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
说群会进化之通则者,皆谓封建衰而王权盛,然后有法治之世。日本封建制度之废裁三十余年,一旦勃兴,遂成法治之邦,其间未必无新理。今分(一)古封建时代,(二)过渡时代,(三)新封建时代,三期叙述梗概,以为硏究之资。
(一)古封建时代
日本之地势尤适于小割据,自上古有多数民族夙成酋长部落。迨有史之后,县邑相交错,或以彦(喜哥)、媛(喜眉)为君长,或以魁帅(塌刻尔)、户畔(秃倍)、祝(哈芙利)为酋长。彦媛为神族,魁帅等异其种,皆执剑矛弓矢而竞武勇,互争其权力。凡人之安于生活者,不能无夸荣耀美之心。酋长以夸耀之故,常眩其金玉锦绣以示尊崇。如每年至五谷成熟,会众而行尝祭,则盛装都丽,礼于祭司之前。于是有欲与之争竞者。而封建始矣。
古封建之起原
彼等既有夸耀之心,或迎活神以为祭主,即谓彦嫒。于是彦嫒卜幽邃山林祠其祖神,以为国社、县社,祭以粢物,又择山野以充神灵之域。众民尊敬其祭主,称曰国神,即国造(弥芽梓哥)、县主(阿加达奴希)之起原也。其社与中央政府(高天原)之天社相连结,因而统以天神之子,是日本神国之组织即古封建也。
天皇之信玺传至今世者,有三神器。镜以表平和之神,剑以表战之神,玉则以供装饰。古世以“祭事”为政,宰辅由五部总长而成,一曰中臣部,行祭式;二曰斋部,供以粢物;三曰猿女部,主歌舞;四曰作镜部,锻造镜剑;五曰作玉部,主磨玉。五部技师称“伴部”,居各地,督职工,而成县邑。其长,曰“伴造”。日本工业,实起乎此。
日本民族之阶级
日本民族分贵族、士族、平民三级,亦基于古习。此等区别,实足以鼓励国民。
古世君长之裔,如天神国神,皆为贵族,每家有姓。(百姓之语,原非农民之谓。贵族转归田舍,遂有百姓之称。)士族谓上世之伴部,各有职业(多农),作部落,居各地,称曰大宝(大御宝),或谓良民。
若职工农夫等一切劳役之徒,属平民,上世则称曰奴婢,隶于伴造,不注录于户籍,不认其家(无姓),一称曰贱民。日本贱民异于罗马时代之奴隶。国造、县主所领之地,无伴部而只有贱民。其贱民分二等,曰家人、曰奴婢。家人之于私领地,亦如伴部之于公领地。如此,上世伴造、国造及酋长等割据各地,莫不领有此等之民。
阶级既分,互竞名誉,而各级之人文亦渐发达。
男女执政
彦媛在各地执政权,媛(女)为祭主,以和神虑;彦(男)任治务,以理庶政。日本妇女自古好武勇,有丑女(勇妇之义,读曰希哥眉)、女军等,然泛言之,常主优柔而尤爱男子之勇武。故武勇之士,作歌以求婚于君长之女,得许诺,则以为名誉,是为厉武之一因。
间亦有以妇女献纳于优强之君主者,称曰采女(芜内眉)。如甲国对乙国,亦有时欲竞国势而强请婚姻。上世,出云、怡耆二州之地,簸川上游之山谷,有高志族割据焉。有一县主居下游,为所胁,强请婚姻。此时,素盏乌尊助此县主,宴上游山谷酋长而杀之,乃与其县主女稻田姬相婚,咏歌而言其欢乐。是即和歌成于三十一字者之始也。
宴中斩杀
宴中斩杀,于日本民族为武勇之行,尤关于名誉,是固异于狙击暗杀者,而视较决斗则尤勇。盖宴会者,男女竞名誉之场。故神国男子常锻炼其精神,举动沉重,虽醉而不可犯。或居敌中,而从容娱乐;或逢变忽起,尽防御之术而毙焉,称曰“死有樱色”。若获胜,则尤获盛誉。
神武天皇奠都于大倭,得展其稜威,抚诸酋长而化之者,亦此竞争之胜也。酋长遵化,惟东北有虾夷,西国有熊袭隼人,尚抗抵颇强。于是争竞磨砺无已时。第十二代景行天皇之时,熊袭枭帅自夸武勇,不服皇威。天皇命小碓皇子为征讨将军。皇子龄十六,选同龄勇士二人,令随从携姨倭姬所赠美丽之女服,而赴熊袭。对阵之间,密为女装,以二勇士为婢,入枭帅阵营,侍其宴席,覗其醉卧,以怀剑刺之。枭帅闻其为小碓皇子,乃曰殪天下无双之勇士,奉皇子以“日本武”之名,遂死。自是,皇子称日本武尊,即仲哀天皇之父也。
韩地之服属
此时,日本于韩地置任那府,定其土。仲哀天皇幸筑紫,征熊袭、新罗,崩于行在。神功皇后即渡海讨新罗,其子应神天皇亦继其志,扬国威于韩地,百济、高丽莫不服属。是在西历第三世纪之后半。
当是时,荒地广,民口少,民人较土地为重。其酋长等,有赐姓为国造、伴造者,其部众以列于伴部为荣,相率而贡物于京师。各地建官仓,称曰官家。此制遂及韩国。派国宰任之。国郡之制,起乎此。而王权遂世益盛,割据渐融解,而统制自成。
京师官府重贵族家名(姓),而勉图其保续,其间有贵族竞争于领民者。中国之文明既传兹土,于是废金玉之饰,易以衣冠之制,需用绢布渐多。应神天皇之末,秦民移住日本,兴蚕业,贵族诸家窃掠其工,用之于私领之地,使官业衰微。然此事反助蚕织之业,使易播布各地。雄略天皇之时(第五世纪末),令秦君收聚其民所贡献之绢布,一时堆积颇多,故赐以太秦之姓。秦训读曰“哈达”,与机字同义。太秦读曰“芜梓吗萨”。至今,蚕丝绢布居日本生产之首位者,太秦之遗赐也。
农产
向者,农产以稻为主,故多水田。迨桑园已兴,领主获利颇大,而旱田日多。
猎兽
山林为狩猎之场,猎者得以此竞武勇,且为男女娱乐之地。雄略天皇英姿雄迈,曾猎于葛城山,偶有野猪狂跃向帝,帝弓射之,复蹴杀之。蹴杀者,角力之古术也。猎已毕,帝欲斩怯退之舍人,皇后谏曰:“以野猪之故斩舍人,为豺狼之君。”帝纳之。帝与后同乘车归,众呼万岁。帝喜曰:“人猎鸟兽,朕获善言。”其后,猎兽之法配以弓马,久为武家所贵重。至封建之末,其风尚存。
乳虎之勇
