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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交礼仪

社交礼仪,即人们在工作、学习之余的时间里进行社会交往时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对高中生而言,学习并遵守社交礼仪,既是其长大成人,融入社会的一种基本修养,同时也是其待人接物时所必备的做人之道。

第一节 会面礼仪

正所谓“见面有礼”,不论是初次谋面,还是故旧重逢,人与人会面时均应遵守与之相关的会面礼仪。有关介绍、握手的礼仪规范,则更是不可不知、不用。

一、相互介绍

介绍,一般指的是在人际交往中为使交往对象双方彼此有所了解而进行的说明。在人际交往中,互不相识者之间唯有通过介绍才能够彼此认识,进而建立联系。所以,介绍往往被视为人际沟通的出发点。

按照被介绍者的不同,介绍通常分为介绍自己、介绍他人和介绍集体等基本类型。在具体操作上,它们各自又有一些不同的规范。

1.介绍自己

介绍自己,亦称自我介绍。它指的是自己把自己介绍给他人,以便使对方认识自己。主动向别人介绍自己,称做主动性的自我介绍;应邀而向别人介绍自己,则称做被动型的自我介绍。不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自我介绍,均应兼顾下述四个具体要点。

第一,掌握时机。

尽量在有必要时再向别人介绍自己。不仅如此,介绍自己还应选择适当的时机。注意这一点,才会使自我介绍引起他人的重视,并被对方记牢。一般来讲,干扰较少的时机、对方有兴趣的时机、初次见面的时机等,都适合进行自我介绍。

第二,简明扼要。

介绍自己,犹如开启人际交往的一扇大门。届时简明扼要即可,漫无边际地信口开河、长篇大论,不但毫无必要,而且往往还会给人以华而不实的印象。因此,在进行自我介绍时,必须以简短为佳,在时间上虽好别超过一分钟。

第三,内容有别。

介绍自己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内容上有所区别。就具体内容而论,介绍自己可以分成下述三种形式。

其一,应酬式。即只介绍自己的姓名。

其二,交流式。即除了介绍自己的姓名之外,还需同时介绍自己所在的具体学校、具体年纪或班级,其目的,是要使他人对自己的基本情况有初步了解。

其三,答问式。即针对交往对象所提出的具体问题,来选择自我介绍的基本内容。届时有问有答,并且重在答其所问。

上述三种自我介绍,各有其使用的具体场合。应酬式自我介绍,适用于面对泛泛之交;交流式自我介绍,适用于面对意欲结交之人;答问式自我介绍,则主要适用于在自我介绍时兼以答复他人的询问。

第四,诚实无欺。

进行自我介绍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并要在具体内容上诚实无欺。具体涉及个人的情况,尤其是需要进行自我评价时,既不必过度谦虚,不宜再三地贬低、否定自己,也不应该自吹自擂、夸大其词。介绍自己,既然主要是为了让别人了解自己,那么在具体内容上就应当力求其真实可信。

2.介绍他人

介绍他人,又叫做第三者介绍或替他人做介绍。它是指由介绍者作为第三者来为彼此所不相识的双方相互进行介绍。在人际交往中,高中生往往免不了要充当介绍者去替他人作介绍。介绍他人时,有如下四点应予注意。

第一,谁当介绍者。

在人际交往中,介绍他人时应由何人充当介绍者,通常有一定的讲究。在一般情况下,介绍他人时,介绍者应由拥有下列身份者担任:其一,与被介绍双方相识者。其二,社交聚会中的主人。其三,公务往来之中的专职接待人员。其四,在场之人中的地位最高者。其五,应被介绍人一方或双方要求者。若非必要,高中生并不一定非要勉为其难地充当介绍者。

第二,介绍的准备。

欲使介绍他人顺利地进行,介绍者事先应当有所准备。其中最重要的是牢记以下几点:其一,要了解被介绍双方之间是否认识,免得自己的好心好意变成多此一举。其二,要了解被介绍双方是否希望相互认识,当一方或双方无此愿望时,则大可不必强人所难。其三,要了解介绍他人的具体时机是否合适,如果时机选择不好,则介绍的效果不会太好。

第三,介绍的顺序。

介绍两人相识时,总有其中哪一方孰先孰后的先后顺序问题。一般的规则,是讲究“尊者居后”。其具体含义是:介绍双方时,应首先介绍位低者,然后再介绍位高者,以便使位高者首先了解位低者的情况,即令位高者拥有“优先知情权”。

