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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达尔文之日常生活

达尔文之形状,就各书中所列其照像可见之,身高约六英尺,然因其头与肩下垂甚多,故不觉其甚高,至晚年尤甚。其早年常以两腕向后转动,以展开其胸部,且矫揉以使其直立。其活动过于强壮,肩部对高度不为甚阔,然亦不甚狭。少年颇能耐苦,比格尔(Beagle)旅行时至岸上游历不得饮水,彼为最后努力觅水二人之一。童时甚活泼,能跃高及自己之颈部。

达尔文步行时作摆动状,携一手杖安铁脚,行时触地有声。在家行步颇迟而重,午后下楼闻其有力之即知之。其手迟笨不善作图画,彼常引以为憾,常劝少年博物学家必须为良绘画家。彼颇善于单显微镜之下解剖,盖以极忍耐谨慎为之。见人之精于解剖,辄称赞不已,几若以为超人之事。彼又以割截剖面为一大巧事,晚年始勤学剖截植物根叶之剖面其手执割截物不坚定,乃用一普通割剖面机(microtome)为之。为此既熟,乃欣然自得。反之其眼甚准确,且善于配合运动,因其少年时善射枪,童时善掷石。曾一次以石击中花园中一野兔,又一次以石击毙一十字嘴雀。后一事彼甚悔之,数年不言及,后乃言彼以为此惯技已不复存,不然,不为此也。

彼之下须甚充满而不事整理,发作灰白色颇细而卷曲。上须剪短平过。晚年成为秃头,惟头后留有一丛暗色头发尔。

达尔文面色略红,见之者不料其常病。彼1849年6月13日与虎克(Hooker)书云:“人各言予面色甚佳,许多人以为是含羞之色,汝乃不如是。”是时乃其大病之时,甚于较后数年。其眼作蓝灰色,额骨突出,眉毛甚密而长。其前额多皱痕,惟面上纹路不多。其外观不显继续患病之状态。

达尔文每日起身甚早,早餐前为短时间之步行,此习惯由彼第一次赴水疗院时得之,遂终身如是。早餐毕后约七点四十五分,乃起始工作,自八点至九点三十分为其最良之工作时间。九点三十分至客厅理寄来信札,见其少则有喜色,信札多时不免烦累。遇亲族来信,彼每卧软几上,使人朗诵听之。是时或使人朗诵小说,至十点半钟为止,乃复从事工作至十二点或十二点一刻。是时彼一日之工作为已毕,常得意言:“予已了一日工作矣!”是时无论天气佳否,皆出外步行。若天气佳则所畜白色猎狐犬普雷(Polly)与之偕行;若遇雨则此犬不行,然仍在尾廊下踌躇,现一种不愿外出及自愧无勇气之混和表示。

达尔文颇好犬,幼时能夺去其姊犬之爱情。在康不里徐(Cambridge)之时,亦为其表兄弟佛格司(W. D. Fox)之犬所爱。彼曾畜一颇鲁暴之犬,除彼外不与别人相善。当彼自比格尔(Beagle)旅行还家时,此犬能记忆之,达尔文每乐道其事。彼至庭院呼之如旧时式,此犬即奔出偕之步行,虽相隔五年,然仍如昨日,无惊异状。此事载彼所著《人类原始》第二版第七四页。

彼之中午步行大概先至温室,视任何萌芽子实或实验植物之须偶然研究者,然此时每不为严密观察。由是或绕行植树甚多之“沙路”(sand-walk),或至己地外之邻近地方。有时独行,则常静立或潜行以观察诸鸟兽。有一次诸幼松鼠竟走至其背上及腿上,其母在树上惊吠。虽已在晚年,常能发现鸟巢。彼甚喜与其妻或诸儿女缓步花园中,坐草地几上然常坐草地上。又好视诸儿女拍网球,以手杖之曲拐打还飞出之球。