雄略帝得后妃内助,兴蚕织及诸工艺,是亦日本男女之美德也。盖日本妇女优柔,善育子女,不敢干外务,是合其自然之性。养育子女,恒冀子孙之繁昌以扬名显亲。此种希冀与尚武之血性合其胎息,遂有义勇奉公之气,以哺以育,而大和魂成焉。故一旦遭家名兴废之危机,则妇女亦勇敢任事。或有凌男者,如神功皇后之征三韩是也。
雄略帝之后,封建衰而王权盛,政治渐有变化。既而京郡贵族轧轹,遂生弑逆之祸。于是太后登极(西历五百九十三年),称推古天皇。此时,圣德太子龄二十,为摄政,内则以佛法为国教,外则回收韩地。会隋主新统一中国,与彼修交,取其制度,以资于考定律令仪制之便。自大化之后(西历六百四十五年),中大兄皇子(天智天皇)为主动,而开统一国郡及兵政之制。
先是,唐太宗用军于高丽。其子高宗听新罗所请,更遣大兵至朝鲜半岛,其波动及于虾夷。齐明天皇以中大兄皇子之母登天位,命越后之阿倍氏讨伐虾夷,自秋田、渡岛(今北海道)攻至肃慎(黑龙江地方)。此时,唐大军入韩地。帝即亲将中大兄皇子及中臣镰足等巡幸筑紫,驻跸六旬,在朝仓行宫而崩。天智天皇素服指挥军务,知百济、高丽之不支,乃收其君臣,令居日本之地。是日本妇人虽柔顺,然临危急亦能奋其威,无所恐慌。
王权隆盛
天智帝之时,藤原镰足撰定法律,功尤多。十年(西历六百七十一年),其法颁行,称曰近江律令。于是古封建制度不乱而革,遂成国郡。王权兴,而国以统一焉。
(二)过渡时代
考古封建废绝之故,盖因人口繁息,贵族(伴造国造及他有姓之家)子孙多,各分家,不能自绍其家名,乃以其所领之土地托付于国宰之管掌。分家多,而势以弱,政府非有欲废之之意,但令各保其家。而古国县自变其组织,遂成国郡之制。其间,士族之附于土地者犹存。此等士族欲自固其团结,求主长于京师。
京师贵族仿古封建主张管领神社山林之例,管领开垦地一区,而设别墅,取其附周山林,以充庭园,称曰庄园。佛法流布后,各地有新建寺院者,寺院管领土地亦如庄园之例。
政府谋以开垦之地保护有姓之旧家,制法律,令异管之人不得占有垦地。惟法律不遡既往,其已成之庄园渐作割据之势,亦无如之何。故新封建之制,复以士族(伴部家人等)多互争竞而成耳。
日本之民,生活安泰,薄于利欲之念,本无争有财产之权利,皆甘于普天王土之思想,而信政府保护其家名。政府亦注重其保护也。法律经改修数次,至文武之朝略得确定,谓之大宝律令(七百二年)。此律令以贵族为主眼,以官位为纲领,其制国郡之法,以官有之地分给于有姓之家,使各保续其家名。其余,则定仪式准则。惟荒地山林之法,阙焉。
此时法律所定国郡之制,实则尚封建之旧。各地士族与京师贵族相分合,遂致家名变动耳。
浮浪盗贼
于是,士族之妄希显贵者,知政府保护旧姓,不滥赐等级,竞脱籍投于贵族社寺等私领之地,以而列于贵族,世称为浮浪之盗贼。政府禁之,虑其乱,命国郡追捕之。然此辈茌各地本负名望,其能得志者,或夤缘贵族以显达于京师,或开垦私领地成一地域之长者。如此自然淘汰,使旧姓废、新家兴,新陈代谢,遂使有姓之家全易其地。强者亦甘受浮浪盗贼之名,而收其实利也。
弓马之道
此等事,多见于奈良朝(第八世纪置都于奈良)之时。其间女帝相继,宫中权势尤盛。有女杰曰橘三千代,养育文武、圣武二帝。其所生之一女曰藤原光明子,为圣武皇后。以藤、橘二氏之权势植于朝廷,当是时,京师康安,如佛法、文学、歌舞、音乐等皆盛兴,法会、外交、官事等频开大宴。人竞其衣服之美,其文艺以至纺织、建筑,垂模范于后世。
女帝在位,虽似文弱之世,实有尚武之气。六卫饰兵马、养健士,以耀皇威。皇族华冑亦多蓄兵马,竞习射的、骑射、猎兽等诸伎。尝使各地贡骑女、力妇。西国之隼人、东北之虾夷,皆为征服。拓地垦土,遍及全国。既布国郡之制,各地士族莫不习骑射,义侠之风尚焉。
新封建之萌芽
新封建既萌芽,各地士族多兴新家,京师官府虽尽力保护旧家,不能制也。权力相挤,独使藤原氏得胜于争竞,以朝廷为其特占之地。迁郡于平安之后(第九世纪),不复立女帝,而贵族之排挤稍绝其迹。男女相会竞文艺,宴饮娱乐,极豪侈。而贵家以贫,士族反是。开垦土地,以起富源,兼修弓马之术,以仕于朝、以役于贵族,因而兴其家名,自称武士,以名誉为竞。
当是时,京都之官人虽显贵而颇贫,各地武家虽卑贱而甚富。贫者渐弱,富者渐强。
武家渐增势力
公家与武家贫富悬隔,京都若欲暴敛,各地方必抗拒之。冲突且以致乱。藤原基经之子孙为摄关家,逞其势力,使全国求名之士集于其门,于是各地有庄园,其贡献之资助京都侈靡。
平将门、藤原纯友同时作乱(西历九百三十九年、四十年),京畿群盗蜂起。自是,摄关家及他大贵族引武士,委以庄园之经理,称曰“家人”。又曰“家礼”(刻来),即家隶也,待遇一如旧封建家人之礼。
武家各养家子郞党。家子者,属于家族之谓。郞党者,门客也。家子、郞党,并称同势。引率而祗候贵族之家,故有“萨姆拉喜”(侍)之称。于是武士稍有得荣爵之路。其门路开放者,官职有限局,如国(州)之权守、检非违使、六位判官(卫门少尉)等是也。以五位判官为荣誉之极。其至五位者,称曰大夫判官,非大豪族则不能补之。
武士既竞习弓骑之术,而乡村皆化为讲武场。农夫亦多励于武伎。至今世命名用“兵卫”、“卫门”等称号者,可见古代之习尚焉。明治之世,解士之常职,以四民为平等,布征兵令。其能得良兵者,亦因庶民久有素养,能适于军务也。
武士与僧徒之冲突
弓骑之道起自奈良之京,传播渐广,其为术始以仪式,能锻炼精神。关白道长(第十一世纪首)有胆勇,使源赖光及其弟赖信皆推服焉。此时武士骁勇者世推四人,赖信与焉。余三人,曰平维衡,曰平致赖,曰藤原保昌。京都贵族既赖武士守卫,僧侣效之。大寺多集恶僧,以为兵卒。于是僧侣、武士,渐启冲突。