具体而言,介绍长辈与晚辈时,应当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介绍老师与学生时,应当先介绍学生,后介绍老师;介绍女生与男生时,应当先介绍男生,后介绍女生;介绍已婚者与未婚者时,应当先介绍未婚者,后介绍已婚者;介绍职务高者与职务低者时,应当先介绍职务低者,后介绍职务高者;介绍客人与主人时,则应当先介绍主人,后介绍客人。

第四,介绍的内容。

介绍他人相识时,介绍的具体内容通常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斟酌与组合。介绍他人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种组合的形式。

其一,间接式。即只提及双方的姓名或者姓氏,其他内容则留待被介绍者自己接下来酌情进行自我介绍。

其二,标准式。即将双方的单位、职务、专业与姓名一并道来,它适用于较为正式的场合。

其三,引见式。即当一方认识另一方,而不被对方所认识时,由介绍者将前者引见给后者。至于后者的情况,则可略表或者不谈。

其四,强调式。即为了加深被介绍双方之间的相互印象,而对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某一方面的情况着重加以特别的介绍。

3.介绍集体

介绍集体,乃是介绍他人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指的是由介绍者为两个集体之间,或者个人与集体之间所做的介绍。在某些正式场合,高中生可能会遇到介绍集体的情况。此时此刻,主要有以下两点应予以重视。

第一,介绍集体的类型。

介绍集体,通常亦有不同的类型。对不同类型的集体进行介绍时,在礼仪规范上通常有着不同的具体要求。一般来讲,介绍集体可以分为下列两大基本类型。

其一,“双向介绍”。为集体与集体进行介绍时,讲究“双向介绍”,即对双方的情况都要进行介绍。

其二,“单向介绍”。为个人与集体进行介绍时,讲究的是“单向介绍”,即只需要着重介绍个人的情况,而不必过多地介绍集体的情况。

第二,介绍集体的顺序。

介绍集体时,亦有其顺序上的尊卑先后之别。在一般情况下,介绍集体同样应当遵守“尊者居后”的规则。例如,替两个团体进行介绍时,通常应当首先介绍东道主一方,随后再介绍来访者一方。至于具体介绍的内容,则有下述两种方式。

其一,只作整体介绍。即只介绍各自集体的总体情况,而不具体涉及个人的情况。

其二,介绍个人情况。在介绍集体时,如果涉及个人情况,一般讲究“双方对等”的规则。即在遵守“尊者居后”的介绍规则的同时,对双方的个人情况均应予以介绍。在具体介绍各方的个人情况时,则应当由尊而卑地依次进行。

二、与人握手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无论哪个民族、何种风俗,见面时都要使用一定的见面礼,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握手。它是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增进友谊的重要方式。握手多用于见面时的致意和问候,同时也是对久别重逢或多日未见的友人相见或辞别的礼节。

1.握手的方式

与他人握手,有必要对其具体的方式加以掌握。只有采用正确的方式,才能使握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般来讲,与别人握手时,具体应当注意以下七点。

第一,起身站立。

见到他人时起身站立,通常含有对对方的恭敬之意。因此,在与别人握手时,均应起身站立,唯有女生在社交场合才可以有所例外。

第二,使用右手。

就具体方位来说,目前通常讲究“右高左低”。在握手时,人们对左右手的使用也是如此。与别人握手时,常规的方法是使用右手。用左手与别人握手,一般被认为是不礼貌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那样做。

第三,手位正确。

同别人握手时,手位应当力求正确无误。标准的做法是:握手的双方相互握住对方右手除拇指之外的其他四个手指。仅仅握住对方手指的指尖、握住对方的整个手掌或握对方的手腕,通常都是失当的做法。

第四,时间适中。

握手的具体时间既不宜过短,也不宜过长。握手的时间太短,好似敷衍对方;握手的时间过长,则会显得热情过度。在正常情况下,与他人握手的时间以控制在3秒钟左右为宜。

第五,力量适度。

应当谨记:握手时应注意其力度。用力过轻,会令人感到自己缺乏热忱;用力过重,则让人感觉似乎有挑衅之嫌。

第六,态度友善。

一般来讲,与别人握手时,均应目视对方双眼,并面含微笑。此刻若东张西望,或者面无表情,都会给人以不专心、不友善的感觉。

第七,稍事寒暄。

与别人握手时,通常需要同时与对方交谈片刻。其具体内容,要么是问候对方,要么是小叙家常。若届时始终一言不发,则会导致冷场。

2.握手的顺序

与他人握手时,双方伸手的先后顺序有着一定之规。最基本的讲究是:“尊者居前”。即双方握手时,应由其中的地位较高者首先伸出手来。届时地位较低者若首先伸出手来,则是失礼的表现。

