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前202~220)是继秦朝而出现的统一王朝,包括西汉和东汉(也称前汉和后汉),分别建都于长安和洛(雒)阳。在两汉之际,还有王莽、刘玄两个短暂的统治时期。
汉高祖刘邦建立的西汉王朝,各种制度基本上沿袭秦朝而有所增益,但在施政方面则以秦朝速亡为鉴,力求在稳定中求发展。文景之治以后出现的汉武帝刘彻,以其雄才大略巩固并发展了秦始皇创立的统一事业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他统治的半个世纪,是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武帝以后,西汉经济继续有所上升,但国力逐渐衰落,社会矛盾激化。王莽代汉未能缓和矛盾,终于爆发赤眉、绿林起义。
汉光武帝刘秀鉴于西汉以篡夺而亡,企图进一步加强专制皇权,剥夺相权。但是世袭的皇位制度不能保证每代皇帝都有能力实现皇权。封建田庄经济的发展,豪强地主势力的扩张,滋长着分裂因素。外戚、宦官贪立并挟持幼帝,互相执政,使皇权旁落,矛盾重重,统治日趋腐朽。遍及许多州郡的黄巾起义瓦解了东汉王朝。公元189年东汉政权被权臣逼迫,迁离洛阳,从此至公元220年,东汉正朔虽存,但历史已进入三国时期。
削弱王国势力
汉初七十年的历史,是社会经济从凋敝走向恢复和发展的历史,也是中央集权逐步战胜地方割据的历史。
西汉初年,六国旧贵族如齐之田氏,楚之昭、屈、景氏和怀氏以及燕、赵、韩、魏之后,仍然是强大的地方势力。汉高祖把这些旧贵族以及其他“豪杰名家”十余万口,迁到长安附近。这次迁徙的规模很大,据说使得关东“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六国旧贵族和豪杰的分裂活动被控制了。
西汉社会中还有另一种割据势力,这就是汉高祖在战争年代为了合力击楚而分封的诸侯王。汉五年(前202),功臣为王者七人,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韩王信、赵王张敖、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史称异姓诸侯王。异姓诸侯王据有关东的广大区域,大体相当于六国故地。他们拥兵自重,各据一方,是统一的隐患,是中央集权的严重障碍。汉高祖采取了断然手段,来消灭异姓诸王。他首先消灭燕王臧茶,立卢绾为燕王。从六年到十二年,又接连消灭楚、韩、赵、梁、淮南和燕等六王。只有长沙王由于其封国僻远,又处在汉与南越的中间地带,可以起缓冲的作用,所以直到文帝时才以无后而国除。
这时,汉高祖既没有直接控制全国的力量,又认为秦朝不分封子弟招致速亡,所以在异姓王的旧地陆续分封自己的子弟为王,用以藩屏汉室,史称同姓诸侯王。当时同姓王国有九,封地犬牙相制,每个王国都无法独树旗帜,对抗朝廷,西汉统治看起来非常牢固。汉高祖还与群臣共誓,“非刘姓不王”。大的王国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如齐国辖地六郡七十三县,代、吴两国各三郡五十三县,楚国三郡三十六县。与此同时,中央直辖土地不过十五郡,大体相当于战国后期的秦国,其中还夹杂了不少列侯封国和公主“汤沐邑”。这种局面,依旧是干弱枝强。为了控制诸侯王国,汉政府规定中央派太傅辅王,派丞相统王国众事,并重申无皇帝虎符不得发兵。但是王国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官吏,自征租赋,自铸货币,自集军队,实际上仍然处于半独立状态。