达尔文之户外运动,除步行外为骑马,钟司博士(Dr. Bence Jones)劝彼为此,其家人为彼觅得一极驯善易骑之马,名曰通梅(Tommy)。彼甚乐为此,骑行数巡,乃还家午餐。其所居地颇宜于骑马,有多数小山谷,不似平原上毫无变异之趣。骑马较良于行步,因须照顾其马,不似步行之易陷于沉思;且风景变换,亦有益于精神与健康。惟通梅一日偕彼跌倒甚重,易他马又倾跌,且影响及于神经,此后遂不复骑马矣。

正午步行之后,还家晚餐。彼极好食甜物,与儿童无异,医生虽常禁止之,亦不能改。彼饮葡萄酒不多,然少饮后兴致甚高。彼甚恶滥饮,常以此戒其诸儿。在康不里徐(Cambridge)曾大醉一次,颇以为恥。

午餐后辄卧客厅之软椅上读报纸。报纸殆为彼所读之惟一非科学品。其他小说、游记、历史,皆使人朗诵听之。读过报纸后为其写信札之时间,彼所著书之草稿亦于此时写之。是时彼坐火边大马毛椅上,椅旁伸出一案,张纸于上。若所写信札甚长,则自起草口诵使人写之。此等草稿常写于书稿之背,甚难认识,有时自己亦不能辨。凡所收信札皆留存,此习惯盖由其父得之,彼自言颇得其用。

寄与彼信札者,许多为无知识、无考虑之人,然无不答复。彼言若不答复,则此后彼常过意不去,因彼无不答复之故,一般盛传其性之和善,是于彼死去时见之。其通信颇慎重,晚年其子佛朗西司(Francis)常为其司笔札,当彼口授一信札与外国人时,辄言:“此为一与外国人之信,汝当善为之。”其信札最恭敬有礼,是可由彼所用律师哈硁(Hacon)之言证之。哈硁从未与达尔文见面,而友谊颇笃,谓其信札盖事务往来中所仅见,哈硁云:“凡予所为,无不称善,不拘何事,无不深谢。”

彼备有一种印刷形式,以答复诸信札之无意味者,然殆从未用之;盖无用此种答复之恰当机会。有一次似宜用之,一向不识之人来一函,云在某辩论会曾赞成进化论,愿得彼之大概见解,写此函者乃一多忙少年,无多时间从事诵读者。然此少年亦得其有礼之亲笔答复。彼通常对赠书致谢,对赠小册者不致谢。彼以书赠人甚多,有时颇怪作函致谢者之少,得此种谢函,辄喜不自胜,因彼自估其一切著作之价值颇低,见其所引起之兴趣,每不免于诧异。

信札写毕之时,约午后三点钟,还至卧房,卧于软椅之上,吸纸烟一支,听人朗诵小说或其他非科学之书。彼吸纸烟惟在休息时,工作时惟吸鼻烟。吸鼻烟之将心比心,盖得自在爱丁堡(Edinburgh)为学生时;彼在南美洲旅行虽曾与高佐司(Gauchos)人吸纸烟,然在晚年始常吸之。朗诵声每使彼小睡,醒时每悔已失去小说之一部分,因其妻恐诵声歇可惊彼醒,仍诵不绝声。彼四点钟下楼整衣出外步行,其时间常不爽,闻彼下楼声,可知已在四点钟左右矣。

自四点半至五点半为彼午后之工作时间,复至客厅,无所事事。约六点钟复休息一次,听人读小说且吸纸烟。七点半为晚餐时间。彼晚年不复晚餐,惟饮茶食一鸡蛋或肉一小片食毕即离去。是为其衰弱及不健康许多征象与结果之一。谈话略多。夜间即不能入睡,次日之工作遂失去一半矣。