具体而言,长辈与晚辈握手时,应由长辈率先伸手;老师与学生握手时,应由老师率先伸手;女生与男生握手时,应由女生率先伸手;已婚者与未婚者握手时,应由未婚者率先伸手;职务高者与职务低者握手时,则应由职务高者率先伸手。

当客人与主人握手时,情况则较为特殊。客人抵达时,通常应由主人率先伸手;而当客人告辞时,则应由客人率先伸手。前者是主人为了体现自己对客人的欢迎之意;后者则是客人为了请主人就此留步。

如果一个人需要与数人一一握手时,其合乎礼仪的顺序有二:其一,由尊而卑地依次进行。其二,由近而远地依次进行。前一种做法,适用于握手对象地位尊卑较为明显之时。后一种做法,则适用于握手对象地位的尊卑不甚明显或者难以区分之时。

3.握手的禁忌

在与别人握手时,高中生如欲使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现得彬彬有礼,就不宜触犯下述八种握手的禁忌。

第一,不宜戴着手套。

手套往往不洁,因此与人握手时宜首先摘下自己所戴的手套。只有成年女性在社交活动中才被允许带着薄纱手套与别人握手。

第二,不宜戴着墨镜。

戴着墨镜与别人打交道,通常被视为暗含与对方“拉开距离”之意。唯有眼部患病者或存在缺陷者,才可以那么做。

第三,不宜以手插兜。

与别人握手时,另外一只手不仅应当空着,而且还应当令其在身体的一侧自然垂放。若将其插入衣兜之内,则往往易于给人以过分随便之感。

第四,不宜掌心向下。

伸出手来与人相握时,假如掌心向下,通常会给人以居高临下之感。如果掌心向上,往往表示待人谦恭。如果掌心垂直于地面,则大都被视为待人平等。

第五,不宜滥用双手。

只有在亲朋故旧相见时,方可双手与对方相握。与初识之人握手时,尤其当对方为异性时,以双手与其相握显然是不合适的。

第六,不宜推拉抖动。

与别人握手时,其动作与幅度应当适度。既没有必要握着对方的手推过去、拉过来,也没有必要握着对方的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反复抖动不止。

第七,不宜跨着门槛。

与人在握手时,自己的身体一般应保持静态,并站立不动。不要一边与人握手,一边走动;尤其不要跨着门槛,一脚门内一脚门外地与别人握手。

第八,不宜争先恐后。

不论与一人握手,还是与多人握手,均应讲究先来后到、依次而行,届时不宜推推搡搡、不守秩序、争先恐后。

第二节 涉外礼仪

涉外礼仪,一般是指在长期的国际往来中所逐步形成的涉外人缘的行为规范,也就是人们参与国际交往所必须遵守的约定俗成的做法。在学习涉外礼仪时,其着重之点应为对以下涉外交往的基本规则的掌握。

一、求同存异

作为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求同存异”的含义是:参与国际交往时,必须求大同、存小异;必须善于寻找交往双方的共同之点,同时尽力回避其不同之点。

在国际交往中,人们往往会面临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同一件事情,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中往往存在着各不相同的处理方式。面对同一难题,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们通常会给出不同的答案。其实,这主要是人们的思维方式与风俗习惯不同使然,是多元文化使然,是因为世界具有多样性、文明具有多样性。

在国际交往中,在面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千差万别的风俗习惯时,应当坚持求同存异,并且遵守国际惯例。

一方面,要坚持求同存异。所谓存异,就是要发现差别、注意差别、承认差别、重视差别,明确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国际交往本身必然存在其差异性,对“中外有别”的观点不能一概予以否认。所谓求同,则是要求人们在其国际交往中善于回避差异,并寻求交往双方的共同点。

另一方面,则要遵守惯例。所谓惯例,在此是指有关国际交往的习惯性做法。在进行国际交往时,应当了解并认同有关国际交往的习惯性做法,而不是唯我独尊、自以为是、我行我素。