吕后统治时期,大封诸吕为王、侯。吕后死,刘氏诸王与西汉大臣合力消灭了诸吕的势力,迎立代王刘恒为帝,是为文帝。文帝时期同姓王的势力更加发展。贾谊在《治安策》中认为当时形势是中央弱而王国强,像肿病患者一样,肢体和指头不能屈伸。他说,天子的近属有的并无封地以为藩屏,而天子的疏属有的却拥有足以逼迫天子的实力。他认为,要使天下治安,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众建诸侯而少其力”,诸侯国小力弱,不易产生邪心,天子也便于控制。这样,天子治理天下,就能够指挥如意,像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贾谊的建议,在当时没有被采纳,但是贾谊死后四年,即文帝十六年(前164),文帝分齐国之地为六国,分淮南国之地为三国,实际上就是贾谊“众建诸侯”之议的实现。
继贾谊之后,晁错屡次向文帝建议削夺诸王的封土。景帝时,吴国跋扈,晁错又上《削藩策》。他说诸王“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景帝三年,用晁错之策,削赵王常山郡,削胶西王六县,以次削夺,将及吴国。景帝三年(前154)吴王濞就联络楚、赵、胶西、胶东、淄川、济南等六国,发动了波及整个东方地区的叛乱,史称“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是地方割据和中央集权之间矛盾的爆发。叛乱初起,汉景帝刘启诛晁错以谢吴王,但吴王并不息兵。由于梁国的坚守和汉将周亚夫所率汉军的进击,叛乱在三个月内就被平定了。七国之乱平定以后,景帝巩固削藩成果,损黜王国官制及其职权,降低诸侯王权力,规定诸侯王不再治民。从此诸侯王强大难制的局面大为缓和,中央集权走向巩固,国家统一显著加强了。
对匈奴的和亲和对南越的安抚
秦汉之际,匈奴越过河套,向南进入蒙恬所取“河南地”。汉初,与匈奴大体上相持于今兰州、固原、横山、榆林、托克托一线的边塞。
汉高祖消灭异姓诸王的过程中,其封国邻接匈奴的诸王有的投降匈奴,有的勾结匈奴内侵。高祖于七年(前200)进击投降匈奴的韩王信时,曾被匈奴围困在白登(今山西大同东北)。以后,匈奴常常寇边,掳掠人畜。娄敬向汉高祖建议与匈奴结“和亲”,劝高祖以嫡长公主嫁给匈奴冒顿单于,厚备奁资,每年馈赠絮缯酒食等礼物,以缓和匈奴的侵扰。娄敬说,冒顿单于在世,是汉家的女婿死后儿子做单于,是汉家的外孙,外孙自然不敢与外祖分庭抗礼。高祖用娄敬之议,取“家人子”为公主,与匈奴结和亲,并开放汉与匈奴之间的关市。
文景时期,继续与匈奴和亲,厚予馈赠,但是匈奴仍然不断侵犯边境,每次入塞,都要抢走人畜,毁坏庄稼。文帝十四年(前166)匈奴南下,游骑迫近长安。为了抵抗匈奴的侵扰,文帝用晁错之议,募民迁徙塞下,垦田筑城,加强边防。晁错所倡入粟边塞者得以拜爵的办法,正是在匈奴威胁严重的时候提出来的。
南越之地本是秦朝的郡县,越、汉杂居。秦末,秦龙川令赵佗行南海尉事,占据岭南,绝道聚兵自守,自立为南越王。赵佗依靠汉越地主贵族,采用秦和汉初的政治制度,进行统治。他治理南越很有条理,秦时由中原谪徙岭南的居民,在战乱中得以少受损害,而越人各部彼此攻击的习俗,也大有改变,在一定的时期内起了保境安民的作用。
高帝十一年(前196),派陆贾出使南越,册封赵佗为南越王,剖符通使,使他“和集百越”。赵佗接受了汉朝封号,愿为藩辅。吕后统治时期,严边防之禁,不许把铜、铁、农具和母畜运往南越。赵佗反对这项政策,一度自称南越武帝,与汉朝皇帝相抗衡。他还进攻长沙国,控制闽越、西瓯,使南越成为“东西万余里”的大国。吕后派周灶率军出征南越,军未逾岭而罢。汉初汉军使用过的两幅帛制长沙国南部地区地图,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这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地图。
文帝为了“休养生息”,尽量避免对南越用兵。他按照赵佗的要求,罢省边界戍军,并为赵佗修治真定(今河北正定东南)祖坟,给赵佗在故乡的兄弟以官职和赏赐。在这种情形下,陆贾再次出使南越,赵佗答应取消帝号,恢复藩属关系。