晚餐既毕,达尔文与其妻作骰戏二次,多年来记其胜负之数。后复自读关于科学之书,或在客厅,或在书房。既倦则卧软椅上听其妻奏比牙琴(piano)。彼耳虽不听,然甚好佳音乐。彼虽自憾晚年失去音乐之乐,然对佳音乐仍甚好之。因其耳不听,每不能辨识其既闻之曲,然所好不改,闻旧时甚喜之曲,辄问:“此曲甚佳,是何曲?”彼尤好贝透文合奏(Beethoven’s Symphonies)之数部分及亨德尔(Handel)之作品。彼甚好唱歌,闻激昂感动之歌声,或至泣下。

彼于十点钟离去客厅,十点半就床,大概已甚倦,尤以晚年为甚。夜间常不能睡,醒坐床上数小时,身体甚不适。夜间常有思想萦回,某问题欲舍去而不能,至甚困惫。日间所不快意之事,夜间常想及之,尤以麻烦人所来之信札未经答复者为甚。

彼所读科学书许多为德文,甚为费力。每日所读者以炭笔勾记,所读甚少。其读德文常以英文拼音法读之。彼以为德文尽可写成单简,常称赞喜德白朗(Dr. F. Hildebrand)之文,谓其写德文明析与法文无异。彼学德文惟凭一字典,其法惟读一单句多次,以得其意义。多年前初学德文时,以其法夸示于虎克(Sir J. Hooker),虎克应之曰:“是无所用,予既为之许多次矣。”彼虽不甚解德国文法,然所能读者已多,其所不能解者,大概为实甚艰深之语句也。

达尔文对于非自己专门之诸科学支派,亦有大兴趣。彼在生物学所立诸原理影响既巨,故其对于生物学之许多部分皆有兴趣。许多极专门之著作及教科书之大部分,皆为彼所读过,如赫胥黎(Huxley)所著《无脊椎动物解剖学》( Invertebrate Anatomy ),或巴佛(Balfour)所著《胎体学》( Embryology ),皆是其所详论者有许多皆在达尔文专门学之外。专记一事之费力诸著作,彼虽不尽读,然亦极称赞之。对于非生物学之著作,为彼所不能判断者,亦甚表同情。例如《自然界》( Nature )一书,虽许多虽论数学及物理学,达尔文几尽读之。彼常言读彼所不晓之诸论文,亦得一种满足,彼且常引此以自笑。

彼对于曾经工作之题目,乃毕生皆有兴趣。如地质学即是。彼有致翟德(Judd)一函,请其来访,谓自来勒(Lyell)死后,甚难得一次关于地质学之谈话。其死前数年关于绍生敦(Southampton)古河道鹅卵石之观察,及与吉季(Geikie)一函关于此事之讨论,乃其他一例。又如与窦伦博士(Dr. Dobrn)诸函,亦可见其海螺之兴趣不衰。此一切盖出于其精神之活泼与固定,彼自觉其赋性于此方面颇强,盖彼自言一种问题彼常有保持许多不忘之力。试思其所解决之许多问题,及彼早年已从事于数种问题之解决,可知彼所具此种力量甚大也。

在彼平常休息时间之外,若无所事事,即其有病之确征。因其非甚病之时,大概平常生活之规律从未破坏。星期日与平日无分别,工作及休息时间皆有一定。彼守此甚坚,遇有凌乱,即自感痛苦。甚不愿出现于公众盛会,1871年长女出嫁,曾至乡间一小教堂,虽时间甚短,已不胜其厌倦。其他有少数机会使彼不能与礼会者,皆如是。

达尔文有一明确日记,记其何日工作,何日因疾病不能工作,故能明言每年有若干日不能工作。此日记为一黄色小簿,置于火炉上横板,与前数年之日记同置一处,其出游日及还家日亦记之。其出游日乃常至伦敦一星期,或居其兄处,或居其女家。当彼工作过多数夜不眠,或头脑发晕,则其妻劝彼出游数日。

