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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为什么是双赢的

寓言《价值》是这样解释交换的:

一个男人在自家地里挖出一尊绝美的大理石雕像。一位艺术品收藏家高价买下了这尊雕像。卖主摸着大把的钱感叹:“这钱会带来多少荣华富贵,居然有人用这么多钱换一块在地下埋了几千年也无人要的石头?”收藏家端详着雕像想:“多么巧夺天工的艺术品,居然有人拿它换几个臭钱。”他们俩都感到满足,交易对他们是双赢的。

这个文学家讲的寓言有深刻的经济学含义。现代经济学家发现,其实价值并不是物品包含的劳动量,而是人们对它的主观评价。一种物品的价值多少,不在于它花费了多少劳动,而在于别人对这种物品的评价。价值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卖主认为钱的价值大于雕像,收藏家认为雕像的价值大于钱,这是他们各自对钱与雕像的评价,与这些东西所包含的劳动量没有关系。

按照传统的说法,交换是等价交换,即等量劳动的交换。按这种解释,交换就是包含等量劳动的不同物品交换,互通有无。但是这种理论又无法解释许多现实中的现象。一个美声歌手,不仅嗓子要好,还要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但门票也就是180元。一个通俗歌手,只要有个好嗓子,不识简谱都没关系,门票可以卖到500元,甚至更多。难道通俗歌手唱一支歌的劳动是美声歌手的三倍吗?青年人愿意用半个月的工资买500元的票去听通俗歌手唱歌,一个与此青年人赚同样工资的中年人则认为这绝对不值。他们做同样工作,付出的劳动一样,怎么在交换听歌权时却不一样了?看来这种对交换双赢的解释并不正确。我看这些号称经济学家的解释还不如当代黎巴嫩的文学家纪伯伦。

每个人的偏好不同,对同一种物品的评价也不同。卖主觉得雕像不值钱,收藏家觉得雕像极值钱,这样,他们的交易也可以进行,而且各自觉得都有所得。按主观价值而言,交换是不等价的,各自得到的价值都大于自己付出的,所以交易是双赢的。交易双赢的基础在于价值并不是客观的,而完全是主观的。这正是卖主与收藏家交换之后,都各自喜滋滋地回家偷着乐的原因。

如果不是这一对一的交换,有若干个农民都找到了雕像,又有若干个收藏家来购买,情况会怎么样呢?能是等价交换吗?

我们先看一个卖者、多个收藏家的情况。卖者有自己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比如,他认为自己找到这尊雕像花费的劳动值100元,低于这个价值,他宁愿盖猪窝时当柱子也不卖。收藏家也有自己愿意出的最高价,高于这个价他不买,这个价就是他们对雕像的最高评价。如果有三个收藏家,各自出80元、100元和120元,当然最后是出价最高的购得。

再看几个卖者,一个收藏家。几个卖者对自己劳动的评价也不同。比如,三个卖者分别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为80元、100元、120元。只要收藏家的评价高于80元,比如90元,就可以与要价最低者达成交易。

在这两种情况下交易都是双赢的。在第一种情况下,卖者最低愿接受100元,得到了120元,赚了20元。收藏家愿出120元,也不吃亏。在第二种情况下,收藏家愿出100元,以90元买到,赚了10元,卖者接受的价格为80元,也赚了10元。只要交易是自愿的,双方都有利。

如果有若干卖者与买者,他们相互竞争决定市场价格,比如100元。按此交易谁也不吃亏,各自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经济学家用这种主观价值解释交易的双赢,对我们颇有启发。从卖者来看,买者对他卖的东西评价越高,愿意出的价格也就越高。所以,他就要生产买者喜欢的东西,因为买者对自己喜欢的东西评价高。同时,他也要想办法让买者对自己的东西评价高,比如,使自己的东西成为名牌,或使自己的东西与同类东西相比有特色。卖者要根据买主的偏好来生产。也就是消费者是上帝的含义—卖者按买者的意愿来生产。这样进行生产,东西有市场,可以卖高价。买者得到满足,卖者也赚了钱。

从买者来看,要买价格最低的东西。当一种东西对买者来说评价相同时,卖者的要价越低越好。这就迫使卖者降低成本以吸引消费者,从而生产的效率也就提高了。

市场竞争的结果最终形成一种使供求相等的价格。这时卖者与买者都得到了满足,社会资源配置也就最优化了。这就是市场机制的神奇作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要发生无数次这种交易。

读这篇寓言我总觉得,经济学家争论不休的问题,纪伯伦用一个简单的故事就解决了。有时,外行看问题更简单明了,不像身在此山中的人,非要把价值作为客观的,弄来弄去连自己也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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