闽越贵族无诸和摇,率部众参加过反秦起义,以后又助汉灭楚。汉初,无诸受封为闽越王,都东冶(今福建福州)接受封为东海王(又称东瓯王),都东瓯(今浙江温州)。东瓯王、闽越王都参与了七国之乱,但景帝对他们没有追究。
汉武帝时期统一的巩固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汉武帝刘彻统治的五十余年(前140~前87),是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也是封建制度下中华民族的一个蓬勃发展时期。在经济繁荣、府库充溢的基础上,汉武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改革了一些制度,力图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以适应统一国家的需要。
进一步削弱王国势力 汉武帝时期,诸侯王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强大难制,但是有的王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威胁着西汉中央政权。元朔二年(前127),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诸侯王除了由嫡长子继承王位以外,可以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诏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西汉王朝不用黜陟的办法而使王国的辖地缩小。武帝以后,每一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诸侯王问题解决后,全国还有列侯百余。汉制每年八月,举行饮酎大典,诸侯王和列侯献“酎金”助祭。元鼎五年(前112),武帝以列侯酎金斤两成色不足为名,削夺一百零六个列侯的爵位。还有一些列侯因其他原因而陆续失爵。不过此后仍不断有功臣侯、恩泽侯之封,列侯的数量还是不少。
王莽代汉和改制
在农民战争迫在眉睫,西汉王朝摇摇欲坠,“再受命”说风靡一时的时候,王莽继诸叔之后出任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一年多。哀帝即位后,王莽失势。当丁、傅等外戚和其他达官贵人激烈反对限田之议时,太皇太后王氏(即原来的元帝王皇后)表示,愿意把王氏家族除冢茔以外的田地全部分给贫民。平帝时,王莽复任大司马,屡次损钱献地,收揽民心。在政治上,他一方面排除异己,穷治与平帝外家卫氏有关的吕宽之狱,连引不附王氏的郡国豪杰,死者以百数另一方面,他又极力树立党羽,笼络儒生,让他们支持自己夺取政权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各地上书颂扬王莽功德者,以及献祥瑞、呈符命者,络绎于途。这些人都力图证明汉祚已尽,王莽当为天子。
平帝死,孺子婴立,王莽继续辅政,称摄皇帝。汉宗室刘崇和东郡太守翟义相继起兵反对王莽,关中二十三县民十余万群起响应,一度震动长安,但都被压平了。居摄三年(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为帝,改国号曰新。为了解决西汉遗留的社会矛盾,王莽陆续颁布法令,附会《周礼》,托古改制。
始建国元年(公元9),王莽下诏,历数西汉社会兼并之弊,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问题和奴婢问题。诏令说到权势之家占田无数,而贫弱之人连立锥之地都没有又置奴婢市场,把奴婢同牛马关在一起,专断奴婢性命。针对这种情况,调令宣布:天下的土地,一律改称王田天下的奴婢,一律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男口不足八人而土地超过一井(九百亩)的人家,把多出的土地分给九族、邻里、乡党。无田者按一夫百亩的制度受田。有敢表示违抗者,流放四裔。
