在门廊里。她饱经风霜的手指看起来僵硬粗糙,所以我没有和她握手,只是向她问了声好。她介绍自己时说她叫“赛克斯姐妹”。我以为这是她在教会的名字,但罗斯玛丽从她的密室中走出来后,紧咬着牙关告诉我说这就是她自己的名字。

“我母亲可以通灵,”她解释说,“她有塔罗牌和水晶球,可以告诉任何人他们想听的胡说八道。”

“是的,我的确可以。”赛克斯姐妹咯咯地笑着说。

你可能觉得偶尔会在头上戴个头巾的人会希望有个巫婆母亲,但罗斯玛丽绝非如此。她告诉我说:“如果她三十年前就可以预言我现在还得照顾她,我早就把自己的脑袋塞进炉子里自杀了。”

六月份到了,学化学的大学生也要毕业离校了。所以他居住的房间又租给了一个叫查兹的年轻人,他在一家道路建设公司工作。“你知道那些维修公路时手里举着旗子指挥的人吗?”他问我,“那就是我,我就做那样的工作。”

他的面庞好像是雕刻出来的,十分精致,如同他的名字一样让人过目不忘。当我觉得他帅得有点过分时,我决定开始寻找他的缺点。但找来找去,依然觉得就连他那有些干裂的下唇也只能让他看起来更有魅力。所以我的目光转向他的头发,很显然,他的头发已经用吹风机吹过了。透过他那没有系扣的衬衫,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脖子上挂着的绿松石。

“你在看什么?”他问我。我还没来得及脸红,他就开始给我讲他和他前女友的故事。他们已经在一起同居半年了,就住在富乐斯商店后面的一间小公寓里。但后来她却背叛了他,和一个叫罗比的男人跑了。那个浑蛋是北卡罗莱纳大学的学生,专业是扰乱别人的生活。“你不是那种浑蛋大学生吧?对吗?”

我本来应该说“不是”,而不是“现在不是”。

“那你学的是什么专业?”他问,“抢银行吗?”

“你说什么?”

“你看看你穿的衣服,”他说,“你和楼下的那个房东太太就好像是电影《邦尼与克莱德》 里面的人一样。我不是说你们像电影明星,是说你们就像他们演的角色那样,看起来会把一切都给毁了。”

“是的,嗯……我们是很特别。”

“特别的怪人!”他大声说,然后他就笑了,以示他并没有冒犯之意。“不管怎么样,我可没有时间闲站在这里胡扯了。我还有个朋友等着我一起去泡吧呢!”

他总是这样,开始一个话题之后突然毫无预兆地结束,就好像是我一直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说话一样。在查兹搬进来住之前,楼上一直很安静,但现在我经常可以透过墙壁听到他收音机的声音。他总是在听一个摇滚音乐电台的节目,那震耳欲聋的音乐让我无法强装自己还生活在往日柔和的时光中。他一个人待烦了就会过来敲我的门,问我要一支烟,然后一边站在那里抽烟一边批评我的房间太干净,我的素描画看起来太素描,我的旧式浴袍一点都不新潮。“好了,我看够了。”他会这样突然说一句,“我还要过自己的生活呢!”一般情况下,每天晚上这种情况会重复发生三到四次。

查兹就这样改变了二楼的环境,同时赛克斯姐妹也在影响着一楼的生活。有一天早晨,我下楼去查看邮件,却发现罗斯玛丽的穿着和她的同龄人已经别无二致。她没戴帽子,也没佩戴任何的珠宝首饰,只穿了一条运动裤和一件毫无特色的衬衫,而且,那件衬衫没有垫肩。她也没有化妆,甚至还忘了烫头发。“我该怎么对你解释呢?”她说,“那些花哨的东西都很费时间的,但最近我却总抽不出时间来。”就连客厅也没有维持住以前的模样,那里的环境每况愈下。手摇留声机上放着的全是冲饮冰茶的茶粉罐子。以前角落里还放着一个餐具橱,现在却堆满了装着锅碗瓢盆的箱子。而且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在晚上听杰克·本尼的节目了,因为那是赛克斯姐妹的洗澡时间。罗斯玛丽把她称做“蜂王”。

