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
我叫柳姝,是个盗墓贼,黑市上人称“独眼鼠”。
我的祖上是算命先生,曾经在东北那边颇有名气,只是后来不知道出了什么天机,家道中落,无奈之下,家族中略懂风水秘术的人,便走上了盗墓的行当。
我本不姓柳,我的本姓是什么,我的父亲没有告诉我,也不许我过问。小的时候,父亲便开始教我盗墓的本领,我从不肯学,也因此总是受到父亲的毒打。
他越打,我越是不肯学,久而久之,父亲便不再管我,家中无子,父亲便开始招门徒。
门徒都是一些亡命之人,走投无路才会来到我家门下。带来了人手,同样也带来了贪婪和污秽。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家中最被父亲看重的门徒,被人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杀死,扔在了后山;父亲是不会管这种事的,死了就死了,有的是出类拔萃之人,而且父亲从来不避讳我可以看到这些事,就像是我只是他的一个门徒,可以自生自灭。
我从不向他求宠,性格也倔强的可以。
家中唯一和我较为亲近的便是祖父,父亲永远对我都只是不满意,不单单是因为我不肯学习风水,还有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父亲不说,我便不问,当我16岁叛逆的时候,我便独自一人离家闯荡,这一晃,便是十年未回。
十年未归,再回来,已是阴阳相隔。
是家中邻居给我来的电话,家中突发大火,七日七夜未灭,家中一切,上下108人,无一幸免。
得到消息后,我没有落泪,就像是听到某个很久不联系的朋友去世了一样,但是心里,却莫名的失落。
我曾偷偷回家去看过,我们家算是村中的大户,平时的时候,三层的楼宇远远就可以看见,但如今已变成一摊黑色的灰烬。
盗墓贼是不会在乎亲人的离世,倒不是说我们没有人性,是因为我们从做这行起,我们就是个死人了。
对于考古界来说,盗墓贼让人憎恨;对于普通人来说,盗墓贼神秘而又恐怖。
我怎么看?我只能说,各行入各眼,大概是因为从小就接触的缘故,我并不讨厌盗墓贼这个职业,就和很多白领一样,这个是我的工作,只不过白领的工作场地是办公室,我的场地别人家的“坟圈子”。
把盗墓看成是一种工作,这也许是排解许多盗墓贼到最后迷茫成疯的最好办法。
我们的下场不像人们想得那样,虽然不至于不得好死,但是也没有舒坦,很多盗墓贼到最后,都会疯。
没错,盗墓贼并没有你们书中或者影视中看到那样风光,反而有些落魄,即使是腰缠万贯,也是不敢轻易露富;盗墓贼的家大多落户在城中村,或者离城市很远的乡村,最重要的是,要人少,稍微不怕死的,会在县里买一处楼房,但那也是给自己的后路,自己是不会住到那里的。
许多时候,我们都是待在自己的家中,或者游走于黑市当中,把盗来的东西处理掉;我们不需要与人交流,也不需要什么吸收什么高科技,我们的手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些东西,对我们而言是多余的,我们只需要背过现有法律中,对盗卖文物的人有怎样的惩罚就够了。
就算要做流氓,也要做懂法的流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们懂,黑市上的人,更懂。
中国许多地方都有黑市,之所以被称之为黑市,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见不得光。
我们盗墓贼也有自己的黑市,我们的黑市是和广义上的黑市略有不同,因为古董的特殊性,所以古董的黑市,只有“老鼠”——盗墓贼,和“圣上”——买主
“圣上”大多有很深的背景和门路,能用最快的速度将货物搞出去,而且手下的人也分布较广;我们在搞到东西后,是绝对拿不出省,会就地解决掉,“圣上”就会派人在这个某个地方和我们联络,最快出手。
所以我们都会找合作很久的人,这种合作,如果不出意外,可以合作很长时间,外人即使出高价打算挖人那也是不可能的,掉脑袋的事,没人会因为高那几百块钱而改变主意;古董的黑市,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圣上”,而且还有自己的后备买主,我们称之为“皇叔”。“皇叔”是在很久之前就要盯上的,一旦这个买主出了问题,“皇叔”就是你下一个银行;而这些买主也会盯着每个前去换钱的“老鼠”,谁的手艺高,谁的东西正,谁就最有可能在出事后,被“圣上”保下来。
至于东西,卖的价钱自然是越快成交越好,清明两朝的东西是最不值钱的,烂大街,当然,我说的值钱,只是对于我们盗墓贼而言;黑市上现在最火的,便是辽金时期的古物,即使是这样,我们奉行的买卖原则,也是越快脱手越好,很多时候为了尽快脱手,几百就可以买走一件宋朝的瓷器。
