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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这孩子,咋学会听墙角了

林七七将那张卡纸收进口袋里,转身推门进去。

刚进去,就看到周欢欢哧溜一下从门口飞快跑到床上,抓起被子盖住自己。

林七七皱眉,无奈的笑了,“怎么还没睡?”

周欢欢嘿嘿笑着,从被子里钻出小脑袋,“妈妈,我看到周叔叔拉你手了。”

林七七微怔。

拉了吗?

哦,好像是他把电话号码塞她手里的时候。

这孩子,还学会听墙角了。

“妈妈,周叔叔可以当我的新爸爸吗?”周欢欢一脸期待的看着林七七。

从小到大,她都没见过爸爸。

镇上的小孩都不愿意跟她玩,他们骂她是野孩子,骂她妈妈是不要脸的贱胚子,生下了她这个没爸爸要的贱妮子。

她做梦都想有个爸爸,告诉所有人,她不是没有爸爸要的野孩子。

看着小家伙期盼的眼神,林七七心底有些不是滋味。

“周叔叔结婚了的。”

“哦。”小家伙眼神黯淡下去,但很快又亮了起来,“没关系的妈妈,欢欢可以再给妈妈找一个更好的叔叔,来当欢欢的新爸爸。比周叔叔更高大帅气,更好心的叔叔。”

林七七被小家伙认真的样子逗乐了,“好好好,那妈妈等着,现在可以睡觉了吗?”

“妈妈,你可以给我唱歌吗?我想听《红星歌》。”

林七七:……

医学上的问题,对她来说手拿把掐,但这唱歌,对于天生五音不全的她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

“宝贝,要不还是算了,别人唱歌要钱妈妈唱歌要……命嘿嘿……”

“怎么会?妈妈唱歌最好听了。”周欢欢抱着她的手臂,小脑袋在上面蹭啊蹭,乌溜溜的大眼睛期待地看着她。

林七七硬着头皮:“红星闪闪……”

刚嚎了一句,小家伙就惊得瞪圆了眼睛,咕咚咽了下口水,“妈妈,我好像突然很困了。”

*

娘俩这一觉睡得着实安稳,一直到周学军来敲门才醒。

林七七揉着惺忪的睡眼,穿着一件破洞的秋衣就拉开了门。

周学军一眼就看到她肩头那个破洞,锁骨突出得厉害,他的眉头蹙起来。

“你怎么来了?离婚可以走加急通道了?”林七七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肩头那个破洞,伸手扯了扯,打开门,转身到床上拿了袄子披上。

周学军眼皮狠狠跳了一下,“这两身衣服你和欢欢先换上,待会上供销社我再给你们添置几身新的。”

他的手里提着一个大大的袋子。

里面装着一件成年人的套头毛衣和一件长长的花棉袄,还有棉裤和一双半旧不新的鞋子。

还有一套小孩子的花棉袄和一双八成新的虎头鞋。

见林七七迟迟没有接,周学军补了一句,“这些都是政委的爱人送过来的,她闺女跟你差不多大,有个孩子跟咱们家欢欢差不多大。”

咱们家欢欢?他倒是叫得顺口。

周欢欢从被窝里钻出小脑袋,看看周学军,又看看林七七。

“周叔叔,我妈妈说你结婚了,结了婚的男人是不可以随便给我妈妈送东西的,不然别人会丢石头砸我妈妈,骂我妈妈是不要脸的狐狸精的。”

周学军心头一颤,抬眼看向林七七。

林七七倒是没什么反应,伸手将袋子里的小孩衣物拿出来,往欢欢身上套,“周叔叔不一样,他爱人跟妈妈好得穿同一条裤子。”

“真的?那周叔叔也可以做我爸爸吗?”

林七七:……这孩子对爸爸的执念实在太深了。

周学军揉了揉周欢欢的小脑袋,“当然,以后我就是欢欢的爸爸。”

“好耶,欢欢有爸爸了。”周欢欢开心地抱住周学军,在他脸上吧唧了一口,“周爸爸。”

周学军感觉脸上一烫,心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愉悦在往上窜,“欢欢乖,走,爸爸带你去吃早餐,你喜欢吃包子还是豆浆油条?”

也不等林七七,直接把周欢欢抱起来往外走。

林七七的眉头皱得可以夹死一只苍蝇。

周学军当真不能再生了?铁了心要跟她抢孩子?

三下两下换上衣服追出去,把周欢欢从他怀里抱过来。

“欢欢,你周叔叔很忙,咱们就不打扰他了。”

“我今天休假。”周学军说着,从军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她,“介绍信,下星期考试,总得去供销社买只钢笔,走吧。”

“考试?妈妈,你要参加什么考试呀?”周欢欢一脸好奇。

“很重要的考试,考上了妈妈就可以留在家属院当医生,以后欢欢也可以上家属院的学校哦。”周学军很自然的又把周欢欢从林七七怀里抱了过去,点了一下小家伙的鼻子,耐心解释。

“太好了,欢欢和妈妈都可以留下来,不用再回去被外公和舅舅们欺负了,周爸爸你真是大好人。”

周欢欢吧唧,又在周学军的脸上啄了一口。

周学军感觉心都融化了。

难怪全家人都想要个女儿,女儿好香好软好可爱。

“有爸爸在,以后谁都别想欺负欢欢和妈妈。”周学军信誓旦旦,把小家伙直接架在脖子上,笑着跑起来。

父女俩的笑声格外的吸引人,惹得招待所不少人注目。

林七七看着这一幕,心底严防死守的那扇门,好像不经意的松动了一下。

周学军带他们在家属院的食堂吃了早餐后,就直奔供销社。

到了供销社,一眼就看到‘统销统供,造福人民’的标语。

售货员站在柜台前,拿着个圆镜打理着一对儿粗黑的麻花辫,圆镜背面印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边上还有大牡丹花图案。

看到林七七进来,只抬了一下眼,就继续照镜子。

林七七一眼就看中了玻璃柜里那只英雄牌钢笔。

标价五元。

这个年代,供销社售货员一个月都才三十几块的工资,这支钢笔算得上奢侈了。

林七七掏出一张大团结,咬咬牙正要递上去,周学军抢先递了一张大团结过去,“欢欢,带妈妈去那边挑衣服,爸爸待会儿过去找你们。”

售货员看着周学军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又看看林七七那张暗沉干瘪的脸,还有周欢欢那张一看就营养不良的脸,一脸的不敢相信。

“周营长,这是……你的爱人和孩子?”

周营长可是他们家属院出了名的俊小伙,七年前就已经享誉家属院,多少漂亮小姑娘排着队想嫁给他。

可听说他一早就跟广云那边定了亲,为了那姑娘周营长愣是连看都不看其他姑娘一眼。

大家伙都以为,那姑娘一定美若天仙,可眼前这女人算什么?

她长这么大见过最糙的女人,都没这么磕碜的。

“不是,我爱人早就牺牲了。”林七七面无表情地抱起周欢欢,走向服装区。

售货员长长舒了口气,对镜摆弄了一下麻花辫,冲着周学军娇俏一笑,“周营长这是在学习雷锋同志做好人好事,照顾烈士家属啊,可这也不能随便让孩子叫你爸爸啊,你爱人听了该拈酸吃醋了。”

家属院早就有传闻,说七年前周营长跟广云那姑娘没成。

那她就还有机会。

“照顾他们,是我爱人的意思。”周学军拿着那只英雄牌钢笔,大步流星追上林七七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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