王莽颁布这个诏令的目的,不是也不可能是真正改变私人的封建土地所有权和奴婢的社会地位,而是冻结土地和奴婢的买卖,以图缓和土地兼并和农民奴隶化的过程。在此以后,地主官僚继续买卖土地和奴婢,以此获罪的不可胜数,因此他们强烈反对这个诏令。始建国四年,王莽不得不改变这个诏令,宣布王田皆得买卖犯买卖奴婢罪者也不处治。这样,王莽解决当前最主要的社会矛盾的尝试,很快就失败了。不过王莽所定王田、私属之制和山泽六筅之禁,名义上还存在,直到地皇三年(公元22),即王莽政权彻底崩溃前夕,才正式宣告废止。
始建国二年,王莽下诏实行五均六筅,企图以此节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者的猖獗活动,并且使封建国家获得经济利益。五均是在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大都市设立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每季的中月,司市师评定本地物价,叫做市平。物价高过市平,司市师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五谷布帛丝绵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师按本价收买。民因祭祀或丧葬需钱,可向钱府借贷,不取利息欲经营生计而缺乏本钱的,也可低利借贷。
六蔆是由国家掌握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等五项事业,不许私人经营同时控制名山大泽,向在名山大泽中采取众物的人课税。六蔆中除五均赊贷一项是平准法的新发展以外,其余五项都在汉武帝时实行过。王莽用来推行五均六蔆的多是一些大商贾,这也同武帝以贾人为盐铁官一样。但是武帝凭借强大的国家力量,能够基本上控制为国家服务的商人而王莽则没有这样的力量可以凭借,所以对这些人也无能为力。这些人乘传巡行,与郡县通同作弊,盘剥人民,损公肥私。所以王莽实行五均六蔆,同武帝实行同类措施相比,其结果也就各异了。
居摄二年,王莽加铸错刀、契刀、大钱等三种钱币,规定错刀一值五千,契刀一值五百,大钱一值五十,与原有的五铢钱共为四品,同时流通。始建国元年,王莽废错刀、契刀与五铢钱,另作小钱,与大钱一值五十者并行,并且颁令禁挟铜炭,以防盗铸。始建国二年,王莽改作金、银、龟、贝、钱、布,名曰宝货,凡五物(钱、布皆用铜,共为一物)、六名、二十八品。人民对王莽钱币毫无信任,都私用五铢钱,王莽又加严禁,人民反抗不已。王莽迫于民愤,暂废龟、贝等物,只行大、小钱,同时加重盗铸的禁令,一家铸钱,五家连坐,没人为奴婢。地皇元午,王莽又尽废旧币,改行货布、货泉二品。
货币不合理的变革,引起了经济混乱,加速了王莽财政的崩溃和人民的破产。他滥行五家连坐的盗铸法,实际上恢复了残酷的收孥相坐律。犯法的人没为官奴婢,铁索系颈,传诣钟官,以十万数。到达钟官以后,还要易其夫妇,以至愁苦而死者十之六七。这项法令增加了汉末以来奴隶问题的严重性,使人民受苦最深,人民的愤恨最大。
在政治制度方面,王莽也大事更张。他把中央和地方的官名、郡县名和行政区划,都大大加以改变。他还恢复五等爵,滥加封赏。官吏俸禄无着,就想方设法扰民。