公家渐衰·武门益盛
京师已为藤原氏集权之地,贵族绝其争竞之迹,而渐流文弱。各地士族争竞反据,砥砺武勇,展其势力于京师。及藤原氏衰,白河法皇视政院中(第十一、二世纪之交),有武士祗候如摄关家,养门客。武士最有势力者,选充京都守护,兼管理全国武家诸地。源赖信孙义家、平维衡曾孙正盛,迭任是职。于是全国武士为其家人,属其指麾之下。国郡之制则有名无实矣。
然土地之与夺尚属于统治权,武士之贡物于京都,亦略无缓怠焉。惟公家之费渐多,所领之土课税不得无加增,治地之主有家子、郞党亦渐增其数,给养乃乏余地。遂生诤讼,是为利欲之争,亦为名誉之争。日本俗语有“名利”、“名闻”之语,实始乎此时。
源、平之冲突
保元(一千百五十六年)、平治(一千百五十九年)之际,兵乱发于京都。平清盛排挤源族,由公家夺其政府。后经二十有余年,源氏复兴,而有寿永(一千百八十三—五年)之乱。源、平二家各拥天皇,举覇权,是为有国以来所创见。然所争止于中级士族家子郞党,上级公家与下级平民则无与焉。盖武士者,尤重名誉,故见贵族之官服、僧尼之法衣,则心崇敬之。平民营利益,妇女性柔弱,则不敢侵凌之。苟有所侵凌,则以为汚清家名。
当是时,诸州文化甚盛。各地有寺院、堂塔之建,祈祷法会盛行。乡村豪族壮大其邸宅,使家子郞党会集焉,其轮班祗候于京都者,不仅习骑射之术而已,又修歌舞音曲等伎为集会之用。由是,边陬之地亦渐致繁华。
京都平家二十有余年之荣华,使歌舞、音曲、文艺、工术咸进。锻冶刀剑之伎,于后鸟羽天皇(第十二、三世纪之交)之时尤见其精炼。然及寿永之变,平氏败灭,源赖朝新任六十六国总追捕使(一千百九十年),开覇府于镰仓,居关东,而收全国兵马之权。经此变革,乃转入新封建时代。
(三)新封建时代
平氏有六波罗政处。镰仓幕府派全权吏员驻六波罗,与公家政府交涉,裁理诸州事务,并令庄园地主勿怠贡献于京都主领家。举诸州有力之士,任各州守护(警察)及庄园地头(税务)。由庄园而征其费,二十取一焉。
此时多数地头莫非将军家人之势力强盛者,增税于公家所领之庄园,而吸收之于镰仓,是有二重之政府也。京都不怿于地头之制,渐生废幕论。
时,镰仓方权力相挤。赖朝子孙断绝,赖朝室北条政子与其弟义时相谋,以摄关家与源氏有姻缘,迎其幼子立为将军,自居太保(后见)之职,继先人之业。京都乘此机,图废幕府。政子即遣兵西上,迁置三上皇远岛,是为承久之乱(西历一千二百二十一年)。
自是,北条氏执权幕府,制定法律,裁判武家诤讼,其法律名曰贞永成败(裁判)式目(一千二百三十二年)。向者,大宝律令为贵族法,未有一节规定士族阶级。嗣后五百有余年,历史所画之曲折线,使士族渐显于地平线之上,遂至有此成文法。
于是武家保护家名,暂安于守护地头之下。庄园只占有开垦之地,分割之状漫无统序。其间争竞武力者多结党团,如同族相结者称曰“党”,异族联合者则曰“一揆”,咸协力以防外。守护地头世袭其职,恃权力而并合诸小族,遂有大小侯伯,成割据之势。
佛教之新发展
当此世纪,佛教亦为进步之一时期。初,佛教流布日本,尚无分宗别派。既而有三论宗,嗣有法和宗,次则华严宗。平安朝之初,有天台、直言二宗,大乘之宗教哲学颇进步,皇室亦信依之。诸宗藉贵族势力,多取诸州庄园以为寺家领,因而布教于各地,多建堂塔诸胜地,为众民所仰瞻。其宗风至高尚,自合于贵族之用,而不适于士民。于是有倡念佛宗者,谓诵得六字名号“南无阿弥陀佛”便可登彼岸。
源、平争霸之际,始有传禅宗者。其教旨亦颇简易,谓林下、石上皆可修练心理。迨镰仓时代,有法华宗,倡七字题目《南无妙法莲华经》也。武士尚气,本少智虑,无学问,无政治,无利欲,一旦有所激,则奋不顾身。禅僧更教以心理,能得其信向于佛氏之妙谛,与其侠烈之气和合,而成士族之教。若念佛、题目二宗,其旨简易,足敎导人生之现在及未来,故都鄙下级之平民靡然归之。
贵族、士族、平民三级所信之宗各殊,合则资于文化,分则争竞渐烈。僧徒法衣,久为众民所畏敬,于政治及战争诸端,保其局外中立之地位。故新兴之教,在武力争竞之中,扶掖士民,其效颇大。贵族诸宗视禅宗稍宽气,至视念佛、题目二宗,嫉其流行尤盛而痛击之。如是者,固出于政治之返照,其光线遂感及于下级耳。
贵族与士族之合议
《贞永式目》实行渐久,其裁断多不服者。适有元寇前后二次之难,修筑要寨,民力疲弊。北条氏借口防御,削夺各州守护势力,遂贾怨诸强族。后醍醐天皇乘其机谋废慕府,乃有元弘(一千三百三十一年)之乱。帝为北条氏所胁,迁居隐岐。此时,楠正成举义旗,奉大塔宫远近传檄,诸州武士竞起而灭六波罗及镰仓。
天皇还京都,回收大权,乃破旧格,召征公、武二族有力之士,开杂诉断决处,令议定全国土地之处办。中央政府开贵族士族合同会议,实始乎此。
二党之争
攻北条氏而灭之者,有二党派。一为公家党,其志在废幕府,谋复于寿永以前制度。一为武家党,其目的在推足利尊氏,绍源氏幕府。北条党急起而回复镰仓,开战端。尊氏征讨之,自据镰仓。京都政府遣新田义贞讨足利氏。于是有公、武二党之争,全国诸州骚然。尊氏破义贞之军,长驱入京都,再败,请上皇院宣逃西国,集大兵,进向京畿,既至兵库,破义贞、正成军,入京都,拥立光明帝。