作为涉外礼仪的重要规则,“求同存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具体方面。

1.承认差异

在进行跨国交往时,必须正视中国与外国之间在风俗习惯方面所存在的众多差异。“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之说绝非戏言,而是一种真真切切的客观现实。这就要求人们在其跨国交往中,既要正视这种差异,更要对这种差异采取正确的对策。

第一,了解差异。

在国际交往中,习俗差异实际上只是一种统称,其具体内容往往非常丰富,不可一概而论。承认习俗差异,首先必须区分清楚--承认的是哪一种习俗差异,并且了解得越具体越好。

第二,重视差异。

众所周知,“礼出于俗,俗化为礼”。对各国、各民族的礼仪而言,其传统习俗都是它的重要来源之一。故此对跨国交往中所客观存在的种种习俗差异,应当予以重视。具体而言,以下三个要点必须予以重视:其一,心中要想到这种差异。其二,眼里要看到这种差异。其三,操作中要注意到这种差异。这样,在实际交往中,才能更好地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2.区别对待

礼仪也好,习俗也好,往往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有的礼仪与习俗为中国所特有;有的礼仪与习俗为外国所独具;有的礼仪与习俗则通行于国际社会。在国际交往中,应当如何确定礼仪与习俗的适用范围,并在其范围内遵守特定的礼仪与习俗呢?

从总体上讲,有以下三种可行方式。

第一,以我为主。

所谓“以我为主”,即在涉外交往中,基本上依旧采用本国的礼仪。尤其在由我方举办的正式活动中,一般都需要这么做。这一做法并非夜郎自大、盲目排外,而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尊严。

第二,兼顾他方。

所谓“兼顾他方”,即在涉外交往中基本采用本国礼仪的同时,适当地采用一些交往对象所在国现行的礼仪。尤为重要的,是需要对交往对象国的主要礼俗禁忌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尽量加以回避。显而易见,兼顾他方意在表示对对方的尊重,而绝非照抄照搬、崇洋媚外。

第三,遵守惯例。

所谓“遵守惯例”,即在涉外交往中,不仅要对交往对象所在国的礼仪与习俗有所了解和尊重,更要对国际上所通行的礼仪惯例认真地加以遵守。在涉外交往中,应用礼仪显然需要“遵守惯例”。唯有如此,才更易于人们取得共识、便于沟通、避免周折、良好互动。

二、不卑不亢

不卑不亢,是涉外礼仪的一项基本规则。它的要求是:每一个人在参与国际交往时,都必须意识到,自己在外国人的眼里,代表着自己的国家,代表着自己的民族,代表着自己所在的集体。因此,其言行理当从容得体、堂堂正正。在外国人面前,既不应该表现得畏惧自卑、低三下四,也不应该表现得自大狂傲、放肆嚣张。在国际交往中,坚持“不卑不亢”的规则是每一名高中生都应给予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

在国际交往中,要求每一名涉外人员都要表现得不卑不亢,主要是因为这是事关国格、人格的大是大非的重要问题。每一个中国人在外国人面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实际上都会被对方与中国、中华民族的形象联系在一起。

在国际交往中要真正做到不卑不亢,不仅在思想上要正本清源、端正态度,还要在实际操作中付诸实践。具体而言,一定要对“不卑”与“不亢”二者同时予以坚持,防止过犹不及,以一种倾向掩盖另外一种倾向。

1.努力做到“不卑”

要在虚心向外国学习长处、尊重外国风俗习惯的同时,坚决反对所谓“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这种自卑自贱的思想。在国际交往中,要以自尊、自重、自爱和自信为基础,表现得堂堂正正、豁达开朗、落落大方。一定要在外国人面前,表现得既谨慎,但又不拘谨;既主动,但又不盲动;既注意严格自律,但又不是手足无措。

平时,对外国所取得的成就,没有必要视若不见,或加以贬低;但也不必自叹不如、自惭形秽,由此而认为外国的一切都比自己做得好。总而言之,不应该在外国人面前卑躬屈膝,直不起自己的腰来。

2.坚持做到“不亢”

要坚持自立自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外国人面前体现出“中华民族站立起来了”的精神风貌。与此同时,还要在国际交往中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既不可妄自菲薄,也不应高傲自大、盛气凌人、孤芳自赏、目空一切,动辄认定目前外国的一切中国都“古已有之”。切不可对交往对象颐指气使、冷漠无情。

与外国人打交道时,务必要在自己坚持开拓进取的同时,虚心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经验和有益的文化,积极吸取、借鉴世界文明的一切成果,博采天下之长,弥补自己之短。

