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甫 ① ,贤父也。伯奇 ② ,孝子也。以贤父御 ③ 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之,伯奇遂放。曾参 ④ 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 ⑤ 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 ⑥ 。”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 ⑦ 惨虐孤遗 ⑧ ,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江左 ⑨ 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 ⑩ 终家事。疥癣蚊虫,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阋之耻。河北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受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
①吉甫:指西周宣王时大臣尹吉甫。
②伯奇:尹吉甫的长子。伯奇遭到后母的诬陷,被尹吉甫赶出家门。后来伯奇将自己的冤屈写入琴曲《履霜操》中,尹吉甫得知真相后,杀死后妻并召回了伯奇。
③御:约束,管教。
④曾参:字子舆,孔子学生,以孝著称。
⑤王骏:西汉成帝时大臣,妻子死后没有再娶。
⑥华、元:曾参的儿子,曾华和曾元。
⑦假继:指继母。
⑧孤遗:前妻留下的孩子。
⑨江左:长江中下游以东地区。
⑩妾媵(yìng):古时诸侯女儿出嫁,从嫁的同宗室的妹妹及侄女,称之为妾媵。
⑪疥癣蚊虫:代指家庭内部的小纠纷。
⑫大分(fèn):这里指名分。
⑬斗阋:兄弟之间互相争吵。
⑭河北:黄河以北的地区。
⑮侧出:妾所生的子女谓之侧出。
⑯人流:意指人的社会地位。
⑰婚宦:婚姻和做官。
⑱士庶:士族和庶族。当时士族和庶族不能通婚。
吉甫是一位比较贤明的父亲,伯奇是一位比较孝顺的儿子。由贤明的父亲来约束管教孝顺的儿子,应该是比较幸福、能尽天伦之乐的了。但由于吉甫后妻的挑拨离间,伯奇竟遭到父亲的流放。曾参在妻子死了以后,对他的儿子说:“我不及吉甫那样贤明,你们也没有伯奇那样孝顺(所以我不敢再娶)。”王骏在妻子死了以后,也对别人说:“我比不上曾参,我的儿子也不及曾华、曾元(所以我更不敢再娶)。”曾参、王骏两个人都终身没有再娶,这事例足以让人引以为戒。事实上,由此以后,继母残酷地虐待前妻的孩子,离间父子之间的骨肉关系,让人心伤肠断的例子多的是,让人数都数不过来。对再娶这件事,要慎重啊!要慎重啊!
长江南岸的人不忌讳妾媵所生的子女,妻子死了以后,大多数让妾媵主持家庭的事务,这种做法,家里鸡毛蒜皮这些小事的纠葛也许避免不了,但由于名分的限制,所以兄弟之间争斗这种有辱家门的事很少发生。黄河以北地区的人鄙视妾侍所生的子女,不给他们平等的社会地位,因此妻子亡故后必须重娶。有的人娶了三四次,后母的年纪甚至比前妻的儿子的年纪还要小。后母所生的儿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有很大的差别,从衣着到饮食,从婚娶到做官,两者的地位甚至到了士庶那样贵贱相离的地步,而世俗也对此习以为常。
身没 ① 之后,辞讼 ② 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 ③ 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 ④ ,暴露祖考 ⑤ 之长短,以求直己 ⑥ 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 ⑦ ,助相说引 ⑧ ,积年累月,安有孝子平?此不可不畏。
凡庸之性,后夫 ⑨ 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 ⑩ 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则兄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①没:通“殁”,死亡。
②辞讼:也作“词讼”,诉讼。
③黜(chù):贬斥。
④辞迹:言语。代指传扬先辈的隐私。
⑤祖考:考,已去世的父亲。祖考指祖先。
⑥直己:使自己有理。
⑦容:欢悦。
⑧说(shuì)引:引诱说服。
⑨后夫:妇女再婚的新夫叫后夫。
⑩沉惑:沉迷,此指丈夫沉迷于妻子的美色。
⑪僻:邪僻,不正的行为。
⑫鞠养:抚养。
⑬积习:天长日久相承的习惯。
⑭宦学:指做官与学业。
⑮异姓:子女跟从父姓,故与继父异姓。
⑯继亲:指继母,即后母。
