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73年,汧公李勉镇守永平时,他所管辖的地区有一个编入户籍的普通农民,在田间锄草的时候,挖出了一大坛子马蹄形的金子。村子里的人把金子送到县衙,县衙用公文向州府报告,准备将金子送往州府。
县令对挖出珍宝很高兴,准备作为自己的政绩向上级请功。他害怕金子在公家的仓库里不安全,便存放在自己家里,并让两农民第二天来领赏。
第二天早上起来,县令却发现瓮里装的竟是土块,又惊又怕,便传来那两个农民问是怎么回事。那两个农民以为是县令捣鬼,便把此事上告到凤翔府。知府传来县令,县令说自己一无所知。知府一怒之下,叫大刑伺候。
县令受不过严刑拷打,只好招认是自己用土块换走了金元宝。但是派人按县令招供的金元宝藏放地点去查找,也没找见金元宝。知府没有办法,只好也向上汇报。
汧公李勉看了报告后很生气,过了一会他去赴宴,喝酒的时候说到了这件事。在坐的宾客,都把这件事当作笑谈的话题,有的说县令是效仿齐人的贪婪,有人说他也许有杨震的癖好,说笑了很长时间,都以为这只是个跳墙撬锁的一般性案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当时相国袁滋也在场,他低着头没有说话。
汧公李勉用眼睛看了他几次以后对他说:“县令同判官你是亲戚吗?”
袁滋说:“我和他没有关系。”
李勉说:“讲了他的罪状,你为什么不高兴?”
袁滋说:“我怀疑这件事另有蹊跷,请您详细调查。”
李勉说:“偷换金子的事实非常清楚,如果说有蹊跷,定是另有因有,你可是想要去调查清楚。”
袁滋说:“如果可以,请您允许。”于是,李勉将这个案子移交袁滋府中审理。
袁滋检查收藏坛子的房间,得到了二百五十多个金子形状的土块。袁滋问最初挖到金子的人,认定这些土块的形状和数量同原来的金子一样。于是袁滋从市场上的各个商店里借来金子,熔化铸成土块一样大小的金块。
铸造完成以后,只秤了其中的一半金子,就已经是三百斤了。袁滋询问是什么人把金子送到县衙的,回答是两个农夫,用竹扁担抬到县衙的。计算一下,仅是这些金子里的大部分,也不是两个人所能用扁担抬动的,袁滋明白了,金子在没有上路之前,就已经全部化成土块了。
这下大家的疑虑都解除了,县令的冤案得到了澄清。汧公李勉对此表示赞叹和佩服,多次说自己的才智不如袁滋。袁滋从这件事以后,多次担任重要官职,正确处理了多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