王莽改制所引起的混乱愈来愈大。他为了挽回威信,拯救危亡,一面继续玩弄符命的把戏,一面发动对匈奴和对东北、西南边境各族的不义战争。沉重的赋役征发,战争的骚扰,残酷的刑法,使农民完全丧失了生路。据官吏报告,人民苦于法禁烦苛,手足无措尽力耕耘,不足以给贡税闭门自守,又受邻伍铸钱挟铜的株连。奸吏烦扰人民,人民无路可走,不得不起为“盗贼”。严重的天灾也不断袭击农村,米价高达五千钱、万钱一石,甚至黄金一斤只能易豆五升。这种情况更促使农民暴动风起云涌。西汉宗室旧臣反对王莽的斗争也不断发生,而且逐渐与农民的斗争发生联系。在西汉统治的穷途末路中登上历史舞台的王莽,不能解脱社会危机。更始元年(23),王莽政权终于在起义农民的打击下彻底崩溃。
封建专制体制的完备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封建专制体制的完备 西汉末年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交织的历史,使东汉统治者触目惊心。王莽代汉,赤眉、绿林起义,都是东汉统治者的严重教训,他们力图使这种历史不致重演。他们面对着豪强地主强大的势力,也力图加以控制,尽可能把它纳入东汉统治的轨道。在这种历史教训和现实要求交相作用之下,光武、明、章等帝都极力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备起来,以此加强统治。
东汉初年,功臣众多,封侯者百余人,其中功绩较大,在明帝时得以图像于云台的共二十八人。列侯封地大者六县,超过汉高祖刘邦对功臣侯的封赏。但是在政治上,汉光武帝刘秀则一反汉高祖以功臣任丞相执政的办法,不给功臣实权实职,剥夺他们的兵柄。功臣侯除了任边将的以外,多在京城以列侯奉朝请,只有邓禹、李通、贾复等少数人,得与公卿参议大政。对于外戚,光武帝在经济方面尽量优容,例如郭皇后家号为“琼厨金穴”。但是鉴于王莽以外戚篡汉,光武帝不让外戚干预政事,不给他们尊贵地位。马援功勋很大,但以身为外戚,甚至不得列入云台二十八将数中。汉明帝刘庄令外戚阴、邓等家互相纠察。梁松、窦穆虽尚公主,但是都由于请托郡县、干乱政事而受到屠戮。章帝后兄窦宪以贱价强买明帝女沁水公主园田,章帝甚至切责窦宪,还说“国家弃宪如孤雏腐鼠耳!”对于宗室诸王,光武帝申明旧制“阿附藩王之法”,不让他们蓄养羽翼。建武二十八年(52),光武帝命郡县收捕诸王宾客,牵连而死者以千数。明帝兄弟楚王英被告结交方士,作符瑞图书,楚王被迫自杀。永平十四年(71),明帝又穷治楚王之狱,被株连而致死徙的外戚、诸侯、豪强、官吏又以千计,系狱的还有数千人。
在中央政府中,号称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只是名义上的政府首脑,实际权力在中朝的尚书台。光武帝曾裁并其他许多中朝官职,所以尚书台更能集中事权。尚书台设千石的尚书令和六百石和尚书仆射,令、仆射以下有六曹尚书分掌庶政,每曹有丞、郎若干人。皇帝挑选亲信的三公或其他大臣“录尚书事”,实际上等于自己直接指挥尚书台,所以尚书台专权用事就是专制皇权的加强。宫内有些官职西汉时例由士人充任或者参用士人,这时专由宦官充任,以便皇帝直接掌握,随意指使。然而,皇权强固和相权微弱,在东汉后期王朝衰败的条件下,却导致外戚宦官挟主专权,这是东汉统治者始料所不及的。
在地方政权方面,光武帝裁并四百多县,这相当于西汉末年县、邑、道、侯国数的四分之一。吏职减去了十分之九,边塞的亭候吏卒也陆续罢省了。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减少开支。地方政权中重要的改革之一,是州的地位由监察区域逐渐变为具有郡以上一级地方政权性质的行政区域刺史则相应地变为具有统郡职能的长官。刺史举劾官吏,不再需要三公案验,即可黜免刺史有了固定治所,只需年终派计吏奏事,不复自诣京师。不过这是一个逐渐的变化,到东汉末年才算完成。另一个重要改革,是光武帝废除内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并其职于太守取消郡内每年征兵操练的都试,让地方兵吏一律归还民伍。废除内郡地方兵后,国家军队常常招募农民或征发刑徒组成,指挥权完全集中在中央和皇帝之手。这样就有可能加强皇帝镇压和控制的力量,减少州郡豪强掌握本地军队的机会。不过终东汉之世,内郡地方兵并未全废,有事的时候,仍常征发郡兵,由太守或刺史率领作战。内郡的都尉也常复置。但是内郡地方兵缺乏经常的训练,战斗力不如西汉的正卒、卫士、戍卒。同时刺史领兵之制,使刺史兼有一州军政大权,开东汉末年州牧、刺史割据之渐。这些结果,也是同东汉统治者加强专制集权的愿望背道而驰的。