后醍醐天皇幸叡山,自是全国扰扰。天皇潜幸吉野,与京都新帝分南北朝,互树党派。诸州乡村,各按利害决向背。北条党多降于南朝,附废幕党,是谓南北朝之乱。北党初有胜势,未几,内部权力排挤。南朝诸人巩其恢复之志,亲王、公卿皆自淬厉,自正平之后(一千三百五十年至七十年),乘幕府内乱,三回复京都,迁都住吉。然足利义满纠合诸将而当南军,形势一变,南风不复竞。
此大乱前后亘六十有余年,是只为贵族士族政治之党争,至平民之生业则依然不失其秩序。诸州贡献之路,略无梗塞。贵族贵僧之仪礼法会等尚盛行。京都繁华虽减,顾未烬也。各地要部,犹仍旧态。武家之主战争者,一族分党。战时,亲子兄弟恒互为敌。战熄,则复其家族之亲。盖今之郡村有政党,其争也专恃议论,而不用武力。其势虽异,实则亦类古时武力之党争。
武士道
考当时之武士道,当义满之时,斯波义将居管领之职,所著之《竹马抄》有曰:“苟执弓箭者,举止须思子孙之名誉,不当惜有限之生命,贻汚名于永代。然生命无二,失之于不可死之时,亦不足著其名。凡武士者,持心不容疎慢,先精思定其志可也。渡边纲(源赖光之勇士)尝以‘小心翼翼’教卜部季武,盖谓先习于最后之大节也。”武士用意,于死生之际可以知矣。
骑马之术,有仪式。仪式恒遵故实,至活用则各自锻炼其哲理耳。延元二年(一千三百三十七年),足利家勇将桃井直常、今川范国等,邀南朝奥州征军于美浓,力战破之。直常语曰:“战而不退,则无以全其身。敌制机先,则察其锐锋而避之,自整其势以图进击,始足以却敌。”范国闻之曰:“桃井氏逢强敌,数取败耳。人之天命有所定,非可故意遁避。必先战,力尽而后退。”此皆各武士之心诀也。
盖武道之活用,基于各家之心,谓之家风。《竹马抄》云:“仿他人之巧,不若学家父之拙,此谓传家风所以绳祖武也。”故武力之争竞,不仅择死所,且洁其死情,以显扬其家名。既求誉于死生之间,即在平时,虽视仇敌无媢嫉之情。是为大和魂之特色。
封建之新形势
争乱亘六十有余年,而贵族、贵僧尤受其弊。盖权门势家与神社寺院,各有其所领之地,而占优先之权。兵乱之初,咸冀其速平定,遂定年数,以其收款二分之一应征发;期至,兵乱未已,征发益急,或取其半租之地付之将士以赏军功。于是贵族、社寺之财产,减少至不及三分之一。
各地武家防争竞于外者,养兵之费不赀。诸小族结党合盟(一揆),中族则求援助。大族之势力强盛者,则使诸族托其守护之下,称曰“被管”(谓契约隶属之家)。其中有署理守护之职者,曰守护代。于是大族益纠合小族,而扩张其势力之范围。当是时,幕府之管领有三家,曰细川,曰斯波,曰畠山,各领三四州至七八州。又有山名一族,领十余州。此可知全国封建之形,较镰仓之初稍为完备。
明德二年(一千三百九十一年),义满伐山名,破之于京都内野。明年,大内义弘居中调裁,而北南互讲和。幕府称侯伯之领数州者曰“领国众”。义满特设合议政体,一时政权统一,全国贡献之路再通,京都繁华复其旧。义满营北山金阁寺,极庄丽,自隐居以奢侈送其余生。此为足利氏最盛之时,谓之北山时代。
足利幕府之凋落
大族、中族、小族之联合本未固,而各族仍有自立之权。南朝巨族如北畠、新田、楠等,其势力所及之范围颇广,其余东西各地亦多跋扈大族。皇储议起,遂为南、北二系之争。
应永二十三年(一千四百十六年),新田一族煽乱镰仓,是为上杉禅秀之乱。由是,东、西开争端。京都幕府赖三管领等势力得以维持,然关东已有分离之势。西国迫于探题(宫名)威,力不堪命,北畠氏等南党诸遗族亦潜有所图。幕府内部倾轧,将军义敎为赤松满佑所杀(嘉吉元年一千四百四十一年)。
至将军义政之时,管领细川胜元与山名宗全不协。应仁元年(一千四百六十七年),两家各召兵十万,东西挟室町幕府宣战,亘十一年始定。是战虽谓出于权势之排挤,实南北党争余焰。胜元、宗全二将,虽拥为首领,然竟穷于措处之法,相踵而殁,于是党众解散。京都既受祸乱,邸第、寺塔罹兵燹,历代所贻之文书器物多烧失。
义政资性暗昧,怠于政务,不顾兵乱,营东山银阁寺,弄茶仪(茶之汤)而自适焉。其建筑由今世观之,规模狭小,虽若一豪家之别庄,然承前代余泽,饰以土佐光信之画、后藤佑乘之金雕等,亦大观也。当是时,茶仪流行,诸家竞购求器具,故至今以东山时代为工艺发畅之一时期。
新陈代谢
东、西构衅之际,诸侯知幕府不足有为,各返国自扩张其势力,闭贡献之路。于是京都凋落,自皇室、将军至公卿、社寺穷困日甚,中央繁华遂衰歇。
时,将军实权在细川,镰仓府(公方)权力在上杉。诸侯分割全国。武家门阀新陈代谢。旧家狃祖制,无新建树,草莽英雄乃见机矣。
延德二年(一千四西九十年),浪士伊势新九郞长氏在伊豆树帜,据相模小田原,称北条早云。本愿寺名僧莲如,高揭开宗始祖亲鸾之法灯,或游行,或飞书简,布专修念佛之教旨,东北诸侯靡然归之,其间困于幕府财政者,冀德政相与聚啸,称曰德政一揆。一向宗宗徒欲广布其宗旨,为之响应,称曰一向宗一揆。于是争竞达及下级平民。
后柏原天皇践祚,在第十六世纪之初,本愿寺献资金,始行即位之礼。由是,本愿寺为准门迹,益增其势力。(寺院以皇族为主僧者,曰门迹。)将军度支,以山城守护所收公税五分之一充之。公卿有需于征租者,多移居其所领僻远之地,而不复还。大寺多衰颓者。管领细川家分裂溃乱。
奈良天皇之朝,皇室陵夷。公卿留京都者,家族杂居禁廷,以避盗贼。天皇缺供御,至自售其书以给,是为天文之乱(一千五百三十二年至五十四年)。
竞争及下民
时,争竞已及平民。如贱民(秽多)被命驱逐一向宗徒,然力不及焉。细川晴元令法华宗徒攻一向宗徒,两相战,屠杀狼籍,惨不可言。东国、西国,仅防范其毒之流布而已。
