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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男频文里,我靠种田疯狂内卷
一雨倾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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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金牛村,陆家。
沈菀嗓子干涩,想喝床边的水,手臂一抬,却发现身上穿的是件古装。
粗麻布衣服,补丁连着补丁,好不凄惨。
突然看到手腕上的银镯子,她念出镯子上刻的字。
“马大花?”
这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啊?
又仔细瞧了瞧镯子上的花纹,沈菀的太阳穴突突直跳。
她,堂堂一个农学硕士竟然穿越了,还是穿进了一本男频小说里!
不是吧,她只是单纯不喜欢种马文,给了一个差评,罪不至此吧!
这本书她刚看完,男主陆景轩虽是贫苦出身,但自身惊才艳艳,有贵人相助。
一路顺风顺水,最后成为整个大夏朝最年轻的首辅,还有各式各样的美女妻妾相伴。
像所有小说里写的那样,主角身边总有那不长眼的苍蝇出来作死,这苍蝇就是他的原配媳妇。
陆家花五两银子买来冲喜的媳妇嫌弃他家穷酸,偷了他奶的镯子,还没出门就被当场捉住。
媳妇被扫地出门,后又被拍花子掳走卖给匈奴人做军妓,死状相当惨烈。
沈菀头皮发麻,她竟好死不死穿成了这男主的媳妇,在书中甚至连名字都不配拥有。
等等,算算时间,该不会马上就要有人来捉她吧!
她刚将镯子从手上脱下来,门就开了。
“沈大丫,你大白天的在我奶房里鬼鬼祟祟干什么!我奶的银镯子呢?”
少女瞪着眼睛,一把揪着沈菀的胳膊,大声嚷嚷。
而她身侧的老太则沉着脸,向旁边跨一步,结结实实堵在门口,意思不言而喻。
乍一见到这两人,沈菀立即垂头,有些害怕,应该是原主残留的意识作祟。
她努力抬头看去,一个老太满脸褶子,头发花白,皮包骨的脸,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一看就不好糊弄。
另一个少女约莫十四岁,杏仁眼琼鼻丰唇,嘴角有一颗小痣,除了肤色过于黝黑,倒也是个美人胚子。
是男主陆景轩的奶奶马大花和妹妹陆双双。
原主是被家人卖给马老太的,而五两银子一毛都没到原主手里,心中说不怨恨是假的。
可原主自从到陆家就没干过一天活,也惹得陆家人厌烦。
考虑到现在的处境,沈菀软下声音,缓缓开口。
“什么金镯子银镯子,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就是看奶屋子太久没打扫了,就过来收拾收拾。”
说着她就用袖子当抹布开始擦桌子,还露出恰到好处的微笑。
陆双双见马老太面上缓和下来,心里越发不快,自一看到这新买的二嫂,她就不喜欢。
长得白净漂亮不说,说话尾音还上翘,勾得村里好些汉子看直了眼睛。
在家里什么活也不干,光靠着大哥大嫂养着,这哪里是娶媳妇,简直是娶了个祖宗。
要是二哥见了她以后无心读书,这可怎么办?全家的希望可全在二哥身上,他明明有那么好的前程。
不行,这女人必须得走!
陆双双越想越急,忽然发现沈菀一直紧藏在身后的手,眼睛一亮。
“你那只手背在后头干什么?让我看看是不是藏了奶的银镯子?”
陆双双一把擒住沈菀的手腕,伸手去掰她的手心,笑得一脸得意。
马老太见沈菀面上发苦,拚死护住手里的东西,也冷了脸。
“沈大丫,你把五两银子还来,我们家要不起你这样偷鸡摸狗的媳妇!”
听说,二郎得娶个有福气的媳妇冲喜,这病才能好。于是,她就去相邻几个村相看,一眼就挑中了沈家的丫头。
黄半仙也说这丫头长得水灵灵的,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命。
自从县试后二郎就一病不起,还在县医馆里昏迷着。
这几天她对沈家这丫头忍了又忍,就是盼着她过点福气给二郎。谁想福还没沾上,就惹了一身骚。
沈菀身子止不住颤了颤,她全身上下也就三个铜板,别说银子了,还是五两,杀了她也拿不出来啊。
要是被陆家人赶出去,她能去哪?回沈家么?能卖自家丫头的人家是啥好人?指不定回去以后又被卖了。
没有能力自保之前,她可不要离开这里。
沈菀抖了抖袖子,挣开陆双双的手,大大方方摊开掌心。
“奶,你看,这根本不是什么银镯子,就是一块桂花糕。胖大娘给我糕点,我舍不得吃,想留给相公,想着他多吃点,病就能好得快一些,就一直攥在手里。”
沈菀面上染上绯红,声音也越来越弱,显然一个娇羞新嫁娘的模样。祖孙俩看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无人看到的地方,有什么东西从沈菀的鞋底滑出,溜进了床底。
眼看沈菀就要离开,陆双双赶紧揪住她,“你骗人,胖大娘那么小气怎么可能给你桂花糕,银镯子肯定在你身上!”
的确,胖大娘没给过原主糕点,是原主在半道上顺走了胖大娘篮子里两块糕点。
谁知,一块刚吃下肚,原主就给噎住了,然后她就穿过来了。
不过,胖大娘去几十里外喝喜酒去了,没个十天半个月回不来,到那时谁还记得这事。
沈菀当即撸起袖子,露出两节白生生的藕臂,“我清清白白,你尽管来搜好了!”
见陆双双真要去撕扯沈菀的衣服,马老太呵斥道,
“行了,这件事到此为止。沈丫头,难为你有心想着我家二郎。等二郎回家,你们就把亲事办了。以后二郎有了出息,不会忘了你的好。”
马老太看着那块碎了一半的糕点,想起了二孙子,眼里有化不开的温情。
陆双双小嘴一瘪,二哥长得俊,读书也好,从小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娶这种女人,简直是一朵鲜花插牛粪上。
不过想到连她都看不上的人,二哥哪里会瞧得上,她也就懒得理会沈菀,便跟着马老太一起走了。
见两人走远,沈菀这才停下打扫的动作,把床底下的银镯子掏出来,放在了马老太枕头底下,作出不慎遗落的假象。
幸好她脑子转得快,不然,今天恐怕要难收场了。
好在,这本书刚看完不久,她还有些印象。
书里的马老太最是疼爱男主这个孙子,只要她表现出一门心思在男主身上,就不怕在这个家呆不下去。
古代这么危险,她也要靠男主光环护佑才行。等自己有实力,有底气了,再离开男主也不迟。
沈菀用布重新包好桂花糕,去了厨房。