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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夜市

“不是要去南昌么?怎么坐这个车?”

张岚瞅了一眼驾驶台前面的牌子,疑惑道。

“火车没有直达的,只能先到南昌,再转去信州的车。”

张岚点了点头,说了句原来如此,走到后排坐下。

林海坐到她旁边,接过一个全家桶打开:“到了信州,再去博士。”

“到了博士呢?”

“没了,就到博士……然后就该回……”

林海的嘴里塞满了炸鸡,干脆不再说话。

等到出城上了高速,车上的售票员才过来,收了票钱。天黑得很快,刚才还是夕阳无限好,这会儿已经万家灯火。

林海吃饱喝足,靠在座椅上打起盹儿来。

张岚无聊地查着手机地图。

以现在的行驶速度,到信州市至少也得晚上九点了。这个时间不可能还有班车。想要去玉山县,只能打出租,或者住上一夜,坐明天早上七点钟的头班车。

在车上听乘客跟售票员闲谈,得知信州的夜市相当繁华,而且离汽车站不到一公里。

等到这一段旅程结束,他们就在车站附近登记好连着号的两个房间,打算明天再走。

林海上去睡觉。

张岚初来乍到,很是新奇,加之身上的衣服因为翻山越岭,脏的有些不成样子,便独自出去逛逛。

全国各地夜市尽管各具特色,但是有一个的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廉价。张岚选了套品质还算可以的休闲风格的套装,又到一处摆在水泥台阶的地摊前,挑来挑去也没看到有正规的品牌,只好凑合着买了部三无充电宝。

钱货两清,她正要往回走,大街中央突然乱了起来。

“抓小偷!”

一个尖细女声喊道。

乱象很快向着张岚的方向蔓延过来,只见一个二十岁上下的短发女生,麻利的分开熙熙攘攘的人群,灵巧得跟小猫似的,连跑带跳。

“抓住那个女的……她就是小偷!”

一个男人的声音喊着,他离所谓的“小偷”只有两三米的距离。看他笨拙的样子,这个距离恐怕会越拉越长。

好在这一喊,前面的人群中呼啦一下子堵了过来。其中一个人高马大的中年人,一把抓住短发女生的后领,把她提溜到众人跟前。

四面八方的人流很快汇集过来,以这名短发女生为中心,围合成一个圆圈。

脚下这段路登时被围得水泄不通,张岚虽然对看热闹的兴趣并不大,可是现在也挤不出去。

“放开我!你这杀千刀的!关你什么事……”

短发女生两手挥舞着,嘴里不停地叫骂。

“就是她!就是她偷了我的钱!”

刚才喊“抓小偷”的女子也赶到了圆圈里面,和追小偷的那个男人一起。

“胡说八道!本宫只是从你身边路过而已,怎么就偷了你的钱了?你不要血口喷人!”

短发女生干脆也不在挣扎,拍了拍衣服,理直气壮的说。

“都被我看到了,还说不是你!要不是看你是个女的……”

女人气急败坏的拿出钱包,把里面的大钱小钱又点了一遍。便翻开手机报警。

男的走过去,跟那中年大汉道谢。他抓住女生的手腕,要从她身上搜查失窃物品。

“非礼啦!”女生大声呼喊:“咸猪手!臭流氓!这个男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一路上都在瞟人家小姑娘。手脚也不老实,从他身边过去的美女,没有不被他‘不小心’碰到的,大家千万不要被他骗了……”

丢钱的女人刚刚按了号码,还没有拨出去。听她这么一说,干脆放下了手机,走到跟前,对着那男的甩手就是一嘴巴子。

男的脸上立马出现了五指印:“老婆,你不要听这小偷胡说,我真的是不小心碰到别人的……”

围观群众见如此热闹,一个个喜不自胜。一边拿起手机拍照或录像,一边议论纷纷。

女的亲自动手,从短发女生的裤兜里,掏出三张百元面额的钞票。

“还说没偷钱,这是什么!”

女人把钞票举过头顶示众。

“那是本宫的钱!臭不要脸,想钱想疯了吧,当众抢劫啊你!乖乖的给本宫放回去,不然别怪本宫……”

“大家看看,这到底是谁的钱。”

女的从包里取出一张单据:“这是我刚从银行取出来的,冠字号码一个不差,不是我的钱,又能是谁的钱?”