那个夏天又过了不久,大概是七月四日国庆节之后,有一天我下楼时发现门口放着两只磨损的旧行李箱。我希望是有人要搬走了,此人专指查兹,却没想到又来了新客人。“来,认识一下我的女儿。”罗斯玛丽对我说,她说话的语气十分不情愿,和介绍她母亲时的语气一模一样。那位年轻的女士,也就是艾瓦,从头上揪过一缕头发塞进嘴里吮吸着。她十分消瘦,面色苍白,穿着一条牛仔裤和一件西部风格的衬衫。“她就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赛克斯姐妹观察后这样总结道。

不久后罗斯玛丽告诉我,她女儿刚刚结束在一家精神治疗中心的治疗。虽然我强装出十分惊讶的样子,但我觉得自己的表情实在不能令人信服。她目光呆滞,就好像吃了迷幻药一般。她会长久坐在一个地方,目光集中在一件物体上总也不离开。无论是烟灰缸、风干了的飞蛾,还是楼上卫生间里查兹的吹风机,都会受到相同的待遇,就连我的房间也没有逃脱这样的命运。二楼的房间都不能上锁,门上的钥匙早在好多年前就丢失了,所以艾瓦随时都可以溜达进来。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我那潮乎乎的衣服就会散发出馊臭的味道,而且由于洗盘子时间太长,鞋子会被水浸透,走起路来咯吱响。但每当回到家时,我总会发现艾瓦就坐在我的床上,或者像一具僵尸一样站在我的门后。

“我被你吓了一跳。”我会告诉她。然后她就会一直死死地盯着我的脸,直到我转过身去。

后来查兹失业了。从他失业那天开始,我在罗斯玛丽家的生活就跌到了谷底。他告诉我他失业的原因是他“太优秀了,只配做更好的工作”。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变得愈加烦躁不安,越来越急切地向我倾诉他生活中的故事。于是他来敲门的次数变得更加频繁,不管是在凌晨六点还是午夜,他都会过来对我说:“还有件事……”然后啰里啰唆地念叨了十个毫不相关的话题。有一次他还出去打了一架,别人一拳打在了他的眼睛上,给他留下一只熊猫眼。他还毫无预兆地将自己的收音机扔出窗外,然后把摔碎的碎片撒落到停车场里去。

有一天深夜,他又来到我的房间。进来之后就不由分说地用胳膊揽住我的腰把我扛了起来,一直扛着我走下了楼。这样说来,你也许会觉得他不一定是有意冒犯我,但他的行为的确不是在搞什么庆祝活动。我们没有赢得什么比赛,也不是刚刚被宣判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犯,而且心情愉悦的人没经过你同意就把你扛起来的时候也不会把你叫做“黑暗恶魔掌控的木偶”啊!当时我就明白这个家伙已经发狂了,但我却想不出合适的疾病名称去形容他。查兹这么英俊的人是不会疯的,当时我可能是这么想的。

然而到了后来,当他开始从我房间的门缝往里塞纸条的时候,我明白应该更正我的想法了。其中有一张纸条是这样写的:“今天我将要死亡,但同一天我还会归来。”让我魂飞魄散的不光是这张纸条的内容,还有纸条上的字体。上面所有的字母都似乎在战战兢兢地抖动着,面目狰狞。有时,纸条上还会有插图,例如用红墨水涂成的熊熊燃烧着的火焰之类。当他也开始给罗斯玛丽写这种纸条的时候,罗斯玛丽把他叫到了楼下的客厅里,告诉他可以走了。在刚开始的一两分钟里,他貌似平静地接受了。但忽然间他情绪大变,威胁罗斯玛丽说他还会像鬼魂一样再飘回来。

一个星期之后,查兹的父母出现在了我们的房门前,问我们是否见到过他。他们说:“他有精神分裂症,有时候还想不起来吃药。”我原本以为罗斯玛丽听到这些话后就会很同情他,但她早已经受够精神病人了。就好像她已经受够了伺候老人,受够了要靠出租房屋才能维持生计。“如果他精神错乱,在他搬进来之前你们就应该告诉我,”她对查兹的父亲说,“我不能允许他那样的人在我的房子里生活。有他这样的人在,古董什么的都不会安全。”然后查兹的父亲环视四周,将客厅打量了一遍。我能读懂他目光中的含义:一间到处都是垃圾的脏屋子,仅此而已。可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大概是室内温度较高或者这对夫妇强烈的绝望情绪感染到了我,我觉得这屋子的缺陷和污点似乎都被放大了若干倍。但最令人沮丧的是,我属于这个地方,而且很适合在这里居住。