彼颇不愿外游,每与其妻争执日期,如妻定六日,彼则定五日还家。彼虽外游不踰一星期,而收拾行李须早前一日,大部分由彼自为之。彼于离家时常意气不扬。彼虽素常多病,然出游不甚感困倦,即哥尼司敦(Coniston)之甚远旅行亦然。彼盖乐于出游,几如少年人所为。

彼虽自言审美嗜好逐渐减退,然对于自然风景仍新鲜强盛如平日。在哥尼司敦(Coniston)每一次步行皆为新鲜快乐,对于湖口之断离山地,赞美不绝口。1879年游格拉司美(Grasmere),亦一种快乐纪念。彼虽在出游日亦不尽闲惰,而常就事物观察。如在哈特非德(Hartfield)发现茅膏菜(Drosera)之捕捉昆虫,在脱奎(Torquay)发现兰化科(Spiranthos)之受精,且发现百里香(thynie)之雌雄关系。

就达尔文之家庭关系言之,彼对于其妻所显示之温柔与同情,可谓极其美满。彼由其妻以得彼之快慰,彼之生活由其妻以成为满足安乐。就彼所著《情感之表示》(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一书,可见其对诸子女之注意如何周到。彼自言彼虽欲详密观察小儿哭泣时之表示,然不免为愁苦同情心所误。其日记中有记诸儿女之事,可见其由彼等所得之快慰。然对于儿童时期之过去,不免感慨系之,其《回忆录》中有言:“方汝等幼时,予以与汝等游戏为乐,然此等时日之光景已永不复还矣。”

彼对于诸儿女终生未出怒言,对于诸仆人常有礼,命其任何事,常先以请你(Would you be so good)之词;然彼为家主,常受一般人之爱敬。对来客极尽情义,居许刘司伯垒(Shrewsbury)时承父意对诸来客陪侍惟谨,其与佛格司(Fox)一函中言:“宾客满堂,不能作书札。”彼对宾客常恐不能尽欢,宾客亦毫无拘束焉。

遇有多宾客来访时,待之甚尽礼意,二三人环其椅坐,各得畅谈。此等谈话最多趣语,尤以赫胥黎(Huxley)为最健谈。达尔文最喜闻其趣语,对来勒(Lyell)及虎克(Sir Joseph Hooker)则以科学之讨论为多,且常互相争辩。达尔文自言晚年对朋友无幼年之炽热爱情,然自他人观之,实终身不改。其待友不自惜,自愿牺牲其实贵之时间与精力。其吸引朋友之力量极大,与彼友谊甚笃者至多,尤以对虎克(Sir Joseph Hooker)之爱情为最恳挚。达尔文所著《回忆录》有言:“予所交友最可爱殆未有过于虎克者。”

关于达尔文之工作方式,有应述及者:其一种特性为爱惜时间。彼向来视时间为异常贵重,如其缩短出游日数及尊重较短时期皆其例。彼常言爱惜数分钟即使工作完毕之法。彼之爱惜分阴,可于其一刻钟及十分钟工作之区别见之;彼决不以数分钟为不值工作而废弃之。彼之工作常达于其力量所能及之界限,每当口授时忽然停止,云:“予以为当停止于此。”其不愿失此时间之热心,又可于彼工作时运动之敏速见之。如其记录某种实验之结果,就每一根株急加视察,且急写之,旁观者常讶其头部上下运动之敏速。其工作乃出于愉快,而非出于勉强也。

彼惜时之他一法为一事不作第二次,诸实验屡次为之,所得或不同;然彼以为若注意周到,第一次既成功,即不须重复为之,故彼所为实验常切望不至于虚费。故彼感觉诸实验虽甚微小,亦属于神圣。彼常愿由实验所得甚多,故所为实验不仅就所向之一点观察。其罕见其他许多事之力量至可惊异,不以初次大略观察为一种引导,以待重为。任何一种实验必得其用,即失败实验之记录亦必须保存之,是为其固守之规则。

