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外,寒风呼啸。
三人脚踩在雪地上,咔滋咔滋作响,在寂静的寒冬夜里,格外刺耳。
一路跋涉来到后山,月光下,四周被雪映照的白茫茫一片。
“树哥,这大晚上的真有野猪等着咱们去拾?”
山中夜里罕有人至,雪地上只映出林树、二狗和三蹦子三人长长的影子。
四下寂静,唯有零星几株枯木立在皑皑白雪之中。
寒冬已剥尽它们最后一片叶子,嶙峋的枝干刺向夜空。
月光冷冽,照得那些枯枝仿佛伸出的鬼爪。
二狗本就胆小,此刻脊背一阵发凉,不由得缩了缩脖子,悄悄往后退了半步。
“二狗,你能不能有点出息,这幅怂样还怎么跟树哥混。”
三蹦子嘿嘿一笑,大开嘲讽。
“你挤兑我的时候嘴皮子倒是利落,咋滴,忘了小时候尿炕,怕被婶子发现挨揍,半夜偷偷跑我家借裤衩子的事儿了?”
二狗原本还有些发怵,被三蹦子这么一激,当即火气上来。“你少胡说,我那是在裤衩上画画,俺爸说俺将来有当大画家的天赋……?”
“就你这怂样还当大画家,人家画家画画,用的是墨水,不是你的尿!”
两人吵吵嚷嚷地跟在林树身后,他也懒得理会这两个活宝。
此刻的记忆年久失修变得有些模糊,只音乐记得野猪尸体就在附近这片山崖下,具体位置却想不真切了。
三人只好在寒风中深一步浅一步的慢慢搜寻。
数九寒天,冷风像刀子似的往骨头里钻。
不知道找了多久,冻得浑身发抖,手脚都快没了知觉。
就在这时,远处终于传来二狗压不住兴奋的叫喊。
“树哥!在这儿!”
林树和三蹦子对视一眼,立刻朝声音传来的方向飞奔过去。
只见二狗面前的雪地之上,躺着一大团黑乎乎的东西。
二人近了才发现,这正是一头死掉的野猪!
而且看这模样,起码有三四百斤!
“还真有啊?我滴乖乖,这么肥的野猪!”
三蹦子目瞪口呆。
他手脚冻得僵硬,原本都不抱希望了。
却不曾想,竟然真的找到了野猪尸体。
而且这野猪还这么肥、这么壮!
“树哥,这野猪这么大,我们吃得完吗?”
二狗满脸兴奋,看向林树,等待着他拿主意。
林树沉吟片刻,道:“先搬回村里再说。”
二狗和三蹦子连连点头。
树哥让干啥,他们就干啥。
从小到大,听树哥的,准没错。
三人合力,伸出有些被冻僵的手,稍微搓了搓,接着用绳子将野猪尸体捆绑起来。
随后,又齐齐发力,将尸体抬起,朝着村子里赶去。
三四百斤的野猪尸体,饶是三人一起抬,也感觉十分吃力。
他们身子摇摇晃晃,脚印深入雪中。
半小时后,他们终于回到了林树家的院子。
“哥,现在咋整,这野猪俺和二狗都没见过几次,也不会处理啊。”
二狗和三蹦子眼巴巴地看着林树。
“你们两个先去烧热水。”
等水烧好后,林树二话不说,将野猪烫完软化之后,开始抄起切肉刀,做进一步的放血剥皮处理。
他的刀法和动作都很熟练,看得旁边的二人瞠目结舌。
“树哥啥时候还会这一手了?”
二狗满脸愕然,胳膊肘了肘旁边的三蹦子。
三蹦子也是一脸木讷:“别问俺,俺怎么知道,反正树哥总有办法。”
野猪尸体很大,饶是林树动作再快,也耗费了许久的时间。
等到尸体完全处理完,天边已经渐渐泛起白色。
“这些是你们的,拿回去吃一些,吃不完的话,现在天冷,也好保存,可以放在外面冻着,但是要小心,别被人偷拿了。”
这个年代,有不少小偷小摸的,看见你挂在房梁下的肉,拿下就放进兜里带走,别说是肉了,就连柴火都有偷的。
林树找来两个布袋子,给二狗和三蹦子各自装了一些野猪肉进去。
他给自己也留了一部分。
望着院子里剩下的野猪尸体,林树对二人交代道:“这些剩下的,等咱们拿去黑市卖,别跟别人说。”
听到黑市,二狗和三蹦子两人不禁怔了一下。
投机倒把!