好多年以来,附近的那所大学一直在试图购买罗斯玛丽的房子。学校代表经常会亲自上门和她进行谈判。而她将那些谈判描述得就好像是晚间电影上演的情景一样。“我会告诉他说:‘但是你看不出来吗?这不仅仅是一座房子,还是我的家。先生,这里可是我的家。’”她这样描述说。当然,学校想要的自然不是这所房子,而是这块地皮。每个学期结束的时候,这块地皮都会变得比以前更值钱。但罗斯玛丽很聪明,她尽可能长时间地占据着这块领地,绝不松手。我不知道学校最终出价多少,但我知道罗斯玛丽接受了。她用一支古式钢笔在合同上签了字,然后上楼告诉我这个消息。那时,她的手中还依然紧握着那支钢笔。当时正值火热的八月,我大汗淋漓地躺在地板上乘凉。虽然房子就要被卖掉,我感到有些沮丧,但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搬走了,因为我很需要有个空调。我在那家饭店工作的前景依然渺茫,似乎永远摆脱不了刷盘子的命运。而且住在大学附近却不能上大学也是一件让人极其痛苦的事情。每当我看到从窗外经过的年轻学生,总是能联想到正日渐衰老的自己,同时还能想象出再过十年,当我再看到这些年轻人,觉得他们是些孩子的时候,我会有什么样的感受。

就在我离开的前几天,有一次我和艾瓦一起坐在门廊里。天突然开始下雨,这时她开口问我:“我给你讲过我父亲的故事吗?”

这是她第一次对我开口说话。在继续她的故事之前,她先把自己的鞋和袜子都脱了下来,放在身边的地板上。然后又将一缕头发含在嘴里,边咀嚼边告诉我她的父亲死于心脏病。“他只是说自己感觉不舒服。一小时之后他就这样死掉了。”

我问了几个相关问题,然后了解到了她父亲是于1963年11月19日过世的。三天后,家人为他举行了葬礼。当艾瓦乘车从教堂前往墓地的时候,她从车窗向外望去,发现每一个人都在哭泣。“所有的老人、大学生,甚至加油站的黑人,也就是那些‘黑人男子’,不管现在大家都怎么称呼他们,他们也在哭泣。”

人们早就不使用“黑人男子”这个词了,我还以为只有我自己在用。“那么那些黑人男子是怎么认识你父亲的呢?”

“其实是这样的,”她说,“直到父亲的葬礼结束才有人告诉我们肯尼迪总统被刺杀了,就是我们还在教堂里面的时候被刺杀的。所以大家都很悲伤,他们是为总统的去世而悲伤,不是为我的父亲。”

然后她把袜子穿好,走进了客厅,把我和她那双鞋留在了门廊里。

后来,每当我给别人讲起自己这段经历时,他们都会对我说:“噢,算了吧,别胡扯了。”因为这个故事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一个得了关节炎的巫婆、一座摇摇欲坠的房子、两个或者可以说四个疯子集中在了一起。而且让人更难以接受的原因是:其中的任何一个角色在任何一个故事中都早已是陈词滥调了。就好像你将一部卡森·麦卡勒斯 的小说与田纳西·威廉姆斯 戏剧中的所有场景和人物都杂糅在一起编造了一个故事一样。即便如此,我还没有告诉大家,其实赛克斯姐妹还养着一只松鼠猴,因为这实在太具有杀伤力了。甚至房子四周的环境都会引起大家的怀疑——枝叶茂盛的大学城、播放古典音乐的饭店,等等。

我从来没有猜测过艾瓦得精神病与肯尼迪遇刺有关。大部分人都能接受生活中许多惊人的巧合,但这些巧合都不能有严重的后果才可以,所以我猜想她大概早就已经得病了。至于查兹呢,我后来才意识到得精神分裂症的人忘记吃药是件很正常的事情。而且让我很奇怪的是,为什么那座房子同时吸引来了我们两个人。不过这也正是廉价房租的魅力,可以吸引那些囊中羞涩的房客。当时对于我来说,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公寓依然属于天方夜谭。即便如此,当我再找到一间租得起的公寓时,我发现它再也不能满足我想要住在旧时代的愿望了,或者至少像我想象的那样,到处摆放着古董玩物。但让我久久不能释怀,现在也无法接受的是,很久以前那些古董也都是新的。那台咯吱作响的手摇留声机、那张庞然大物般的沙发床……这样一来,他们和高级的八轨放音机还有我父母餐厅里那套斯堪的纳维亚餐桌又有什么不同呢?算了,我想,只要多放几年,所有的东西都会变成古董的,只要它们都能幸运地存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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