光武帝深知儒学是封建统治者重要的精神武器,所以他特别提倡讲经论理,从儒生中选择统治人才。早在建武五年,那时皇家宫室还未修饰,统一战争还未结束,光武帝就着手建立太学,设置博士,让他们各以“家法”传授诸经。明帝更是广召名儒,自居讲席,让诸儒执经问难。郡国学校也纷纷建立起来。东汉除了通过学校培植统治人才以外,更重要的是用察举孝廉、征辟僚属以及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茂才、明经等科目,网罗地主士大夫的子弟做官。孝廉按郡内人口每二十万人举一人为率,每岁选拔,是儒生仕进的主要阶梯。征辟由三公及郡守为之,被征辟的士大夫,往往由于“才高名重”而躐等升迁。光武帝对于隐居山林,不仕王莽的人,多方搜求,重礼征聘,表示他对封建名节的表彰,企图以此使“天下归心”。他以特礼对待隐居不仕的严光(严子陵),就是一个著名的例证。东汉王朝通过提倡经学,表彰名节,广开仕宦之路,收揽和培育了大量的统治人才,养成了重名节的社会风气,使它自己在豪强势力迅速发展的时候仍然得以维持统治。
外戚、宦官的黑暗统治 东汉王朝专制体制的加强,在一定的时间内起着稳定封建秩序的作用。但是和帝以后,当这个王朝趋于衰败时,强化的专制体制又起着相反的作用,促成了外戚、宦官的专权和他们之间的斗争。
和帝十岁即位,窦太后临朝,太后兄窦宪受命为侍中,内管机密,出宣诰命,实际上掌握政权。窦宪诸弟居亲要之职,大批窦氏党徒,都做了朝官或守令。窦宪以“仁厚委随”的老臣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以与自己呼应。窦氏的奴客缇骑,杀人越货,横行京师。和帝在深宫中与内外臣僚隔绝,可以依靠的只有贴身的宦官,永元四年(92),他用宦官郑众掌握的一部分禁军,消灭了窦氏势力。郑众从此参预政事,并受封为郸乡侯,这是宦官用权和封侯的开始。
安帝十三岁即位,实际掌权的是和熹邓皇后和她的兄弟邓骘等人。这期间,邓太后除了并用外戚、宦官以外,又起用名士杨震等,以图取得士大夫的支持。邓太后死,安帝与宦官李闰、江京等合谋,消灭了邓氏势力。此后李闰、江京等人大权在握,而皇后阎氏的兄弟阎显等人也居卿校之位,形成宦官与外戚阎氏共同专权的局面。
延光四年(125),宦官孙程等十九人,拥立十一岁的济阴王为帝(汉顺帝),并且杀掉阎显。顺帝时,孙程等十九人皆得封侯,宦官的权势大为增长。他们不但可以充任朝官,还可以养子袭爵。后来,顺帝也扶植外戚势力,相继拜后父梁商和商子冀为大将军。
顺帝死后,梁太后和梁冀先后选立冲(两岁)、质(八岁)、桓(十五岁)三帝。梁太后也任用宦官,还扩充太学。尽力争取宦官和官僚士大夫的支持,但是根本大权还是掌握在梁冀手里。梁冀为大将军平尚书事,专权近二十年。他的宗亲姻戚充斥朝廷和郡县,官吏升迁,都得先向他谢恩,满足他的各种需索。他还派人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他又在洛阳周围强占土地,调发卒徒,兴建私人苑囿,绵延近千里。他擅立苛刻禁令,不许别人触动苑中一草一木,苑兔被人误杀,牵连处死的至十多人。他还占夺几千口良人作奴婢,名之曰“自卖人”。梁冀当政时期,对郡县的调发比过去增多十倍,人民大批地死于官府的篓楚之下。延熹二年(159),梁皇后(桓帝后,梁冀之妹)死,桓帝与宦官单超等人合谋消灭梁氏。梁冀被抄的家财达三十多万万,官府获得这笔巨大收入后,得以在这一年减收天下租税之半。
