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21日,面对美国的贸易报复行动,中方希望通过谈判达成双方谅解,中美贸易代表团在北京再次举行会谈。
这次会谈一开始充满了火药味儿。在这次会谈中,中国版权和专利方面的代表口气强硬地撤回上月谈判的全部承诺。
美方代表空手而回,说:“中方立场大倒退。”
中方代表严正指出:
中国不惧怕“制裁”。如果美国实行报复,我们也将实行同等的贸易报复。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中美贸易中的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在12月18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国贸易代表希尔斯最近宣布将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最后期限定在1月16日一事,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
发言人说:
最近,美方表示将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最后期限定在1月16日,如双方在此之前不能达成协议,美国海关将在很短时间内对从中国进口的一些商品征收高关税。
发言人指出:
我们认为,美方的这种表态是向中方进一步施加压力的表示。在中美双方已经决定于12月21日进行下一轮谈判的情况下,美方再作如此表态,显然对于双方将要进行的谈判本身是极为不利的。
中方主张,中美两国政府应本着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就知识产权问题继续进行平等的、务实的、认真的谈判,尽一切努力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应该看到,任何单方面的报复性措施对于中美两国都是不利的。
这位发言人还说:
我们希望美方以同中方一样的真诚、合作的态度进行谈判,不要再以贸易报复等消极因素给谈判施加任何不利的影响。
12月24日,对外经济贸易部新闻发言人再次就中美知识产权谈判问题发表谈话说:
12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了今年以来的第七轮磋商。中美双方阐述了各自的立场。中方抱着很大诚意,同美方进行了磋商,但由于美方坚持超越国际标准的要求,未达成协议。
发言人接着说:
我们认为,解决中美知识产权问题必须以中美双方参加的和将要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条约为依据,而不应以美国的法律条文为标准。中美之间的贸易争议应当根据双方已经签订的贸易协定平等磋商解决。任何单方面的贸易报复性威胁都是无济于事的,既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也绝不可能迫使中方接受,其结果不只是中方利益受损,美国公司和美国消费者也要受害。
发言人最后真诚地指出:
要取得共识,尽早解决中美知识产权问题,只有中美双方本着合作诚意,互谅互让,平等磋商才能实现。我们希望下一轮磋商能取得好的结果。
这样,中美双方又谈3个月的时间,仍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成果。不过双方在谈判过程中了解了彼此的观点,为最终达成谅解备忘录铺平了道路。
到1991年12月底,美国列出对中国进口的商品征收15亿美元高关税的报复清单,清单中有106种商品,包括箱包、服装、鞋类、玩具、钟表等,美方对中国出口的以上商品征收100%的关税。
为了捍卫国家利益,中国随即也公布12亿美元的反报复清单。列入清单的货物包括玉米、棉花、飞机、钢铁和化工制品等。
当时,中美贸易战一触即发,美国实业界对这种形势十分不安。
正在这时,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关于知识产权的谈判有了初步的结果,提出了兼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草案。这为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提供了参考依据。
中美在进行贸易报复战的同时,中美双方的磋商仍然在继续进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