被倒走的古董,大多流到海外,只有极少部分,会被国内的收藏家高价购买,保护起来,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我们被唾弃的原因,就为了几百元,一件国宝就被卖给了老外。
黑市上除了古董以外,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手绘的“小儿书”。
做这种“小儿书”的是黑市最里面的一家小书店,店主是新疆人,长的矮小精炼,背驼的厉害,头发稀少花白,脸上皱纹很多,眼窝深陷,虽然已经年过70,但是双眼却炯炯有神,一双眼睛似乎可以看清任何来访者的目的,我们都称这个人为“老鬼”。
没有人知道“老鬼”的来历,这个人就像是空降到黑市的,在某一天,就突然出现了。
其实这些书并不是真的“小儿书”,而是我们在墓中拍摄的壁画,拍下来后,我们会拿到这家书店,交给他帮我们手绘成书,35~150一张不等,因为墓里能见度很低,所以越清晰价格越低,一般一周左右就可以拿到手了。
看壁画有意思吗?那你可以问问你们爷爷奶奶,当年看村里大舞台唱的戏有意思吗。
这些壁画构图很简单,因为盗墓贼的文化程度都不高,壁画就是他们了解历史的唯一途径。
这是我们的生存之道,也就是我说的“工作”。
这也是神秘而又让人憎恨的盗墓贼,其实就和混黑社会差不多,只不过他们是和人打交道,我们是和鬼。
打交道的“物种”不一样,我们过的生活却比他们要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看看怀表,已经是中午12点了。
我坐起身,外面的一缕阳光从外面射了进来,很刺眼。
我的家在城中村的最北边,这是我5年前买下来的,是个小平房,院子不大,但是足够我和两只兔子活动了。
这两只兔子是这栋房子前一个主人留下的,因为要搬去城里,这两只兔子就留下来了,我最初是不打算要的,但是不知为何,最后他们留了下来,成功的被我养成了“小猪”。
我胡乱的用凉水洗了一把脸,用香皂在脸上打点沫,在一冲,擦干净,打开桌上的口香糖放进嘴里——在不想刷牙的时候,口香糖是个好东西。
我用梳子扎起马尾辫,26岁的年纪,我比同龄人老了一些,我唯一的护肤品还是最老的那份铁盒的万紫千红,但是我的皮肤还算白净,这也许和不经常见阳光有关。
我将眼罩带好——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了自己的左眼与常人不一样,这或许是什么先天的变异,使它呈现出幽暗的蓝色。
父亲一直以为这只眼睛可以看清楚黑暗,他也是这样告诉我的。
然而这只蓝色的眼睛,除了带给我冷落和排斥之外,并没有带给我什么好的作用。
我的视觉的确比较发达,但是和这只眼睛没有关系。
我走出房间,拿出麸子和菜叶搅拌的自制兔粮,洒在了食槽里。
兔粮刚一倒下,几片瓜子皮便从天而将,被兔子吃在嘴里“咔咔“作响。
说实话,我的确不知道这片房子的构造为什么要相连,虽然会节省地方,同时我也成功的每天被薛京衣骚扰。
京衣是我的邻居,也是我唯一一个同性朋友,比我年长几岁。
人长的那是出水芙蓉,倾国倾城,只是出身不太好,和我一样,是盗墓贼。
不过她家算是有门有派的盗墓贼,她的祖父是搬山派的传人,到了他父亲这辈,因为兄弟反目,他父亲被同伙害死到墓里,薛京衣为此杀了人,虽然替父报了仇,但是也沦落了10年的牢狱之灾,那年薛京衣才14岁。
出狱后,京衣便租在这里,凭借着自己风韵犹存的容貌,做起了不太光彩的行当。
京衣擅长墓穴机关,甚至比我还要出色,但是她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做倒斗的,用她的话说——不如躺着挣钱,最起码还安全。
虽然听起来不要脸,但是这确是实打实的实话。
我选择拼命,她选择失去尊严。
同样是为了活着,这都是一种勇气,活下去的勇气。
京衣见我看着她,丝毫没有觉得抱歉,顺着梯子下来,她今天穿着一件粉色的丝质睡衣,栗棕色的头发随意的扎在后面,那样子看起来……我只能说,幸好我不是男人。
“要去老鬼那里?”
“嗯。”
“这一趟搞了多少?”
我拎了拎身后的背包,用手指笔画一个5字。
京衣略有些吃惊的看着我,我笑笑拍了拍手,将兔粮放到了京衣的手上。
“我走了,正好你来了,帮我喂兔子。”
“哎,你这人!”京衣略有些生气的嘟起嘴,那样子很是可爱“回来给我带瓜子!”
“瓜子致癌。”
“半个身子都进土了,还怕死?!”
我笑而不语,转身离开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