达尔文之自然倾向为使用单简少数器械,当彼少年时复显微镜之使用已增加,以代单显微镜。然彼比格尔(Beagle)旅行中并未携有复显微鏡,是盖从斯学大家白龙(Robert Brown)之劝。彼常喜用单显微镜,以为应先用单显微镜尽力视察之后,乃用复显微镜。彼曾于一信札内述及此点,谓从未有用过单显微镜之人,其工作不无可疑。

彼所用解剖桌乃一厚木板,置于书房窗前,较常桌更矮,故彼不能立而工作。彼为省力之故,亦向不欲立而解剖。彼所坐之椅甚低,得自其父,立于纵轴之上,足置小轮,可随意向旁侧转。其平常所用诸器械皆置于桌上。方其坐于显微镜桌之时,左边置一圆桌,抽屉甚多,外有最良器械、粗器械、标本、标本配制品等等标贴,此圆桌亦立于纵轴之上可以旋转。此等抽屉内容之最特别者,为甚零碎无用之物,亦被保存。彼颇信俗语所谓“汝弃去一物,必即时需用之”,因是此等零件积存甚多。

其右边为一木架,上置许多杂物,如玻璃杯、钵、饼干盒以为子实萌芽之用者,锌片、沙钵等等。彼于根本事件甚守秩序依方法,于此乃有许多代用品。例如须用一内面黑色合式之箱,则以某物相似者代之,内涂黑靴油。子实萌芽之器,不用玻璃盖,而以破碎玻璃为之。因其许多实验颇单简,故对于诸用器不甚用心,盖彼于此方面有不愿甚费力之习惯不欲耗用之于不重要之事也。

达尔文所具一种精神性,与其发明有特别及异常利益者,为对于一种例外事决不轻易放过。寻常人遇例外事之显著且屡见者始注意及之,达尔文之捕捉例外事殆有一种特殊本性,与其现在工作显然轻微无关系之一点。许多人任其无意放过,与以不甚经意之解释,事实上乃不成为解释。彼则捉之为出发点。就一定意义言,此种经过固无甚特别,然许多发现即由此而起。实验家所具此种精神力之价值,在亲见达尔文工作者印象最深。

达尔文实验工作之他一种精神性,为对于一问题常固执不舍。彼对于其忍耐性有自慰勉之言,谓自己亦不能解免,是专为彼柔弱之一种征兆。彼常言“做事易致沉迷”,此沉迷一语实善表示其心理,甚于固执。彼努力于真理发现之切愿,固执一语殆不足以表示之彼言人须知研究终结之应在何点,然彼常不免超过此,故对于工作有沉迷之景象也。

达尔文言人必好立理论,然后可为良观察家。彼似具有充足理论力,遇水道稍有变动,即流入其中,故事实虽甚微小,亦不免纳之于理论之范围中,此事实遂成重要。因此之故彼自然有许多理论不能持久。彼之想像力虽丰富,幸而其判断及检察其思想之力亦与之相等。彼对于彼所立诸理论颇公平,必几经审问之后,乃决其去取;故有许多人认为毫不值得试验之事,彼仍不辞试验之劳,彼名此种野试验为“愚夫实验”(fool's experiments)。

达尔文之实验爱好最强,彼常言:“非经试验后予不得安。”若有一种外力迫之使然。彼对于实验之乐,远甚于仅凭理解之工作。当彼作一书须加讨论及整理诸事实者,常视实验工作为一种休息。有如1860至1861年方作《家养动植物之变异》一书,中间致力于兰花科受精之实验,费去时间甚多,至自念为懒惰。若是重要之一部研究,乃大部分出于消遣,而非出于刻意工作,试思之颇为有趣。此时期内致虎克(Hooker)之信有言:“予竟呆着于此种工作,上帝幸恕予之懒惰。”彼从事于受精研究之非常愉快,可于此等信札中见之。

彼又于一信札中言“将以作《人类原始》之暇”,从事于茅膏菜(Drosera)研究。彼于所著《回忆录》中自述其解决异态植物问题之满足,彼又言南美洲地质学所与彼之快乐非任何事所及。盖因工作快乐,自需有周到观察,人之称赞其观察力所以过于其他精神性者,似由于此。

