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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五十二街一家地下酒吧里,我靠在吧台上,正等着诺拉圣诞节采购后过来会合。这时一名女郎从桌边站起来,撇下同桌的三个男子走向我。她是个娇小的金发女郎,不管是那张脸蛋或是穿着粉蓝色运动衫的身材都无懈可击。“你是尼克•查尔斯吗?”她问。(译注:本书完成于一九三三年,而一九二○年至一九三三年为美国禁酒令时代,故喝酒或经营酒馆卖酒其实都是非法的。)

我说:“是的。”

她伸出一只手说:“我是桃乐希•维南特。你不记得我,不过你应该记得我父亲克莱德•维南特。你……”

“当然,”我说,“我现在想起来了,不过那时候你才十一二岁,对吧?”

“对,那是八年前了。噢,还记得你告诉过我的那些故事吧?都是真的吗?”

“可能不是。你父亲还好吗?”

她笑了:“我正想问你。妈妈和他离婚了,你知道,后来我们再也没有他的消息——除非偶尔有他的新闻上报,提到一些近况。你没再看过他吗?”

我的杯子空了。我问她想喝什么,她说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水。我点了两杯,然后说:“对,我一直住在旧金山。”

她缓缓地说:“我想见他。妈妈要是发现了一定会气死,可是我想见他。”

“哦?”

“他没在以前我们住的河滨道家里,市内电话簿他也没登记。”

“去找他的律师试试看。”我建议。

她的脸色一亮:“谁?”

“那个家伙叫做麦什么来着,麦考利,没错,贺柏•麦考利。他以前住在歌手大厦。”

“借我五分钱,”她说,然后去打电话。回来时面带微笑,“我找到他了,就在第五十街的转角。”

“你父亲?”

“那个律师。他说我父亲出城了,我要去见他。”她举杯对着我,“一家团圆。噢,你不妨……”

艾丝塔跳过来,前爪搭上我的肚子。狗链的另一端握在诺拉手上,她说:“它这一下午可风光了——在罗德•泰勒百货公司弄翻了一架玩具,又在赛克斯第五大道百货公司舔了一个胖女人的腿,把人家给吓着了,还有三个警察摸过它。”

我替她们介绍:“这是我太太,这是桃乐希•维南特。她父亲以前是我的客户,那时她才这么高而已。她父亲人很好,可是有点古怪。”

“我以前好迷他,”桃乐希说,指的是我,“一个活生生的侦探。以前我老缠着他,要他告诉我他的经历。他撒了一堆谎,可是那时候我全都信了。”

我说:“你看起来好累,诺拉。”

“是很累。大家坐吧。”

桃乐希•维南特说,她得回她那桌去了。她跟诺拉握了手,叫我们有空一定要去她家喝杯鸡尾酒,他们住在寇特兰大厦,现在她母亲姓乔格森。我们说乐意之至,邀她一定要来看我们,我们现在住诺曼第旅馆,还会在纽约待一两个星期。桃乐希摸摸狗的头,离开我们。

我们移到一张桌子边坐下。诺拉说:“她好漂亮。”

“那是你觉得。”

她朝我笑了起来:“你欣赏哪一型?”

“只欣赏你这型,亲爱的——瘦瘦高高、肤色偏黑,还有个突出的下巴。”

“那昨天晚上在昆恩家里。把你迷得神鬼颠倒的那个红发女郎呢?”

“别傻了,”我说,“她只是想让我看几幅法国蚀刻版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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