需要强调的是,在国际交往中,应当对任何交往对象一视同仁、一律平等,并给予其同等的尊重与善意。不要对大国小国、强国弱国、富国穷国亲疏有别,或是对大人物和普通人厚薄不一。

三、入乡随俗

“入乡随俗”,是涉外礼仪的基本规则之一。它的含义是:在国际交往之中,要真正地做到尊重交往对象,首先就必须尊重对方所独有的风俗习惯。在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学习、参观、访问、旅游的时候,尤其要对当地所特有的风俗习惯,加以认真的了解和尊重。做不到这一点,对交往对象的尊重、友善和敬意,就好似敷衍了事,无从谈起。

1.“入乡随俗”的原因

在国际交往中,之所以必须认真遵守“入乡随俗”规则,主要是出自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客观的原因。

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在其发展的具体进程中,形成了其各自独特的宗教、语言、文化、风俗和习惯,并且在彼此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风俗各异的局面,是不以人的客观意志为转移的,也是世间任何人都难以强求统一的。

举例而言,在用餐之时,东亚国家的人多使用筷子,欧美国家的人爱用刀叉,还有一些国家的人则直接以手取食,等等。各种做法都有其历史渊源和文化内涵,并无高低优劣之分。

再如,就肉食禁忌而论,有些民族忌食猪肉,有些民族忌食牛肉,有些民族忌食羊肉,有些民族忌食狗肉,有些民族忌食禽肉,有些民族忌食鱼肉。此外,还有某些民族则禁食一切肉类。他们的具体讲究不同,做法自然各异。

第二,主观的原因。

必须认识到:在人际交往中,尊重交往对象,首先就应当表现为尊重其独特的风俗习惯。在国际交往中,如果注意尊重外国友人的特有风俗习惯,往往更容易增进中外双方之间的理解和沟通,有助于更好地、恰如其分地向外国友人表达我方的亲善友好之意。简而言之,注意“入乡随俗”,是促进中外双方人士彼此之间相互理解与沟通的一条最佳途径。

在国际交往中,如果对交往对象所特有的风俗习惯了解不够,往往就会在无意之中做出一些被对方视为“伤风败俗”的事情来。

例如,在大部分欧美国家,鲜花都被当做最有情趣的礼品之一。但是,并非所有品种的鲜花都能享受这一“待遇”。在国内备受青睐,甚至被许多城市选为市花的菊花,在不少欧美国家里都是不允许在平时赠送与人的。因为,菊花在欧美文化中是常用于丧葬仪式的“葬礼之花”。

2.“入乡随俗”的要求

要真正做到“入乡随俗”,不仅要将这一规则牢记于心,更要贯彻好以下两个具体要求。

第一,必须充分地了解与交往对象相关的习俗。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早就有“入国而问禁,入乡而问宿,入门而问讳”之说。充分了解与交往对象相关的习俗,本是“知彼知己”的应有之义。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入乡随俗”就根本无从谈起。

例如,准备前往德国参观、学习,要同德国人直接打交道,就应当对德国人在衣食住行、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各个方面所特有的讲究与禁忌,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这样一来,在与德国人接触往来时,就会胸有成竹,落落大方,表现自如。至少,也不大容易惹麻烦或者出洋相。

第二,必须无条件地对交往对象所特有的习俗加以尊重。

在国际交往中,对于其他国家所特有的习俗,没有必要照抄照搬、全盘引进、生吞活剥。对于本国的传统习俗,则要发扬光大。这一切,与“入乡随俗”的规则并不矛盾。然而对别国所特有的习俗,是不能少见多怪、妄加非议的。如若以我画线、以我为尊、厚此薄彼,则更有害。正确的态度,应当是无条件地、认真地对其予以尊重。

例如,与阿拉伯人打交道时,就必须对其忌食猪肉、忌食动物血液、忌酒、忌用左手与人接触、忌送雕塑玩偶,以及对方在“斋月”期间内白昼禁止饮食的习俗,认真地表示尊重,否则就可能会冒犯对方。

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当自己身为东道主时,通常讲究“主随客便”;而当自己充当客人时,则又必须“客随主便”。在本质上讲,这两种做法都是对“入乡随俗”原则的具体贯彻落实。