时,葡萄牙人萨威衣为罗马加特力教宣教师,到日本传基督宗。西国巨族如大友、大内等,皆向之。其宗风传及京都。萨威衣闻日本全国大乱,诸州多自主之君长,不能遂往东国,而还西国。盖自应仁之后,日本多兵乱,为暗黑时代。
乱世之秩序
然试观彼宣教师等所纪,足以知其当时群会犹有秩序。其所纪曰:“贵妇人衣服之华美,莫如日本。农夫职工知礼仪,宛如宫中所教育然矣。竞厉之心,在贵名誉。遇人以正理,而忌贪欲,尤恶盗贼。虽加以杀戮,亦无所答。”此可征日本水土所精炼之特质,逢乱世尚不失其光辉。
争夺权利
日本三级民族,经南北朝渐为武力竞争所磨砺,自应仁之后,混乱益甚,遂有宗教之乱(宗门一揆)。时,武家多新陈代谢。如将军之实权,先移归于管领细川家,次归于细川家之阿波州署理守护三好氏,终归于三好家重臣(家老)松永氏。镰仓府(镰仓公方)之权力,先归于上杉,后归于长尾。其余诸侯家世亦多变还者。盖争夺权力者作内乱,而旧家以废,有新人杰起,用新式之兵镇压其乱。
凡极乱之时代,必渴望英雄,乃有英雄应其要需而显出焉。人常谓政府者,民情之影也。英雄揆乱世而反之正,亦莫非民情之影。正亲町天皇之时(一千五百五十八年),管领斯波家尾张署理守护织田信长,以英迈之资,讨今川氏灭之,收骏、远、参三州,复戡定浓、江、势三州,进入京都,诛松永氏,乃代足利将军执政权。未几,织田信长为其家臣明智光秀所杀。其臣羽柴秀吉伐光秀杀之,乃执政权,遂升至关白。此等英雄,皆应时势而起者,或出于门阀,或起于草莽,皆历史之异彩也。
信长
信长果断知人。果断,故能排群疑,以行其所自信。时,神佛诸宗不问新旧,咸傥荡无纪,为众民厌恶。基督教新传自西邦,信长即授权用其教,推奖其学艺,悉毁神社佛阁。佛教徒大怨其反动,遂至锁国,议者以为信长擅断之过。然其卓见,使日本得吸世界之新空气,以资益其将士之智能,以涵养日本勃兴之渊源,功亦伟矣。
秀吉
信长知羽柴秀吉,拔擢之于卒伍中,授以重臣(家老)之任,可谓有知人之明。
秀吉为心意畅适之英雄,彼尝自谓:“天下有一人欲叛者乎?人主苦吾之任人,几希矣。”秀吉头脑明澈,禀清净神国之精粹,在他国未见其比类。又性好动,已定一事,必复企画他事。常以地隘不足有为遗憾,故决计征朝鲜。尚有大志,欲得机略取明国。
家康
秀吉事业恢远,无能绍其后者。然德川家康安详善理,锻炼以武,细大莫不精通,亦时杰也。家康善能乐,善围棋,或听经书之议,或讲经济之理,最适于守成之器。三雄相继,可谓日本民族之智能精炼,产此结晶之体。
锁国之因用
自天文之后,新势力屡起,大乱相继四五十年。日本民族虽富于忍耐之力,遂倦于激烈之争竞,惟秀吉勉鼓厉之。秀吉已薨,众望集于家康,始入休养时期。此时勇士稍有深虑者,皆谓:“关原之役,为战务之结局。”其后虽有大阪之役,是特战乱之余波,天正之后久有所积耳。
内乱已熄,遂为休养时期。家康及他英杰具卓识者,意欲乘时致力于外交。而西邦宣敎师等浅虑短识事妄动,遂激成日本锁国之举,尤可惜矣。嗣后半世纪,以锁国渫血罹其祸者,多为智能研精之士,是大创痍也。
乱世之民力
然大乱后武力虽弊,而民力(财力)未必涸渴,是又不可不知者。史家或谓信长令将士竞弓马之伎悬赏,得胜者赐以干栗,谓之“胜栗”。以栗为赐,可谓啬矣。然特武士不敢贪丰膳耳。
当时俗尚,则能乐盛行,乐师舞衣尽绮罗。西邦宣教师往往有纪行,谓富家接客恒金彩漆器盛果为饷,挟以银箸。各地多豪族,其富荣可比罗马、马德利等之盛。诸侯虽在乱世,莫不用意于兴利殖富之道,如棉花、栌、蜡、烟草等,取种于南蛮,而播布渐广。金、银、铜三矿,经丰、德二氏之经营,出产始盛,亦可见其时财力之不涸也。
盖推大陆之例,料定岛国事情,多不免误谬。如中国为日本文明之源泉,其人说仁义忠孝,非不晓于哲理,而拘于形式,虽卷帙繁多,而处事转少实效。日本人则不然,信善颇纯,苟闻忠义之言则奋发几忘其身,苟闻仁慈之言则怛恻至不自禁,故讷辩敏行恒为日本人之特质。
兵马倥偬之间,众民勉励于耕织之业,如平常。武士视之,不徒不加暴虐而已,且为之御患害焉。中国有一语曰“秋毫无犯”,其文辞非不美,惟日本武士偶过农家,食其所供之饭块,低头述礼意而去,其质实之情,非文字所能形容,可想见其风矣。
封建之效
江户幕府强行锁国政策,未及休养而驱逐教徒,卒酿大乱。然迄第五代纲吉(第十七世纪末)之时,国家尚富荣,称曰元禄时代。或谓和平休养,积成元禄之繁盛,是大谬矣。盖战乱之中民力本未竭也。
信长、秀吉、家康相继而图殖富,其效夙显。元禄时代反为衰势之始。试往日光而观之,东照宫之壮丽,优于大猷院庙,可知元禄不若宽永之盛。兰船及唐船之贸易初无限制,适元禄则始有限制。限以兰船五艘,唐船八十艘,亦可征其盛衰之微机。
以武力言之,初则疲,至是则衰。故遗老在元禄时代者,笔记其由父祖所闻之实谭,绍述乱世锻炼之武士道,以训戒青年子弟,称曰传闻录(闻书)。如是者,一时盛行,竞磨砺其智能。夫衰之为言消也,谓物有形式,而消亡其精神也。如中国儒士论王道,形式非不详且备,然数千年间未尝见其实行。江户人士之说武士道亦似之。其形式有进步,而精神渐衰。德川将军宰日本二百五十有余年,其间用兵者仅一次,剿平天草一揆而已,此外更无战乱。而泰平积久,视之于万国历史,未见其比。
当此之世,学术、文艺郁然复兴。惟士民狃于治平,多耽于游惰,不复见有进前果敢之气象如战国时代之士。国无外交之刺激,倘统以郡县之制,则文弱之弊,使士气消磨,将至不可收拾。惟幸有封建之制,使免此弊。上有天皇,为正统之主权者。将军持武力,代天皇而掌政权,其下有诸侯大小二百六十有余,分领全国。
