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制之改革
产业之发达及贸易之必进步,须于坚实之货币制度。幕府之末货币制度甚滥,其通行之钱币形质纷杂,合金、银、铜、铁有六十余种。若各藩用于领域中者则一千六百余种。当是时忽有维新之战乱,政府迫于必要铸造粗恶货币,而益加弊。自是凡三十年间货币制度之整理改币,于明治财政史之中为重要之事迹。惟不属于本论之范围,故略记其关贸易之要点而已。
政治之改革渐就绪,而政府欲救货币制度之混乱。明治四年宣布《新币条例》,定金币本位之制。当时各国商人以墨其西银元(弗)为东洋贸易之媒,故日本政府铸造其同质同重之银币,称曰贸易一圆银。惟通商港埠允用之以为法币。然政府任意发行其不换纸币以救财政之急,使金币被纸币驱逐,流出海外。于是政府不能支持其金币本位。明治十一年撤贸易银流通之限制,使纳税及公私诸用以为法币,一如金币。自是日本币制成金、银复本位。币制之改易忽致曲折,既如此。其间明治十年有西南之乱,民人产业致大动摇,而政府之财政亦不利于经济界。
不换纸币
先是政府由财政必要,而发行不换纸币,既逢西南之乱,益发纸币而充于战费,又增兴国办银行令各发行不换纸币。明治十三年,全国通行之不换纸币达一万七千万圆之多。翌年四月,银币与纸币汇兑最高之率,如一百与一百七十九有半之比。此为明治财政大困难之时。内则产业破坏,外则贸易失其平衡,而输进之物货独激增。
中央银行
救济此难局之功今不详说之,只述其槪要。政府兴中央银行(日本银行),用岁计剩余而徐偿销纸币,且蓄积准备正币,藉正币以行外国汇兑之折头,或推奖输出贸易以防正币溢外。如此经营惨淡,迨明治十八年之末,纸币与银币乃无汇差。翌年实行正币支偿。自是之后,贸易进入第二期,潮流一转,恒示输出之超越。
进出比准
下列输出与输进之比,自明治十年至二十六年。
输出输进比准表(以合数为一百)
产业发畅
如此输出之增进,因产业在国中之发畅耳。试举其一端,明治十七年,有农、工、商各种公司共二千三百九十二,资银合数一万万圆。迨明治二十五年,则公司之数共五千六百四十四,资银达二万八千九百万圆之多。
明治十九年,棉丝纺绩诸工场,有纺纱机械共六万五千锤;二十六年,则增至三十八万一千锤。明治十六年,有铁路共二百四十五英里;二十五年,则增至一千八百六十九英里。产业之发达既如此,贸易之增进亦必然之数也。更査近年统计,明治三十五年,各种公司之资银共十二万一千七百万圆,纺纱锤数共百三十万,铁路引长共四千百六十六英里,亦见其发畅之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