四、热情有度

“热情有度”,是涉外礼仪的基本规则之一。它的含义是:在参与国际交往,直接同外国人打交道时,不仅待人接物要热情友好,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待人热情友好的具体分寸。否则就会事与愿违,过犹不及。

在待人接物热情友好的同时,更需要把握好具体的分寸,在此指的实际上是“热情有度”中的“度”。关于这个“度”,最精确的解释,就是要大家在对待外国友人热情友好的时候,还要切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必须以不影响对方、不妨碍对方、不给对方增添麻烦、不令对方感到不快、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为限。与外国人进行交往应酬时,如若不注意恪守这个“度”,而是一相情愿地过“度”热情,处处“越位”,必然就会引起外国人的反感或者不快。

具体而言,中国人在其国际往中要遵守好“热情有度”这一基本原则,关键是要掌握好下列四个方面的具体的“度”。

1.关心有度

所谓关心有度,即不宜对外国友人表现得过于关心,不要让对方觉得我方人员碍手碍脚,管得过宽。

多少年来,中国人在相互之间一向倡导“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重”。可是在国外,人们却大多强调的是个性独立、自强自爱、绝对自由,反对他人对自己的过分关心。因此,切不可随意运用中国人所习惯的关心、规劝,不分对象地以之去对待外国人。人家大都不会为此而领情,搞不好还会嫌我方人员多管闲事。

例如,当一个中国人向外国朋友建议:“今天天气这么冷,你为什么不多穿上几件衣服呢?”他不但不见得会感激此人的关心,反而可能认为这个人是在干涉他的个人自由。因为在他们看来,这纯粹是他们个人的选择问题。

万不得已非得那么做时,应当尽量使用委婉一些的语气,并且要采用商量、建议的方式,最好不要采用祈使句,免得对方听起来有“下命令”之嫌。要是以“如果我是你,我今天一定会多穿几件衣服”这一表达方式,来取代意思基本上相同的“你为什么不多穿上几件衣服”,或者“你应该多穿上几件衣服”,听起来就更易于被外国人接受。

2.批评有度

批评有度,即在一般情况下,对待外国友人的所作所为,只要其未触犯我国法律,不有悖伦理道德,没有侮辱我方的国格、人格,尚未危及他的人身安全,那么通常就没有必要去评判其是非对错,尤其是不宜当面对对方进行批评指正,或是加以干预。

中国人相交,彼此之间讲究待人以诚。遇上亲朋好友做了不太恰当之事,往往提倡犯言直谏,勇做诤友,及时对其不留情面地批评指正。但在国际交往中,这一做法却是绝对行不通的。在国际交往中,往往更讲究“君子不言他人之非”。

这是因为,一方面,外国人讲究的是独善其身,反对别人多管闲事。他们认定:除去法律明文禁止做的事情之外,其他任何事情自己都有权利去做,别人对此是无权干涉的。另一方面,由于中外文化、习俗本身多有差异,交往双方在日常生活之中的许多方面,是非曲直的标准未必一致,有时甚至大相径庭。国内许多司空见惯之事,到了国外却并不尽然。因此,以自己的见解去强加于人,显然是不适当的。

3.距离有度

距离有度,即与外国人进行交往应酬时,应当视双方关系的不同,而与对方保持与双方关系相适应的适度的空间距离。

中国的人多,因此一般人在人际交往中,对交往双方的空间距离不大讲究。有时为了表示亲近,有的中国人还喜欢有意靠近交往对象一些。可是,在国际交往中,人们却对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倍加关注。与外国人打交道时,与对方相距过近,会使对方产生“侵犯”之感;而与对方相距过远,则又会使对方感觉到冷遇。

根据惯例,在国际交往中,人与人之间的正常距离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种,它们各自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第一,私人距离。

其具体距离在0.5米之内。它仅适用于家人、恋人与至交。因此,有人称其为“亲密距离”。

第二,交际距离。

其具体距离大于0.5米,小于1.5米。它适用于一般性的交际应酬,故亦称“常规距离”。

第三,礼仪距离。

其具体距离大于1.5米,小于3米。它适用于会议、演讲、庆典、仪式以及接见,意在向交往对象表示敬意,所以又称“敬人距离”。

第四,公共距离。

其具体距离在3米开外,适用于在公共场所同陌生人相处。它也被叫做“有距离的距离”。

4.举止有度

举止有度,即与外国人相处之际,务必要对自己的举止动作多多检点,切勿因为自己举止动作过分随意,从而引起误会,或是失敬于人。

要在国际交往中真正做到“举止有度”,最重要的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不要随便采用某些意在显示热情的动作。