将军与诸侯以文武之道训练其臣子,各防御其外敌,务求无陷于危险。平时养士卒属军籍者约四十万,战时则有兵百万。其训练之方法虽不同于近时,以数比较之,实二倍于今之常备军。
德川时代与泰西之现状
盖日本之战国时代似欧洲之中世,列国争冲,交干戈。德川时代则似泰西现时之形势,列国竞威力于军备、外交二端。其需军费之多,虽阻害经济之发畅,然争竞甚烈,鼓厉士风,振作元气,练磨智力,警醒惰慢,使崇敬英雄之观念益高厚,因而维持武士之精神于昌平之世。如此者,宛如欧洲列国举竞势力之缩图矣。
惟其所异者,现时列国普教育于国民,令全国壮丁均负国防之义务。在德川时代之日本,则专教育武士以上,令此种族掌政治兵马之权,将军诸侯赖此而维持其威势而已。此种精神,发生于古代,成长于战国,保持于德川时代,谓之武士道。明治维新后,武士解其常职,失其特权,而其精神则依然不灭,溢出于武士之外,广薰化民心,逢欧美渐东之学术智识与之相合,遂作日本现时之文明。
德川时代之昌平,不仅助学术、文艺之进步,由诸藩交互之争竞,炼磨其智及气力,使日本得所准备,以进世界角逐场。至美使来,遂发挥其所蓄矣。
概论
总而论之,盖日本联岛地理安泰,国民自上古适于名誉之争竞,使不趋于利欲。因此磨砺武勇,养成特殊之气。如欧洲及他诸邦之封建,未曾见是例。此古代封建至西历第七世纪已废绝,群会势力渐移中流阶级,而生武族。各奉贵族,以隶天皇。执文权者为之首领,割据诸州,竞武力。
其末,生武权之总统,称曰将军,掌握钱谷兵马之实权。嗣后争竞无已时,以至第十六世纪之末,德川家康为将军,诸侯隶属其武权之下,而昌平积年尤多。其间,将军及诸侯渐减其统御之实力,下级武士及布衣处士无登进之路者,无以自伸,厌于阶级制度之弊,日望变革。惟习惯惰力,牢不可破,一时不足以致大乱。而厝火积薪,其患已伏矣。
大政维新
嘉永六年(一千八百五十三年),美使航至,中外形势俄然一变。渐推移,而政权还归天皇,遂为维新之变革。倘令此变革,但由国中情势,如武家之格斗争夺政权,则虽使德川将军离其政权,亦将有取而代之者。盖镰仓以降,幕府兴替已数次,徒复其既往之历史,而循其辙而已。惟世界大势外部之刺激,容此旧剧之再演。
明治初年,天皇亲政,嗣则破弃封建制度,采用泰西政治之组织,以诸藩主及选良藩士,组成会议,咨问以政治之要务,此立宪政治之萌芽也。
如此大变革,非有兵祸,则竟不能成。少数诸侯视幕府之废撤,以为出于二三强藩之专断,非天皇之真旨,乃反抗此变革,而开战端。然未及一岁,而乱已平。于是天皇亲总揽大权,以中央政府置东京,举国家统一之实,是为明治之维新。
政权下移已七百有余年,而维新政府遽收之。当其基址未定之时,百难猬集,政府欲处此急,由列藩而选用人材以任要职,使中枢机关加重焉。未几,而政权归于二三大藩所荐举之人士,此为藩阀政府之起原。后称为萨长内阁者,实胚胎乎此。
新文物之利用
所谓藩阀者,虽至宪政开始之后,尚保持其势力,与议会并立,使政治之组织,难于施措。不怿于此情势者,结党倡改革,如自由、改进二大政党是也。
夫维新之变革,起于志士之爱国心,改革旧物,以图国家之隆兴。谓日本从来所袭蹈之绝对孤立,竟不可得。西邦文明,凡物质之进步,足以裨益于日本,欲采长补短以启沃民智。于是政法、理化、陆海军、商工务等各方面,莫不采用西邦之学术技艺。此风气之发动,亦非无故。实因西邦医学,在日本夙能启发人之智识耳。
兰学
距今七十年前,行锁国政策,西邦文明不得输入,而医术独脱此禁制。此时,医家以不挠之精神研究西邦医术,由长崎摄收西邦科学之智识,使渐传播于少数人士之间。涓涓之流渐汇集,遂得泛滥之势。于是政海行舟筏、排波涛,而达维新之岸耳。
维新后,政府求智识于海外亦颇急,或派使节,或遣学生,陆续至欧美诸邦。其使节取改革家之首领,在枢要之位者。其学生选有望之青年,学有素养,且富于研究之精神者。别招聘外国敎师,一新教育之法,或佣专门具才能之士充各省顾问,或引技术家令任工产等之改善。使节及学生派遗至外国者,于各国之政治、敎育、群会诸端,多见闻其可惊异之事物,而还日本,由是主制帝国运命者,自致其思想之大变化。
政治思想之发展
向者,谓人民之义务只在服从,迨识自主自由权利之说,则知人民亦宜有参与政治之权。此思想由志士首倡,而为民选议院论。
维新之际,天皇宣誓五条之中,有“广兴会议”、“万机取决于公论”之语,其大纲也。其精神亦冥合于权利自由之思想。至明治二十二年,乃有钦定宪法之宣布。
国民教育
教育已改善,其效果亦颇显著。如维新之前,专教育士大夫,而不及其下。迨维新之后,则施以普通教育,开发四民同等之观念。别备以高等教育之机关,下自小学,上至大学,循进有序。而旁设各种专门学堂。
于是物质之文明为封建时代所缺者,皆隆兴;而普通教育遍洽于国中。此为教育进步之二大现象。
教育普洽之效
教育普洽之效,文学、政治、经济、理科、医学、工学、农学、商科多出人才,或主理论,或任实务,共陶化群会之情势,以致方今之奎运。教育于维新之前,局限于武士四十万之间;至维新之后,则普及于全国民。故一旦有大事,则国民皆兵,能守国家,能摧折强大之外敌也。
约言之,日本固有之思想,融合以西邦思想,采西邦科学之智识,以造于封建武士之精神,其效遂炼成国民之强力。
宗教之变化
考宗教之变化,开国之初,尚有教禁,不许基督教之传布。时,日本固有之神道,与由中国、印度所传之佛教,为国人所信奉。又有儒道说伦常,亦国人行为之规准也。日本民族原非顽陋,峻拒基督教非出其本质。往时受中国、印度诸教,固已融化之矣。此风未泯,近时乃有理会基督教旨者,或接触新教诸国之文物,绎究其文化之所由来,而感化于基督教矣。