彼对于诸书籍甚不爱惜,仅视为工作器具。故其书籍常不加装订,使用既久,篇页脱落,如眉累所著之《受胎论》( Müller's Befruchtung ),则加铗于背,以免其完全散开。有时将巨书劈分为二,以便持诵。彼告来勒(Lyell)以不能不分为二半之故,竟致其所著书第二版由一册分为二册,颇用以自夸。小册子尤受虐待,为节省地位之故,除彼有兴趣之数页外,皆扯去之。因此之故,其图书室非装饰品,而为一种书籍工作搜集所也。

达尔文读与自己工作有关系之书及小册子,颇有方法。凡彼所未曾读之书,置于一架,既读而未经簿录之书,则移置于他一架。彼对于未曾读之书每致叹息,因其数甚多,不知有时间读之否。许多书即时移置他架,于书未作一记号,以表示无关重要,或写明“未读过”,或“略阅过”。此架上书堆积已满,乃以一日为簿录之事,然非不得已不愿为之。每一书为彼所既读过者,凡有关于彼所工作之处,皆经记出。即于此页上用炭笔作线,且常加短按语,而于书后记其页数。

达尔文之文体极受称赞,反之亦有谓其文体不佳者。然无论如何,其文乃直捷明了;又单简,几于天真烂漫,无所夸张,其特性一如其人。普通观念以为古典学者必写佳英文达尔文极不以为然,实际上乃与此恰相反。彼之谈话常用甚有力之表示,其文亦有时具此同样倾向。例如《物种原始》第四四〇页叙述藤足虾类(Cirripeda)之幼体云“其构造甚美之游泳足六对,大复眼一对,及异常复杂之触须”。其家人颇笑之,以为可比广告语句此所以表示其意思之热切,而不虑及流为可笑,于达尔文诸著作他处亦可见之。

彼对于读者所用语气,乃非常谦恭和好,虽尚未曾见彼之人,亦因此可知其性情之和平。彼实为改换生物学面目之人,为近世生物学家之泰斗,而其工作与著书乃根本上为一种非近世的精神与方式,实一奇事。读彼所著诸书当感想其为古代博物学家而非近世著作家。彼之为一博物学家,乃此名之旧意义,即对许多科学支派为工作,而非一种科学之专门家。彼虽就特别问题发现一完全新分部,如花类受胎、食虫植物,及异态植物等等;然即就此等问题而论,彼亦未便读者感其为一专门家。

读其书者,如与一友人与一有礼君子对谈,而非如一学生听先生之讲义。其所著书如《物种原始》之语气,使人消魂,且使人动心;其语气乃一人确信其见解之真确,而并不期望他人之确信,恰与一狂人文气之迫人相信者相反。并不责备读者感生任何疑惑,疑惑者反受彼之尊敬。怀疑之读者,乃至无理解之读者,似皆在彼意料之中。因此种感想之结果,故对于彼以为读者应受感触诸点,讨论最详,以免其费力,因是引人读之。

既知达尔文之工作生活,必须知彼工作时健康不良之状态。彼以不可说诉之忍耐性忍受其疾苦,其所常患苦之程度,虽儿女辈亦难尽知。其生平无病时甚少,然对于所好之事仍不减其快乐。除其妻以外,殆无一人知其所患苦之全量或其忍耐之全量者。

晚年其妻无一夕离开,即在日间,于彼休息时间内亦常伴之,务免去彼所厌苦之事。随事皆不使其费力,阻止其过倦,减轻其疾苦事许多不安适之事。达尔文最后四十年中,殆无一日享受寻常人之健康,其全部生活为对于疾病之困惫与强迫之长期竞争。以若是健康不良之人,乃竟于十九世纪之科学界树不朽功绩,此达尔文之所以为非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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