这可是犯法的事儿啊。
二狗缩了缩脑袋,还是忍不住问道:“树哥,俺听说干这个,要被抓去坐牢的……”
“放心吧,很快黑市就不叫黑市了,这叫做自由买卖。国家经济体制马上就会改革,允许市场经济存在。现在,就是我们率先掌控市场的好时机。”
林树看着两人自信一笑,丢给他们一个把心放肚子里的眼神。
“行,树哥说怎么做,俺们就怎么做。”
二狗和三蹦子不再犹豫,将野猪肉小心翼翼地揣在怀中,迅速各自回家。
院子中,林树看着眼前剩下的野猪尸体,终于有空感到喜悦。
他长长舒了一口气。
有了这些野猪肉,家里六口人一整个冬天的伙食能有不小的改善。
爹妈大哥大嫂和妹妹,至于沈念辞,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尤其是妹妹林,眼看高考恢复快两年了,明年也该轮到她考大学了,正是补身体的时候。
而多的野猪肉拿去黑市上卖,也能换来不少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捡野猪这件事,让林树彻底明白了,自己改变人生的依仗是什么。
就是自己的记忆。
他重生回来,比别人多出了几十年的记忆,知道了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自然也可以做到许多别人无法做到的事情。
这就是他的底牌。
林树的心情有些激动,不过他很快便平复过来。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
他收敛情绪,继续处理剩下的野猪尸体。
而且二狗他们担心也不无道理,现在鼓励个体经济发展,以及取消投机倒把罪的政策还没下来。
至少也得等到80年之后,管制才会逐渐松动。
要是不小心被联防的人抓了,确实是个棘手的事儿。
等早做打算。
就在这时候。
嘎吱——!
婚房西屋的门开了个小缝隙。
沈念辞望向院子里,正瞧见林树在那埋头处理猪肉。
“哼,还以为你酒醒了能有多硬气。”她低声嗤笑,“结果不还是得像条听话的狗,乖乖给我做红烧肉,居然这么早就把肉买来了?那我就给你个面子吃一口吧。”
她自认为猜的果然没错,林树昨晚就是喝多了,忘了自己几斤几两。
她转过身,慢悠悠地来到喜镜前,开始拾掇自己。
院子里。
林树抱来柴火,开始做早饭。
由于大铁锅是放在灶台上的,用起来比较麻烦。
“要是有自来水和天然气就好了。”
林树心中感慨一番,还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体验到了几十年后的便利生活,忽然重生了还真有点不适应。
既然正好有肉,家里也有很久没开荤了,索性便决定做红烧肉。
前世,因为沈念辞喜欢吃,他就学会了这道菜。
直到现在,他最拿手的也是红烧肉。
很快,香味从厨房里飘了出来。
林树觉得自己手艺还不错。
至少在这个年代,当个大厨没什么问题。
闻到红烧肉的味道后,沈念辞脸上浮现出享受的神色。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房门,来到厨房。
果然,锅里沸腾翻滚着的,正是香气扑鼻的红烧肉!
呵呵,男人,还不是要讨好我?
沈念辞眼中满是不屑之色。
然而,沈念辞的筷子刚伸向锅里颤巍巍的红烧肉。
一声怒喝猛然从身后想起。
“他妈的,老子让你动了吗?”
“爹妈还没起床,你倒先吃上了?就你脸盘子大啊?”
林树一声暴喝惊得她手一抖,筷子险些落进油亮的肉汁里。“大早上的,你嚷嚷什么!”
沈念辞转身眉头紧皱,不悦道。
“做出来不都是给人吃的?等你爹妈起来,肉早凉透不好吃了。”
我爹妈?
林树闻言心中冷笑,就算是重活一世,沈念辞还是那副操蛋德行,上辈子自己真是瞎了眼了,怎么娶了这么一个混账女人进门?
林树盯着眼前沈念辞理直气壮的嘴脸,那股火气忽然窜到一半就灭了。
他心头猛地一亮。
等等!
黑市……联防队……还没落地的政策……
这口又大又圆的黑锅,眼前的沈念辞,不就是最好的顶包侠吗?
一念及此,林树嘴角忽然噙起了一丝温柔的笑容。
“爷们逗你玩呢,吃吧吃吧,好吃你就多吃点。”
说着,他的目光移到沈念辞那张年轻漂亮,此时又带着几分不耐烦的脸上,心中笑意更甚。
毕竟弄不好,就是最后一顿了不是?
而且既然婚都结完了,还真当老子舔狗啊?
婚内不同房?
呵呵,想都别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