距今三百有余年之前,罗马加特力教之传布也,辄干涉俗权;近时新教之宣教师,则毫无此弊,专用力于灵性之救济人道之感化,兼借教育助人智之开发。如此已经进化之新派基督教,与旧派之混同教权与政权者,差异尤著。日本人聪慧者了解此情,而以弛教禁。惟政府复其往时之政体,官制则古,置神祇官,欲以振兴神道,摈佛教不复保护之。德川氏之时,尝收没寺院所领之地,而废其特典。偏喜古政者,欲摈佛教,以张神道。佛教且摈,况乃基督,故不敢宽假耳。
德川氏严禁西教,而长崎之地有窃信奉加特力教者。迨维新之后偶发觉,犹捕教徒下之狱。然时势已进步,不容强制信教。明治之政治家,施以宽洪之措处,乃解放教徒,暗许信徒之自由。其间,佛教与神道亦并行不悖。于是政府定方针,苟见人之守国法不害治安,则不复干渉于宗教之信仰。而基督教乃得自由宣布。
如明治二十二年颁布之宪法,认信教之自由以为国民之权利,凡任文武官职或选为国会者,毫无宗教之限制。初时,神祇官居诸省之上,后变为神祇省,更为教务省,遂合于内务省。其中置社寺局,专监督社寺事务。至宗教则全许其自由。此为近五十年最显著之变革,岁月非甚长,无屠戮流血之惨,能致此进步,是日本之荣誉。他国则无其例。
陆海军之改革
考陆海军之改革,向在封建时代,言“兵”犹言“武士”。诸侯养武士组成军队,守其封境。迨维新之后,政府承幕政之末,由外国招聘陆军顾问,初则用法国人,后则佣德国人,听其意见,仿行欧洲征兵制度。日本人民富于爱国之心,又有忍耐之性,是最适于兵士。施以欧洲最新之军事教育,足以成精锐之军队,其能对抗俄国之大军而制胜利亦不足怪也。
以海军言之,幕府末路已开其基址,维新政府继其绪而更扩张其规模,凡三十年经营惨淡而进步尤大。维新之初,幕府及诸藩所遗之军舰仅十余只,皆属旧式小舰。日本海军之创建及发畅,其有赖于西邦专门家者不少。英国政府尝派海军军人专家数名,为东京开办海军兵学校之用。日本现在卓绝之海军将校,皆其教育之效。
造船术之兴起,亦在近时。船渠始于横须贺,其工本赖法国人监督而成。今则不籍外人之力,而能造大船巨舰。吾辈常论曰:“欧洲自古至今,其国具强大海军力者有雅典、西班牙、荷兰、英吉利等。此等国兴亡相继,苟究其历史,则足以知世界商务之争竞,其胜败之决,恒在乎海军之力。”
日本人之天性适于航海之业。距今三百年之前,未有大船建造之禁,武士及商人之勇敢好事者,多航海而抵大陆滨岸,或张武威,或振商权。是等事迹,于国民冒险之精神感化已深,至近年日本收伟功于海战者,亦非无所由也。
海军
海军之进步,与商船之发达,互有密切之关系。日本国土由岛屿集合而成,其海岸线多弯曲而极长,苟欲利天然交通之路,则造船、操舟诸业为要图。惟德川时代之锁国政策,禁大船之建造,而造船术以沮。
时势一变,有维新之更革,政府乃尽力于海运之业。明治七年(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有汽船公司之兴起,政府即给以助成金。其后又有一公司之兴,亦受助成金。此二公司互争竞,至明治十八年(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合同为一公司,名曰日本邮船公司。创办海运之业者热心画图,政府力助其业,而其规模乃大,能适应于时势。嗣后,商船渐增其数。而航海之业大发展。以既往而推将来,商、工诸势益进步,则海运之业亦益发展必矣。
电信·铁路
电信、铁道,由官营而开始。
初置工部省,分电信、铁道二局,佣外国人董其事。迨近时,则举其工务悉任日本人,使隶属于递信省。陆海电线已达一万六千英里,更采用无线电信。日俄交战之时,舰队行动取便于无线电信,尤大矣。
以铁道言之,明治三年始有布路之计图。铁路自东京至横滨,约十七英里,三阅年而竣工。嗣后布路引长,其由私营者亦相继而兴。明治三十九年(一千九百六年),合官私诸线,已达五千英里。
通信
封建时代,知书信交通之要,未若今日。诸藩主及其家臣寓江户者,通信于其家,急则派特使,寻常书信赖定时往来之飞脚而送之。其飞脚之来往,月二次或三四次。庶民之通信,虽向近处,亦必僦特使,需费颇多。故旅客一出家门,则家信殆绝,旅情遂多忧郁,无如今日之旅行多快乐也。
维新之后,全国撤其错综之小区划,而音信交通尤为要务。于是仿英美诸邦行邮便之制,取递送书信之务收之于政府,以改其由市人私营之法,置驿递司隶于大藏省,更进其等级为驿递寮。其后转属内务省,复曰驿递司,设邮便汇兑、邮便贮金等诸法。
各种事业日益发达,而国中邮政渐整备,遂为外国所信,得加入于万国邮便同盟约章。乃统一邮政,置递信省,管理邮便、电信、电话、铁路、船舶等交通一切事务。明治初年,信书递送悉委私人,经三十有余年,而邮政整备已如此,进歩可谓速矣。
交通与诸业
交通通信之发达,有须于国力之增进者多,如农、商、工诸业之进步,亦助其发达者也。政治自由,教育普洽,而各种专卖制度皆随封建而废。商、工诸民自由争竞,言语与时融化,莫所不通。商务昌荣,亦无忧其机关之不备。百物之流转,莫不进步,其实迹可由累年统计表而证之。
改正约章
国势既已进步矣,尚有一事为国家忧者,则改正约章是也。今欲说明此一事,不可不述政府二十年之苦虑。日本与列国所缔定之约章,初时当妥议之责者为将军政府,非皇帝政府也。已开国后,幕府与列国各订定约章。今顺次举其国名,曰美国,曰荷兰,曰俄国,曰英国,曰法国,曰葡萄牙,曰普鲁士,曰瑞士,曰比利时,曰意国,曰丹麦,曰西班牙,曰瑞典,曰奥匈国。