在国内,朋友相见时,彼此拍拍肩膀;长辈遇见孩子时,抚摸一下对方的头顶或脸蛋;两名同性的人在街上携手而行,等等,都是常见的亲热之举。可是,外国人却往往不能接受这些做法。

第二,不要采用不文明、不礼貌的动作。

有些动作,例如,当众挖鼻孔、抓痒痒、脱鞋子、抠脚丫、随意躺卧,或是在与人交谈时用手指对对方指指点点,高跷着“二郎腿”乱晃乱抖不止,早已被世人公认为是既不文明也不礼貌的。在外国友人面前,此举自然更是应当被禁止。

五、不必过谦

“不必过谦”规则的基本含义是:在国际交往中涉及自我评价时,虽然不应该自吹自擂、自我标榜,一味地抬高自己,但是也绝对没有必要妄自菲薄、自我贬低、自轻自贱,过度地对外国人进行谦虚、客套。如果确有必要,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要敢于并且善于对自己进行正面的评价或肯定。

1.不必过谦的原因

在国际交往之中,之所以要求中国人了解并遵守“不必过谦”的规则,主要是因为这么做至少有下列四个方面的长处。

第一,这样做,会使人感到自己为人诚实。

要是过分地自谦、客套,弄不好就会给人以虚伪、做作的感觉。肯定自己,实际上对自己也是一种尊重。

第二,这样做,会使人感到自己充满自信。

不敢正面评价自己的人,通常会使人对其产生缺乏自信的印象。必须承认,自信也是现代人的一种风度。

第三,这样做,会使人感到自己光明正大。

如果不跟对方见外,不把交往对象视为外人,而是真正接纳对方、坦诚相见的话,显然就应该这样做。

第四,这样做,是国际交往中通行的一种做法。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样做就是在以实际行动遵守国际惯例。

2.不必过谦的要求

考虑到中国人的习惯做法,在国际交往中,特别是在面临如下情况时,务必要将“不必过谦”原则付诸行动。要敢于并且善于充分地从正面肯定自己,而切勿随意过分地否定自己、贬低自己。

第一,当外国友人赞美自己的相貌、衣饰、手艺时,一定还要记住落落大方地道一声:“谢谢!”

这么做,既表现了自己的自信和见识,也是为了接纳对方。此时此刻,没有必要因此而羞羞答答,也不必假客气,说什么“哪里,哪里!”

第二,当外国友人称道自己的工作、技术或服务时,同样需要大大方方地予以认可。

千万不要小里小气,一再极力对此做出不必要的否认。此时此刻的自我否定,往往有可能被外方人士当真。

第三,在国际交往中,当需要进行自我介绍,或者对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服务、能力、特长进行介绍时,要敢于并且善于实话实说。

届时,对自己确实存在的长处,要正面说明,并勇于认可。不要坐等对方找上门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对于学生而言,如果不敢肯定自己,不会宣传自己,往往会在国外求学过程中错失良机。

第四,当同外国友人进行交际时,一旦涉及自己正在忙什么、干什么的时候,要如实地、具体地说明自己正在努力学习或认真工作。

无论如何都不要脱口而出,说自己是“瞎忙”、“混日子”、“什么正经事都没干”。如果这样回答,倒真有可能被对方看做是不务正业之人。

第五,当自己身为东道主,设宴款待外国友人之时,应当在介绍席上菜肴的过程中,有意识地说明“这是本地最有特色的菜”,“这是这家菜馆烧得最拿手的菜”,或是“这是我们为你特意精心准备的菜”。

只有如此,才会令对方感受到我方的重视。千万不要一面准备了丰盛的菜肴,一面却又过度地对其加以贬低,说什么“没准备什么好菜”,“这些菜都烧得不好”,“实在不成敬意,请凑合着吃吧”。外国人对此类说法大都难解其意。听了这种谦词,他们往往会因此而不领主人的情,甚至还会误以为主人对自己非常很不够意思。

第六,当有必要向外国友人赠送礼品时,既要说明其寓意、特点与用途,也要说明它是为对方所精心选择或认真准备的。

务必不要画蛇添足地说“这件礼品不像样子”,“实在拿不出手”,“没来得及认真挑选”,“这是自家用不了的”。此类过谦的说法,无疑会大大地降低礼品在对方心中的重要性。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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