在父亲死了以后,家庭内部的诉讼就吵闹到公堂上,彼此公开对骂,连路上的行人都可以听到。前妻的儿子诬蔑后母是小妾,后母的儿子把前妻的儿子贬斥为奴仆。他们大肆宣扬亡父的遗言,暴露先人的短处,用这种方法来证明自己占理。这样的事情到处都有,可悲啊!自古以来,奸臣和媚妾,用一句话就置人于死地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何况假借夫妻的名义,日夜在丈夫面前说他人的坏话,而婢女奴仆为了博取主人的欢心,也在一边添油加醋,长年累月地下去,哪里还会有孝子呢?这不能不令人感到可怕啊。
按照一般人的性情,后夫大多数都爱前夫留下来的孩子,而后母必定虐待前妻遗留下来的孩子。这并不是因为妇人天生妒忌心强而男人天生本性易受迷惑,而是事情发展的必然结果。前夫留下来的孩子,不敢与自己的孩子争夺家业,后夫提携眷顾,尽心尽力地抚养他,长时间下去就会宠爱他。前妻的儿子,地位往往在后母的儿子的地位之上,求学当官,婚姻嫁娶,没有一样不提防着他的,所以这样就要虐待前妻的儿子。如果异姓的孩子得到父母的宠爱,那么父母就会遭到亲生儿子的怨恨;如果前妻的孩子遭到后母的虐待,那么兄弟之间就会变成仇敌。家里存在着这种问题,都是家庭的祸害啊。
思鲁 ① 等从舅 ② 殷外臣,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 ③ ,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 ④ 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
《后汉书》曰:“安帝时,汝南薛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致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 ⑤ 。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昏晨不废 ⑥ 。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
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 ⑦ 。既而弟子 ⑧ 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还复赈给。建光中,公车特征,至拜侍中。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诏赐告 ⑨ 归也。”
①思鲁:字孔归,颜之推的长子。
②从舅:母亲的叔伯兄弟称为从舅,亦称堂舅。
③成立:成年,长大成人能自立。
④感慕:思念,有感慨。
⑤洒扫:洒水扫除。
⑥昏晨不废:子女早晚向长辈请安,从不废止。
⑦丧过乎哀:守丧超过哀礼的要求。古代丧礼,父母死,子女应服丧三年。薛包行六年服,所以说“丧过乎哀”。
⑧弟子:这里指弟弟。
⑨赐告:汉制。汉代官吏告病在家休养三个月便要免职。若皇帝恩赐、允其带职和部属归家养病,则称“赐告”。
思鲁他们的堂舅殷外臣是一位博学多才、知礼通达的学士。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殷基,一个叫殷谌,都已经长大成人。而殷外臣又再娶王氏为妻。殷基每次看见后母的时候,都会思念他的生母而感慨至哭泣,不能控制他自己的情绪,家里的人都不忍心抬头去看他。王氏也很悲伤,不知怎样做才好。不到一个月,王氏请求退亲。殷外臣也只好按照礼节把她送回了娘家。这也是一件令人十分悔恨的事啊。
《后汉书》上说:“安帝的时候,汝南有个叫薛包的人,字孟尝。他勤奋好学,行为正直。他的母亲死了以后,他因为孝而闻名。等到他的父亲娶了后妻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开始厌恶他,并把他驱逐出家门。薛包日夜号啕大哭,舍不得离去,直至被用棍棒殴打。薛包不得已,只好在屋外搭了个草棚,一大早就回屋里打扫庭院。他父亲又大发怒火,再次驱赶他出家门。他只能在里弄随便搭个草屋安身。即使是这样,他早晚还是给父母请安。过了一年多,他的父母惭愧得很,从而让他搬了回来。
“后来,他的父母去世了,他行了六年的丧礼,实在是超过了丧礼的要求。不久,他的弟弟又要求分割家产,另外居住。薛包阻止不了,于是只能将家产平均分配:奴婢,他要的是年老的,原因是:‘这些奴婢与我相处的时间长,你使唤不了他们。’田地,他要求的是荒废的,原因是:‘我小时候经营管理过的,我对它们很依恋。’器物,他取的是快要朽坏的,原因是:‘我一向都是用这些吃饭的,已经习惯了。’他的弟弟几次破产,薛包仍然回来救济他弟弟。建光年间,公车署特别征召薛包,并且授予他侍中这个官职。可是薛包生性喜欢恬静的生活,借口说有病起不了床,以死来推辞不就。朝廷唯有下诏令,允许他告病带职在家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