其所约之要目,则开市埠七处,贷寓居之外国人以治外法权。商埠四周二十五英里之外,外国人无护照(旅行券)不能旅行;商埠之外,不许外国人居住;外商所利者,在关税率之低,以从价五厘以下定其准。其觉不便者,在不能用土地于租界(居留地)之外。
日本人民智识渐进,不怿于治外法权之制,皆谓即令偿价甚多亦当改正约章,令外人服从日本法律。若关税之增减,亦属一国自主之权。国苟有此权,则当增其收款,任其所好。故主张改约者,亦莫不谓回收税权之要。而外国人利其已得之特权,不喜法、税二权之复归日本。由是,改约之议颇难进行,而岁月荏苒,遂久不克定。
其间,日本人民亦有已甚者,欲与少而获多。如欲撤领事裁判之制,而不贷外人以其领有土地之权是也。当外交之局者,于改约之议无不尽力,而数蹉跌。及日本国力渐发展,友邦有所反省,遂达订定对等约章之机。日清交战之前,英国罗斯倍利内阁主启导改约之议,乃订定新约章,废弃治外法权,易以财产权之允许。使外人在日本者,除土地外,得自由领有其余财产。由是,日本人与外国人始立于对等之地位。
英国政府于改约之议既为先倡,自是之后,日、英二国之友交益加亲密,遂以成日英联盟之基。然则最初导日本以加入于世界列邦之班者,美国之介绍也。后年听日本之要求,令得与列国为对等之交者,英国之友谊也。自今之后,日本与英美二国商务之争或至甚烈,而其历史之友情则将永久无渝。日本于国家危急之际,英美二国推之挽之,其功实大。是日本民族所感谢,且记铭不忘也。
欧美之感化
开国以后,日本接外国思想之风潮,其感化不可谓不深。英美二国均属奄克罗、萨逊人种,其感化之及于日本者,尤健而多益。盖彼二国者常忌炮火,特奖励商工之业,因扶持泰东之平和,裨益遂及于日本耳。
日本宪政能结美果者,奄克罗、萨逊人种之政治思想由外启沃,亦使之然也。欧美之民习见乎近代进步之速者,且以日本近时之变革为电骤风驰,而不胜惊欢。然则日本之进步,真神速矣。
批评
此变化之影响,近及于东洋邻邦,且远及于世界列国。于是批评错出,皆以为至大之问题。其评论者,于日清交战之前后,自异其语调。如开战之前,有谓日本国民轻躁,只知军备而不知有商工业者;有谓日本国民好模仿、无成见,虽有爱国之精神,亦如童稚之心者。及日清战后,外人批评一变,或魇于黄祸之恶梦,谓日本人苟用科学、兵术,训练亚洲四亿之民而指挥之,则其侵略之方针将使欧洲诸邦在亚细亚尽失其领土及商路。此自证其前时评说,全出于谬见也。
黄祸之说
其黄祸之说,亦有融消之时。予有一说,足以解怵于黄祸者之惑。盖日本立国,其要素不异于欧洲诸邦,苟进步而与西邦文化同其程度,则必勉守其所得之地位,而保持其政策之适良且有利益者。盖东亚之地,易为半蛮种族好事侵掠者之佳饵,苟非镇护以文明之武力,则难期平和诸业之发畅也。
日本既代表世界文明,足以任镇护极东之务。如义和团之作乱,日本兵加于列国同盟之军队,救各国在北京公使馆之急,是因日本与欧美诸邦同其利害耳。最近之大战,于世界历史关系尤重,而其所以令日本奋起者,其旨意与感情亦略同也。是役,日本不仅求自立自卫,实欲使列国在东洋得利益均等之机会而勇战也。
日本立国于泰东,而棹舟于世界文明之潮流,其努力于平和人道,殆不知所爱惜。当战时,恤敌之伤病,视俘虏犹友邦之民,是不足征其特质乎?批评家或以日本人比诸斯巴达之人。以予视之,斯巴达人之勇,加以雅典人之义侠,始可得日本人之特性。武士道之教训颇严峻,令兵士不徒勇敢以战,又遇敌尽其亲切。试观日本历史,武士待敌亲切如视友者,不少其例。勇武与仁恕,是为真武士之精魂也。
日本之国是
日本之政策,以不脱于世界之潮流为要旨,如扩张领土之域则非其所图。日本既采用泰西之文化,而赢得优秀之地位,若不能全其义务,则恐孤负于文明深厚之感化。曰门户开放,曰机会均等,勉令朝鲜及中国霑于泰西文化之利泽者,为日本国家政策之基址,是不独既往为然,虽后来亦将如是。彼二国现沉沦于不幸之境,扶而导之使其文明得以,则人道所以为光荣也。日本借奄克罗、萨逊人种之协力,而扶持彼二国,使其发光彩于史乘,亦如此五十年史,始可谓有功于泰东大局。
结论
概括上章所述,日本联岛保有神国健全之精神。海洋隔绝,水土清净,使生存安泰。四十年以前,国情若世外桃源,由中国、印度输其文明,立封建,尚武勇,争竞名誉,虽杀身所不惜,而不与他国交通,遂成孤立之邦。
国土既开放,忽成东洋文化自由之中心。亚洲诸国咸钦羡之,又使泰西列强且惊异焉,是可大书特书于世界历史者。盖大和民族自上古由多数民族之混合而成,夙有自由旨义之萌芽,受外邦之习惯、法制、宗教、文学等,能咀嚼之,能融化之,能匀纳之也。
惟西教师之阴谋贻害于日本,激成锁国政策,二百有余年远于世界之潮流。虽后于时势,然养成和平以兴文学,技艺竞进。其间由长崎与西邦文化一缕相络,医术先受其科学之利。柏理提督之来,遂启历史转运之端。国中素质久已郁积者,逢外力之刺戟,勃然发挥其新势,抗外之气郁为新智,晓然于孤立之害。
于是开放门户,伍于列国。纳外国之友情,而弃其敌意,和亲通商,再如往时。日本民族既乐,久躭于和平,享其福祉矣,故以己度人,无不同情。谓人之欲善,谁不如我?卒本此意以拱护东邦,收获列国之同心而协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