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小字标准大字

背景色

白天夜间护眼


第4章 饥荒想喂饱嫂子

肖云的义兄老王走了,留下一座土坯房草屋的四合院,还有他二十七岁的小老婆和十八岁的女儿。

桃花村为村长办了三天丧事。

这期间,肖云留意到有几个老男人,用贪婪幽绿的目光打量着范冰。

看来老王生前的担心并非多余,只怕迟早会出事。

只是老王刚离世,余威尚在,有些人还不敢轻举妄动。

其实肖云自己知道,所谓的“拉邦套”,那不过是老王临终前求情说的话。

老王在世时,都无法左右范冰的想法,没能与她同房。

他去世后,更不可能乱点鸳鸯谱。

况且,还有王晓彤整天看着呢。

王晓彤一脸为难地说:“肖云,我爹走了,现在村里流言蜚语不断,说你一个大男人和我们两个女人住在一起不合适。

他们没骂你,却骂我们不知廉耻。一旦有不好的事,人们都会先怪到我们女人头上。

我知道你住在我家,是组织的安排,但我会向组织申请,等有合适的地方,你就搬出去住吧。”

“唉,你舍得吗?”反正肖云是舍不得。

他明白王晓彤是刀子嘴豆腐心,做出这个决定,主要是家里快揭不开锅了,想让他去别家蹭饭吃。

这里是20世纪70年代初,肖云记得,当时我国存在局部粮食短缺的情况。

很不幸,桃花村就成了“受灾地”,公社成员们只能靠糖渣子充饥,甚至因为上交“爱国粮”而断粮,老王家便是属于后者。

肖云刚到王家的第一天,还能吃上米饭和沾了猪油的青菜。

可是老王去世还不到一周,每天就只能喝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粥,粥里的菜叶寥寥无几。

炒的菜也只是放了点盐,再无其他调料。

范冰和王晓彤吃饭时,只喝粥水,用勺子捞出来的米粒,全都留给了肖云。

就连菜,她们也只吃一两片,便借口吃饱了。

说实话,肖云挺感动的,寻思着怎样报答她们。

他知道现在还只是缺粮的初期,往后的日子只会更艰难。

肖云发现,桃源村附近能挖的野菜都被村民们挖光了,连四叶草都被连根拔起充饥,或许以后只能去吃树皮了。

尽管饥饿难耐,但王晓彤和范冰也没让肖云干活,洗碗、扫地这些家务,都由她们包揽。

有一次,肖云从村卫生室回来,发现脏衣服不见了。

他四处找了找,看到范冰在院子里晒他的衣服。

“嫂子,太麻烦你了,我自己来吧。”肖云赶忙小跑过去,弯腰想从木桶里捡起衣服,结果两人的脑袋撞在了一起。

“噢。”范冰声音颤抖。

“嫂子疼吗?”肖云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范冰摇摇头,抿着嘴,转过身继续晒衣服。

老王去世后,她一直寡言少语,脸上满是悲伤。

肖云看着她踮起脚尖,用晒衣竿把他的短裤往上晾,能看出她身姿婀娜,好生养。

她身材本就前凸后翘,这几天却因饥饿而消瘦了不少。

“嫂子,我想喂饱你。”肖云心疼地说。

范冰身体一僵,然后继续干活。

肖云默默和她一起晒完衣服,期间也帮她把衣服晾好。

他翻找了半天,没发现女人内衣,这才想起,70年代社会风气以穿戴舒适简洁为主,一切向男人看齐,乡下妇女们根本没有内衣这种东西。

晒完衣服后,范冰提着木桶,扭着腰肢离开了。

肖云本打算用工分帮她们改善生活,可一周后,坏事发生了,全村人投票决定,收回卫生室的固定工分。

生产队属于公社,在公社里挣的是工分,每天最高十分,工分大多不换算成钱,而是用来换粮食。

村里现在规定,肖云必须治好一桩病,才能得到一个工分。

可在这个饥荒的时期,百姓们小病基本都忍着,靠喝水熬过去。

就算有人实在扛不住来看病,也总喜欢赊账,一天下来,很难赚到一个工分。

王晓彤是卫生室的卫生员,她气不过,拉着肖云去找平哥理论。

平哥一脸为难地说:“其实我们桃源村这个小地方本不需要卫生室,百姓们看病都习惯去镇上,没必要养两个闲人。

想赚工分就得下地干活,或者治好一桩病给一个工分,这样对谁都公平。”

“第一次见面时你可不是这么说的。”肖云质问道。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嘛,现在不一样了。”平哥意味深长地看了王晓彤一眼。

“平叔,您和我爹是朋友……”王晓彤哀求道。

“求我也没用。”平哥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这是集体的决定,想改变就得集体投票。不下地干活,过节只怕连米都分不到。”

以前过节还能分到肉,现在只能分到米,可见日子有多艰难。

王晓彤妥协了,为了挣工分,她只能拖着瘦弱的身体下了地。

肖云劝她:“术业有专攻,你这身子骨不适合下地干活。你等我一下,我去给你弄肉吃。”

“得了吧肖云,你要么搬出去,跟我再无瓜葛,要么就继续待在我家,让我养着你。”王晓彤扛起锄头,跟着生产队干活去了。

“我养你啊。”肖云朝她的纤瘦的背影叫喊。

肖云没去下地,而是来到卫生室,看了会儿医书。

赤脚医生的书并不难,都是治疗小病的知识,算是全科医学。

这些内容肖云完全可以自学,比如消毒、肌肉注射技术、常见药物配伍禁忌、青链霉素过敏试验、肌肉注射位置的确定,以及识读肛表、口腔表(腋下表)等。

看完书后,他开始研究自己的手。

老王去世的那晚,在瓢泼大雨中,他的手指发光了。

确切地说,是整只右手发光。

他发现自己获得了一项了不起的本领。

他不清楚是什么激活了这个能力,预感以后自己身体的其他部位都会逐一发光,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放下医书,走出卫生室,在外面的草地上,看到一只蝗虫在草丛中动了一下,他立刻伸出右手。

这时候,右手发出微光,他立马抓过去,一下子就抓住了那只绿色的蝗虫。

蝗虫好像能吃,昨天他还看到村里的王四蛋把蝗虫放在柴火上一烤,颜色一变,连头和翅膀都不拔,就吃得干干净净。

当然,肖云还没到吃蝗虫充饥的地步,他主要是想用它来研究自己的右手。

说不定以后他和嫂子、侄女一家三口的口粮,就得靠这个能力来解决了。

上一章
离线
目录
下一章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