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小字标准大字

背景色

白天夜间护眼


第7章 陈慕华提出重要建议

1992年3月30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经过反复研究,分析比较,提出重要建议:

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

在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会陈慕华说:“代表们对兴建三峡工程非常关心,在审议过程中,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多数代表赞成兴建,有的代表表示疑虑,有的代表不同意搞这项工程,并都陈述了各自的理由,他们都是从国有和民族的利益出发的。”

陈慕华说:“三峡工程规模宏大,技术复杂,工期长,移民数量大,还涉及到生态、环境、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必须充分估计到建设任务的艰巨性与复杂性。”

“为了建设好三峡工程,建议国务院建立强有力的指挥机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负责,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对工程建设中涉及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和群众利益等重大问题,要制订专门的法规,切实做到有章可循。”

陈慕华在报告中提出建议:

坚持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把移民工作和库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移民安置好。要把库区工业企业的迁建与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技术改造结合进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切实加强长江中上游地区的造林绿化和水土保持,严格执行《森林法》和《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以减少各河流的泥沙下泄及库区的淤积,并把这项工作与发展长江中上游地区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生态环境紧密结合起来。

上一章
离线
目录
下一章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