梁冀死后,宦官独揽政权,同时封侯者五人。他们“手握王爵,口含天宪”,权势达于顶点。宦官的兄弟姻亲临州宰郡,杀人越货,与盗贼无异。宦官侯览前后夺人宅舍竟达三百八十一所,夺人田地一百一十八顷。
和帝以来外戚、宦官交替专权,是封建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在专制制度下的尖锐表现。专制制度的完备,使权力高度集中于皇帝之手,皇帝成为一切权力的化身,觊觎权力的人,都力图挟持皇帝。外戚易于接近皇帝,利用皇帝幼弱,掌握朝政,而宦官又因缘时会,取外戚的地位而代之。无论外戚或宦官当权,都力图拥立幼主,以便自己继续操纵。他们又都趁权力在手的时候排除异己,竭泽而渔。从封建士大夫看来,宦官是他们所不齿的微贱的暴发户,所以在外戚、宦官的争斗中,外戚较多地得到士大夫的支持。但是也有一些士大夫攀附宦官,苟且求进。随着这种斗争的愈演愈烈,东汉统治愈来愈腐朽,大规模农民起义的条件也愈来愈成熟了。
官僚士大夫集团的形成 门阀的出现在宦官、外戚的反复斗争中,还有另一种政治力量在起作用,这就是官僚士大夫结成的政治集团。
东汉时期,士人主要通过察举、征辟出仕。郡国守相进行察举,都尽可能选择年少能报恩的人,这种风气,在明帝时已是如此。征辟的情形也是一样。被举、被辟的人,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门生、故吏为了利禄,以君臣、父子之礼对待举主、府主,甚至不惜谄附、贿赂以求固结。举主、府主死后,门生、故吏服三年之丧。顺帝时,北海国相景某死,故吏服三年丧者凡八十七人。大官僚与自己的门生、故吏结成集团,也增加了自己的政治力量。
东汉后期的士大夫中,出现了一些累世专攻一经的家族,他们的弟子动辄数百人甚至数千人。通过经学入仕,又形成了一些累世公卿的家族,例如世传欧阳《尚书》之学的弘农杨氏,自杨震以后,四世皆为三公世传孟氏《易》学的汝南袁氏,自袁安以后,四世中居三公之位者多至五人。这些人都是最大的地主,他们由于世居高位,门生、故吏遍于天下,因而又是士大夫的领袖。所谓门阀大族,就是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上具有这种种特征的家族。东汉时期选士首先看族姓阀阅,所以门阀大族的子弟,在察举、征辟中照例得到优先。
门阀大族是大地主中长期发展起来的一个具有特殊地位的阶层。当政的外戚往往要同他们联结,甚至当政的宦官也不能不同他们周旋。门阀大族在本州、本郡的势力,更具有垄断性质,太守莅郡,往往要辟本地的门阀大族为掾属,委政于他们。宗资(南阳人)为汝南太守,委政于本郡的范滂,成瑨(弘农人)为南阳太守,委政于本郡的岑晊,因而当时出现了这样的歌谣:“汝南‘太守’范孟博(滂),南阳宗资主画诺南阳‘太守’岑公孝(晊),弘农成晊坐啸。”操纵了本州本郡政治的门阀大族,实际上统治了这些州郡。崔蝨《政论》中记有这样的歌谣:“州郡记,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这表明地方官的文书,已超过皇帝诏书的力量。
清议和党锢 东汉后期,官僚士大夫中出现了一种品评人物的风气,称为“清议”。善于清议的人,被目为天下名士,他们对人物的褒贬,在很大的程度上左右乡间舆论,影响察举,对士大夫的仕途进退有很大的作用。郭泰就是这样一个“清谈闾阎”的名士,人物经他品评,即成定论,往往“先言后验”。汝南名士许劭与从兄许靖,喜欢在一起核论乡党人物,每月初一进行品评,所以有“月旦评”之称。大官僚和门阀大族为了操纵选举,进退人物,也都尊重名士,提倡清议,这种清议在士大夫中间多少能起一些激励作用。但是风气所至,士大夫相率让爵、推财、避聘、久丧,极力把自己装扮为具有孝义高行的人物,以图博得清议的赞扬。许多求名不得的人,不惜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有些人以此身败名裂。