有几个人挤到女子跟前,核对了一下,啧啧的点着头,对着小偷指指点点。

“你们……你们欺负人……”

短发女生哇哇的哭出来:“我出来旅游,想不到钱包行李全丢了。没钱吃饭,没钱回家。我只是想要借点路费,又怕失主丢了证件着急,所以没有把钱包都拿走,这才留下了把柄的,你们居然就这么对我!我不要去警察局,我不要当小偷,与其后半辈子抬不起头,不如死了算了……”

短发女生控诉着,猛一下挣开抓着自己后颈的手。她狂奔两步,咕咚一声,脑袋撞到路灯柱子上,登时血流如注,人也倒在地上。

周围看热闹的见事情闹大,呼啦一下子散去。失主夫妻也目瞪口呆,不过既然钱找回来了,其他司法惩戒之类的也就顾不得了。两人对看一眼,拔腿远去。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夜市又恢复如常。本来逛夜市的人就是吃了饭没事干,出来休闲娱乐的。热闹都喜欢瞧,节外生枝没人想。何况都是跟自己完全无关的人和事,没必要为这惹上麻烦。

几个醉醺醺的小青年从酒吧出来,其中一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杀马特见到街头趴着女孩子,一脸的得意。走过去想要把她抱起来,但是当看到女生额角的鲜血,立马触电似的跳起来,忙不迭的逃离现场。

夜市已经过了它的鼎盛时期,街上的人有些已经开始准备回家。很少再有人注意地上趴着的这个女生,偶尔看到,也快步走开。

张岚也不想横生枝节,可是看到了却无动于衷,又怕自己日后会于心不安。

何况这女生不过是偷了三百块钱而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不过就是批评教育,行政拘留几天。

就这么躺在大街上没人管,未免有点太过分了。

先送医院再说,至于医药费,让医院管她家里人要去。

张岚拿出手机,觉得应该先去查看一下女生的伤势,也好医生有备而来。她刚刚近前,女生突然一跃而起,抬手抹去头上的“血迹”。

“跟本宫斗,你们都还嫩着呢!”

女生扬了扬头发,潇洒的一转身,差点撞到张岚身上。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女生低头拍打着身上的尘土。

张岚没想到事情居然是这个样子,亏自己刚才还为她担心。原来是苦肉计,还是自导,自演,自带化妆的。准备的这么充分,这女生一定是惯偷无疑了。

这年头做什么都不容易不假,可总不会到了就连做扒手,也得上戏北影毕业吧?

“不看什么,你没事就好。你这么年轻,以后别再偷了,怪吓人的。找个正经工作……”

女生鼻子里哼了一声:“站着说话不腰疼,有正经工作,谁还干这个!”

“那……你自己保重。”

张岚一时语塞,转身回宾馆去。

不管这女生是出于好吃懒做,还是情非得已,做小偷都是违法的。张岚宁愿相信,她只是一时误入歧途。

“喂,你别走。”

女生揉了揉肚子,小跑几步追过来,下巴一扬,指了指张岚手里的购物袋:“你手上拿的什么?”

“衣服啊。”

张岚随口回答。

女生不依不饶,追问:“那一个呢?那个小的。”

“充电宝。怎么了?”

张岚有些不耐烦,自己手里拿的什么东西,跟她有关系么?

“你就不会买点吃的吗?”

女生看着路边的各种小吃,佯哭了两声,咽了咽口水。

张岚摇了摇头,表示爱莫能助。往前走了两步,一想到女生楚楚可怜的样子,又有些于心不忍。她掏出钱包翻了翻,抽出一张十块钱的纸币,转身叫住那个女生。

“喂,今天就不要再去偷了。祖师爷东方朔也要下班的,这个时间没人保佑你了。”

张岚伸手把钱递过去,女生却被人吓到似的,一下子愣住了。

“拿去啊,不会要你还的。”

张岚把购物袋套到手臂上,拉起女生的手,把钱塞到她手心里。

此时女生也回过神来,把钞票往张岚手里一推,说:“既然你这么想做好事,本宫今天成全你。你就请本宫吃饭好了,一般人可没有这个荣幸的。”

女生说着,拉起张岚就走,直走到夜市边缘处的一个沙县小吃。

“就这里吧。”

这处地段,无论街上还是店里,行人还是食客,都有些稀稀落落的,女生却很满意。进去点了几样现成的小吃,也顾不上客气,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一算账,虽然远远超过了十块,却倒也没真正花费多少。再说,有些人在有些城市,十块钱也的确吃不饱。

“一个破钱包,还放进怀兜。”

女生大大咧咧的剔着牙,一个脚乱晃着,满不在乎的看着张岚买单。

“防盗。”

张岚没脾气的说,从座子上拿了自己的东西,大步离开。

宾馆十来分钟就到,张岚回身关好玻璃门,却看到女生就在身后七八米的地方——她竟然一路跟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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