安帝、顺帝相继扩充太学,笼络儒生,顺帝时太学生多至三万余人。太学生同官僚士大夫有着密切的联系,太学成为清议的中心。太学生为安帝以来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所震动,深感东汉王朝有崩溃的危险。他们认为宦官外戚的黑暗统治是引起农民起义,导致东汉衰败的主要原因,所以力图通过清议,反对宦官外戚特别是当权的宦官,挽救东汉统治。
在宦官外戚统治下,州郡牧守在察举征辟中望风行事,不附权贵的士人受到排斥。顺帝初年,河南尹田歆察举六名孝廉,当权的贵人勋戚交相请托,占据名额,名士入选的只有一人。桓帝以后,察举制度更为腐败,时人语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在士大夫中,有一部分人趋炎附势,交游于富贵之门,助长了宦官外戚的声势。这种情形,使太学清议在攻击腐败朝政和罪恶权贵的同时,赞扬敢于干犯权贵的人。桓帝永兴元年(153),冀州刺史朱穆奏劾贪污的守令,打击横行州郡的宦官党羽,被桓帝罚往左校服劳役。太学生刘陶等数千人诣阙上书,表示愿意代替朱穆服刑劳作,因此桓帝不得不赦免朱穆。延熹五年(162),皇甫规得罪宦官,论输左校,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跟大官僚一起诣阙陈诉,使皇甫规获得赦免。官僚、太学生的这些活动,对当政的宦官是一种巨大的压力。郡国学的诸生,也同太学清议呼应。
太学诸生,特别尊崇李膺、陈蕃、王畅等人,太学中流行着对他们的评语:“天下模楷李元礼(膺),不畏强御陈仲举(蕃),天下俊秀王叔茂(畅)。”李膺的名望最高,士人与他交游,被誉为“登龙门”,可以身价十倍。李膺为司隶校尉时惩办不法宦官,宦官们只好小心谨慎,连休假日也不敢走出宫门。延熹九年,李膺杀术士张成,张成生前与宦官关系密切,所以他的弟子牢修诬告李膺与太学生及诸郡生徒结为朋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在宦官怂恿下,桓帝收系李膺,并下令郡国大捕“党人”,词语相及,共达二百多名。第二年,李膺及其他党人被赦归田里,禁锢终身,这就是有名的“党锢”事件。
党锢事件发生后,士大夫闻风而动。他们把那些不畏宦官势力,被认为正直的士大夫,分别加上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八厨等美称,清议的浪潮更为高涨。度辽将军皇甫规没有被当做名士列入党锢,甚至自陈与党人的关系,请求连坐。
灵帝建宁元年(168),名士陈蕃为太傅,与大将军窦武(窦太后之父)共同执政。他们起用李膺和被禁锢的其他名士,并密谋诛杀宦官。宦官矫诏捕窦武等人,双方陈兵对阵,结果陈蕃、窦武皆死,他们的宗室宾客姻属都被收杀,门生、故吏免官禁锢。建宁二年,曾经打击过宦官势力的张俭被诬告“共为部党,图危社稷”,受到追捕,党人横死狱中的共百余人,被牵连而死、徙、废、禁的又达六七百人。熹平五年(176),州郡受命禁锢党人的门生、故吏和父子兄弟。直到黄巾起义发生后,党人才被赦免。
官僚士大夫和太学生的反宦官斗争,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正义性,博得社会的同情,因此张俭在被追捕时,许多人破家相容,使他得以逃亡出塞。官僚士大夫和太学生的反宦官斗争,只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维护东汉王朝的正常统治秩序。但是农民起义不但没有因此偃旗息鼓,而且还发展到从根本上危及东汉统治。这时候,被禁锢的党人获得赦免,他们也就立刻同当权的宦官联合,集中力量来镇压起义农民。官僚士大夫与门阀大族息息相通,根深蒂固,总的说来力量比宦官强大。所以在农民起义被镇压下去后,他们重整旗鼓,发动了对宦官的最后一击,终于彻底消灭了东汉盘根错节的宦官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